20xx年,xx社区的食品安全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认真做好全社区的食品安全工作,确保社区群众饮食安全,现结合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20xx年xx社区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如下:
一、总体思路
为了进一步强化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全过程的监管,保证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确实做好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深化治理整顿,强化科学监管,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应急能力,动员社会广泛参与,构建长效机制,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保障群众健康和消费权益,制定以下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二、主要目标
(一)食品药品安全组织网络健全;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到位;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普查全面;各项管理制度规范;组织协调督查,限度遏制一般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各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满意度。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社区药品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织网络.食品安全信息员队伍建设,制定好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食品安全信息员工作职责。明确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规范化制度要求,签订好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确保食品安全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
(三)建立全社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普查台帐。对经营户进行逐户登记,分类汇总,列入电子文档,同时将各行业规范化要求和制度发放到位。
(四)加强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五)落实农村家宴申报备案制度,做好农村家宴食品卫生指导服务,农村家宴申报备案率达90%。
(六)做好小卖铺,小商铺,小餐馆的食品安全检查,做到安全检查全覆盖。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整治。一是按照市.街道统一部署,配合好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工商所等部门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尤其做好学校及周边食品药品安全检查。
(二)开展“违禁超限”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三)开展“假冒伪劣”专项整治。严密排查中小学校园及周边.小作坊小摊贩.食品粗加工集中点等领域,严厉打击过期食品.粗制滥造.冒用品牌.虚假标识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组织开展好清剿“黑窝点”攻坚战。
(四)加强农村家宴管理。集中整治农村家宴中的不规范行为,落实家宴申报制度,对厨师进行食品安全强制培训,对农村流动厨师实行备案管理,定期开展健康检查,督促实行亮证经营。
(五)是在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项目实施期间,配合街道食药监办牵头开展的联合执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加强各监管部门和监管环节的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
(六)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严格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行为,强化药械质量监管;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加强药品广告监管。
(七)强化宣传教育。按照“大宣传”.“大培训”.“大影响”.“大氛围”的要求,组织开展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尽快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关心.人人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宣传,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宣传教育,组织集中培训,加强舆情研判,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八)完善应急机制。修订完善《中桥社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统一指挥.步调一致的应对处置机制,适时开展应急演练,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能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研判和应急处置,加大正面引导力度。
(九)健全制度,完善体系。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兼职人员,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将相关制度落实到实处,力求使各种规章制度行之有效,发挥应有的作用,确保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正常开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食安办等xx部门关于开展20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号)文件精神,定于6月X日至X日与全国同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有效开展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主题
县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是。
二、宣传的重点
(一)紧扣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既定目标,加强宣传学习和经验交流,推动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特别是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消除体制机制弊端,强化监管执法责任,逐步建立健全权责一致、能力相适应的科学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2)宣传守法的食品安全生产经营主体及其经营行为,进一步推动全行业社会道德建设,巩固和加强企业责任与品牌信誉、经济效益挂钩的价值传递机制,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
(三)宣传市场在食品行业资源配置、行为约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培育和形成更多的食品安全市场监管自发手段。
(四)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广大公众积极参与智慧共享和实践创新,畅通信息公开和民意表达渠道,拓展外部联动和社会监督渠道,完善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协调共治的对接设计和服务。以更多元化的参与者、更深刻的法治意识和更广泛的行动范围,有效推动食品安全保障从地方监管事务向国家治理发展。
三、活动安排
(1)县食安办会同相关部门于6月X日与全国同步举行宣传周启动仪式,并参照静宁县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精心设计,有序安排宣传活动。
(2)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动员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深入开展普法、业务培训、警示教育等食品安全专题活动;鼓励和支持食品行业协会、大中型食品企业,广泛开展诚信和知识普及等教育宣传活动。
四、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要建立食安办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要加强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工作。要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2)注重活动的实际效果。
要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形成“报纸有文章、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网络有专题、手机有信息、户外有广告”的全覆盖格局。要推动宣传周活动重心下移,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提高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时效性,努力推出真正具有吸引力、教育性、适合多种载体、适合反复使用的食品安全科普教育产品。
(3)创新活动形式。
应该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公开。展会宣传活动,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紧扣公众关注的热点,结合食品生产经营实际,精心策划活动内容和形式,不断丰富和完善宣传思路和手法。
(四)加强舆情监测。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周前后和宣传周期间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研判工作,稳步发布信息,及时回应关切,确保舆论环境稳定有序。
一、重点工作
(一)生产许可
1、按照省局授权,承担市级食品生产许可发证职能。根据发证职能的调整,修订南京市质监局食品生产许可各环节作业指导书。
2、根据审查通则、细则的要求,统一肉制品、饮料、糕点、速冻食品等四类产品的审查尺度。
3、建立许可审查信息反馈机制,对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立即报告,及时处理。
4、继续开展证前抽查、审查组长例会和审查质量讲评。
(二)食品企业日常监督检查
1、按照发现问题、固定证据、依法处理、回访跟踪的一般流程开展监督检查,形成闭环。努力提高监督检查质量,杜绝一般性检查,全面开展证据固定式监督检查。
2、按照省局“企业分级、产品分类、监管分等”(以下简称“三分监管”)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日常监督检查频次。
3、市局对区县局监督检查情况加强督查和指导,开展“三查一讲评”:一是开展市局抽查;二是定期组织区县互查;三是对产品风险度高、销售面广的企业继续实行挂牌督办监督检查。
4、按品种逐步编写《食品企业监督检查指南》,用以指导检查活动。
5、全面使用食品安全监管电子信息系统并根据使用情况对系统进行改进和完善,争取实现与省局系统的对接。
(三)专项检查
1、为保障青奥会食品安全,开展机场、车站、码头、景区景点等窗口地区销售的地产食品生产企业的专项检查千日行动。
2、结合食品标识标注新的国家标准的实施,完成从去年12月开始的以委托加工为主的食品标识标注的专项检查。
3、开展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专项检查。
4、开展以食品包装材料为重点的食品相关产品专项检查。
5、开展停产企业的突击专项检查。
6、开展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节日食品专项检查。
7、针对食品安全事件报道,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视情开展专项检查。
8、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专项检查。
(四)食品抽检
1、根据食品的节日性、时令性特点,按月开展市级食品监督抽检。对上年度监督抽检全部合格的食品单元,一年抽检1次,其他食品单元一年抽检2次,特殊人群主辅食品及上年度监督抽检不合格的食品一年抽检4次。各区县局开展区县级监督抽检。
2、根据专项检查工作需要,针对特定项目开展专项抽检。
3、提高快检仪器的使用率和针对性,对食品风险高、保质期短的以及生产环境卫生差的,检查中要加大快检仪器使用频次。
4、对检查中有证据怀疑产品有质量安全问题的,直接抽样送检。
5、实施风险分析检验。针对卫生部已公布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媒体报道的、投诉举报的及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或超范围添加的食品添加剂,开展风险分析检验。
6、组织质检院开展非法添加、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方面检验方法的科研攻关。
(五)小作坊监管
1、按照市政府办公厅[__]65号文,配合街(镇)政府摸清小作坊底数,配合街(镇)政府取缔无证无照小作坊。
2、根据省局统一部署,开展小作坊的核准、检查等工作,制定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
3、争取市政府出台小作坊限制目录。
(六)食品生产者信用管理
按《关于完善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的通知》(宁质技监食字[__]147号)要求,建立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连贯记录信用档案中的各记载项。根据信用档案,每年对企业等级重新进行一次核定,对等级调低(高)的企业,按省局“三分监管”规定,增加(减少)监督检查频次。
(七)受理和处理咨询、投诉、举报
1、及时受理、核实、处理和答复咨询、投诉、举报,并予以记录和保存。对不属于质监部门职责的,书面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
2、定期对咨询、投诉、举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加以利用。
(八)信息公布
按《关于印发的通知》(宁质技监食字[__]10号)及时公布行政许可、违法行为查处等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九)突发事件处置
按照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登记保存涉嫌产品和原料,第一时间抽样送检,第一时间双向报告的原则处置突发事件。编制应急处置菜单式操作手册,适时开展应急推演。
(十)青奥食品安全保障准备
1、参与青奥食品与饮料安全溯源信息系统的建立。
2、支持本市骨干食品企业成为青奥食品定点供应单位。支持市质检院成为供青奥食品与饮料定点检验单位及兴奋剂检测实验室。
(十一)其他
正常开展企业年度报告及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书面报告、企业委托加工备案、化妆品的生产许可和强制检验及其他工作。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生产者主体责任
1、开展送法进企活动。将《食品安全法》中有关生产者职责(禁止性规定、义务等)法律责任等条款,用本市实际查处的食品违法案件来阐释,以图、文并茂的形式,编制生动、鲜活的警示教育宣传册,深入企业,集中企业各层次的员工,发放、宣传和教育。宣传册由市局统一组织编制,各区县局组织送法进企宣传活动。
2、试行企业开放日活动。各区县局按食品类别、企业规模树立管理规范的示范企业,组织同行企业观摩。鼓励示范企业对社会开放,向社会承诺,设立开放日,供社会代表参观。
3、开展企业法人代表“证前约谈”。对新获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在证书发放前,对其法人代表以约谈的形式进行证前教育。教育的主要内容为法律法规的要求、违法的责任、危害,用本市现实的案例来加以说明,并进行食品安全常识测试。
4、对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罚,通过处罚手段促进生产者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5、分层次开展企业领导、质管员、检验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
(二)注重信息收集,开展风险研判,增强风险防范
1、及时收集国际、国内食品安全信息,编制《食品安全要报》,及时告知警示。
2、定期召开市局食品监管联席会议,汇总信息,分析情况,确定工作措施。
3、与其他中心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副省级省会城市)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协作网,共享信息,交流经验。
4、组织市食品稽查大队、市质检院、行业协会、市局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开展特定行业、品种的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开展明查暗访,努力揭露安全隐患,及时打击和防范。
一、活动主题
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是。
二、宣传的重点
(一)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健全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不断加大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力度,扎实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学校餐饮保障质量水平,满足师生普遍需求。
(二)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紧紧围绕“以国际一流标准保障首都食品安全”的总要求,扎实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积极开展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和职业道德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尊法敬老典型,增强职业责任感,弘扬尚德守法诚信的行业风气,更好地服务广大师生。
(三)牢固树立以师生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推进学校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引导师生员工和家长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普及和科学知识普及,增强社会监督意识,突出与师生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师生普遍关注的校园食品安全问题,切实提高科学素养和维权能力。营造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同享受的学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四)紧紧围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阳光餐饮”工程等重点工作,全面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研讨和交流,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提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食品安全综合保障能力。
三、主要安排
紧紧围绕宣传周主题,突出师生健康守法理念,认真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科普教育活动。
(一)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微信、微博、宣传窗、信息公告栏、班级黑板报、校园APP等校园信息平台。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措施、食品安全管理经验和做法。制作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标语和海报,在学校食堂、超市、广场等食品消费集中的场所悬挂张贴,播放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广泛宣传食品安全主题,引导师生培养良好的食品消费习惯,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二)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科普教育活动。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社会公益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公益行动,积极邀请食品安全领域专家到学校进行专题讲座,组织开展“举办食品安全主题会、食品安全主题班会、食品安全教育课、食品安全主题板报”等活动,向师生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科普活动。
(三)开展“学校食堂开放日”活动。
充分发挥学校食堂“阳光餐饮”工程的作用和效果,邀请师生和家长参观学校食堂,加强沟通互动,畅通沟通渠道,鼓励师生和家长参与学校食品安全宣传,积极营造人人关心学校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动员部署,认真开展宣传活动。要积极与当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沟通,争取支持,进一步做好学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综合整治工作,形成良性互动,共享治理成果。
(2)积极营造宣传氛围。
要紧密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区、本校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要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文化进校园、进班级、进教室,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3)不断增强活动的有效性。
要紧紧围绕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精心策划、组织、扎实开展宣传活动。各区、各高校要全面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注重风险防控,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4)及时整理和总结经验。
按照食品安全宣传周的总体部署要求,及时认真梳理活动期间的好经验好做法,将活动成果运用到学校食品安全日常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中,确保各项措施长期、规范落实。
(一)启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
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制定创建方案,明确创建目标、验收标准、工作安排等,通过创建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示范乡镇、示范街道、示范店,争创省级、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等活动,督促餐饮业主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提高守法经营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全市餐饮服务业形象。今年,要做好方案制定,重点开展示范店活动,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建成率达20%;中型餐馆、快餐店、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建成率达10%;小型餐馆、小吃店、饮品店、建筑工地食堂建成率达5%。3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4-8月组织开展创建,10-11月评审验收。
(二)推行信息公示。
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即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健康证公示、企业责任人和监督管理员公示、企业食品安全承诺公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公示,要求餐饮企业在经营场所醒目对上述信息进行公示(全市统一信息公示格式),进一步增强企业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信息公示上墙率集体食堂和大型以上餐馆达80%,其余餐饮企业达50%。4月底前完成模版设计。
(三)推行制度管理。
指导、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重点督促其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采购记录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等制度。制度上墙率集体食堂和大型以上餐馆达80%,其余餐饮企业达50%。4月底前完成模版设计,并统一制定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餐饮单位供应商资格审核表、进货索证台账登记本、食品留样登记表、餐厨废弃物台帐登记本等,便于规范使用管理。
(四)推行餐厨废弃物台帐登记。
指导、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餐建立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处置时间、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情况,长期保存备查,并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要求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不得用有毒、有害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年内集体食堂和大型以上餐饮企业建立台帐率达80%。
(五)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现况调查和信息发布。
一是围绕示范建设、“无照经营”整顿、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等重点工作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调研,全面掌握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现状及发展态势,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二是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对高风险食品进行消费警示,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年内发布相关信息4条。
(六)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人约谈制度。
餐饮服务提供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消除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分级约谈、适时约谈、依法约谈的原则,对餐饮服务提供者主要责任人进行谈话,要求其认真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省局相关要求,及时制定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人约谈制度,并监督执行。
(七)强化农村市场监管。
一是依托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充分发挥乡镇食品安全信息员和协管员的作用,加强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二是积极争取政府支持,探索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新体制和机制,力争做到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人员抓、有经费保障。
(八)强化餐饮服务许可。
一是对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并建立个档(6月底前完成);二是认真做好许可证到期换发证工作;三是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和受理工作程序实施许可。在现场审查中,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准入关,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的要求,对场所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专间,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食品原料、清洁工具清洗水池,设备、工具和容器,人员健康体检培训等进行严格检查,对达不到许可要求的让其限期整改,整改核查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不予许可。
(九)强化宣传培训。
一是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法制宣传日、节日、专项整治行动等采取多各形式集中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二是利用市局网站、宣传板报、广播、电视等开展经常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三是开展餐饮服务执法人员、餐饮经营者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着力提高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管理相对人的责任意识及食品安全意识。
(十)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管理。
一是督导各县(区)局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二月底前完成);二是市、县(区)局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内部运转程序(二月底前);三是市、县(区)局向公众公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举报受理电话(二月底前);四是指导餐饮服务业主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五是加强应急管理培训,着力提高餐饮业主食品安全事故防控能力和监管队伍的应急响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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