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确保20____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的完成,市委、市政府与各县区签订以下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工作质量指标
(一)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以内;
(二)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
(三)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达到90%以上;
(四)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0左右;
(五)出生统计准确率达到96%以上;
(六)第四轮农村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检查率年内达到85%以上;
(七)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覆盖应查人群达到85%以上;
(八)人口信息“一证通”系统应用率达到80%以上;
(九)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满意率达到92%以上;
(十)政策外多孩率控制在3%以内。
二、主要工作要求
(一)继续落实计划生育“三个一”领导机制和经费投入增长机制。区本级人均计划生育事业费达到9元,单列免费技术服务和5%的流动人口管理经费。落实兑现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经费和重点工作项目配套资金,农村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不低于转移支付总额的12.84%。
(二)扎实推进机构改革,20____年6月底之前全面完成卫生计生机构改革,同步完成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优化整合,配套推进卫生计生执法机构和队伍整合。
(三)巩固和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工作网络,稳定机构和队伍,保留或合并原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更名为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年内至少有一个乡镇开展精细化管理试点工作。
(四)深化第四轮母亲健康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落实兑现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和扶助政策,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扶助工作。
(五)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盘棋”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做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和服务信息平台管理。
(六)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协调相关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打击“两非”行动,完成省上下达的年度出生性别比控制任务,年内至少查处打击两例“两非”案件。
(七)创新人口信息采集机制,提高全员人口数据库质量,推进部门信息资源共享。
(八)强化依法行政,年内县区、镇便民服务大厅全部建成,积极推进网上办 证、代办服务和承诺制。解决好上访问题,杜绝计划生育恶性事件发生。继续扎实稳妥有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并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考核奖励
考核工作年终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完成目标任务的由市委、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实行“一票否决”,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二O____年三月二日
为认真贯彻《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纲要》,确保我村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四渡河村村党支部(甲方)与村委会主任及计生主管(乙方)签订本责任书。
一、指标任务
1、计划生育率达100%,无早婚、早育和非政策性多孩生育;
2、晚婚率100%;
3、晚育率100%;
4、当年一孩出生放环率达100%;
5、独子子女领证率达100%;
6、全面和重点对象(包括男村民家属)环透、孕检率达100%;
7、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二、双方责任
1、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和人口理论学习,按照各个时期的任务活动,达到人人皆知,常抓不懈。
2、甲方监督和检查乙方是否按照婚育政策落实执行。
3、对乙方婚育指标的执行结果进行考核验收和奖罚。
4、乙方根据婚育指标的各项内容,履行甲方的拟定要求。
5、发生违反计划生育事例,乙方要及时写出书面检查报告甲方、并抄报有关部门备查追求责任。
三、考核和奖励
为落实上述目标和责任,甲方对乙方主要指标任务情况进行如下考核并实行奖罚。
1、在年内达到上述各项指标任务要求,甲方给予乙方责任人奖励500元。
2、所辖育龄妇女,发生违反指标其中一例,除按区、镇有关规定处罚外,扣罚乙方责任人500元。
3、乙方对计划生育各项措施实绩,不得有任何隐瞒虚报,凡一旦发现,其后果自负,责任人处以罚款200元,
四、本责任书有效期限,自甲、乙代表签订之日起到奖励兑现止。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村党支部 乙方:计生主管
负责人:______ 负责人:______
二ο___年___月___日
为全面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圆满完成20xx年计划生育目标责任,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 计划生育工作目标
1、无早婚、早育、无计划外生育。
2、达到计划生育合格单位,落实节育措施率达100%。
3、人口与计生的统计准确,做到及时上报。无漏报、满报、虚报现象,无孩次、性别错报现象。
4、坚持凭证怀孕,持证生育。
5、加强对领证孕妇的跟踪管理,出生性别比趋向正常,禁止持证对象非医学需要进行人流、引产。
二、 计划生育工作保证措施。
1、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计划工作责任制,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制,保证人力,财力和物力投入的到位。
2、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媒体作用,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宣传工作。要对当年新婚、怀孕、生育及落实节育措施的已婚夫妇主动上门宣传计划生育的政策法规,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准确及时报道计划生育有关信息。
3、健全单位计生台帐,变动及时,内容真实与实际情况一致。
4、严格依法管理,文明执法,正确执法,严格执行“七不准”规定,无恶性案件和行政侵权案件发生。
三、 检查考核与奖惩
1、采取年终考评与平时检查指导相结合,对年终实现计生合格单位的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到位的要提出限期改进的意见,年终考核仍不落实的要给予处罚。
2、计生工作倒退,统计差错,现现侵权行为或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
3、责任书规定的任务不受单位人员变动的影响。领导人变动必须做好交接工作,对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实行追踪奖惩。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根据《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远安县20xx年度县直有关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通知》(远办发〔20xx〕3号)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工作,县文体局机关与各二级单位签订此责任书。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任务
1、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符合政策生育率达100%以上,杜绝政策外生育。
2、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提供充龄妇女信息准确率达100%,人口出生准确率达100%,提供流动人口登记率达100%,办证率达98%,督促流入人口持证率达98%,验证率达100%。
3、依法协助征收社会扶养费,征收面达100%,征收额达80%。
4、按政策和规定标准落实单位职工的独生子女费发放,落实上年和当年长效节育措施率达70%。
5、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文艺活动,排演倡导计划生育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等新型婚育观念的节目下乡巡演,主动参与关爱女孩行动、生育文明建设等系列活动。
二、责任:
1、坚持单位一把手亲自抓,总负责,负责范围:本单位职工(含临时工)及其二级单位、单位所在院落内居住人员及房屋出租对象。
2、各二级单位每月1号向局机关提供育龄妇女信息、人口出生信息、政策外生育信息,流入、流出信息。
3、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定期组织妇女参加的妇女保健知识学习活动。
三、措施:
1、各二级单位必须有稳定的人员专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单位实行一把手总负责,确保一名领导分管计生工作,安排一名责任心强、素质高的人员管理计划生育具体工作。
2、严格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对当年有效政策外生育和在省、市、县、乡镇、半年、年度考核中有重大失误的单位,坚持“一票否决”。
3、局机关与各二级单位根据需要可随时互通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表彰和通报工作情况,并上报县、镇计生部门。
四、考核
责任目标由局机关汇同各二级单位统一进行,总分为100分,得95以上的为优秀,得90—94分为合格,低于89分为不合格,作为重点管理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由计生部门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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