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学生在托教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托教中心的实际,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不认同本责任书者可拒绝入托: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托而转移给托教中心。托教中心与学生只是管理教育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托期间托教中心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在托教中心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或个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由第三人或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托教中心有过错的,按托教中心过错的大小确定托教中心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与托管站无过错:(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托教中心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托教中心的设施有关,但托教中心的设施并无缺陷;(2)托教中心或托教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4、学生家长需按指定时间接送,如果不能按时来接送,需要打电话给托教中心的老师说明。到了托教时间后家长接到孩子(或自行回家的学生)应立即离开托教中心回家,非托教中心或托教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托教中心滞留、途中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托教中心不承担赔偿责任。
5、严禁托教老师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托教老师本人负责或由托教老师和托教中心共同负责,托教中心还可根据情节对托教老师进行纪律处分,但托教老师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托教中心负责任。
6、托教中心开展室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托教中心应承担一定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托教中心不承担责任。日常托教期间,学生未到或私自离开托教中心,托教中心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托教中心不承担责任。
7、本托教中心放学、上学不用过道,严禁学生自行过道。违反规定出现事故,托教中心不负责任。
8、托教中心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托教中心、托教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托教中心或托教老师承担部分责任。
9、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离岗或违反规程,失责的工作人员负责。
10、学生在托教中心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在学生投保的情况下托管中心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1、学生在已经投保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托教中心必须保证学生的饮食安全。(有忌口的入托之前必需书面说明情况)
贵家长:
为保证你的孩子校外租房住宿时的人身安全,学校特制定本责任书,请你及你的孩子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去做:
一、校外租房住宿学生需由家长(监护人)陪伴照顾,不能让学生在校外单独租房。
二、家长(监护人)要经常关心学生的食宿条件和安全管理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向房东提出,并督促改进,防止因管理不善引发安全事故。
三、家长(监护人)要经常和房东、班主任取得联系,及时反映学生在校外住宿动态,以便共同教育。
四、家长(监护人)要协助房东作好学生寄宿期间的疾病防疫等工作。
五、放学后按时回租住房,未经家长允许不到同学家串门,或在校外逗留。
六、学生校外租房属个人自愿行为,在租住期间,若出现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本人负责,与学校无关。
鸣皋一中
20xx年2月26日
家长承诺
我接受学校的善意提示,保证做好租住期间孩子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在租住期间,孩子在校的一切责任由我本人负责,与学校无关。租房地点:
学生本人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20xx年2月27日
为了营造学校教育教学良好的内部和外部环境,为使学生健康成长,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市、县关于安全工作有关规定,特与学生及家长签订此安全责任书。
一、教师应当对学生进行校园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存在隐患。
二、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教师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及时通知家长。
三、家长应教育和管理学生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一般不准到校,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四、家长应及时了解学校作息时间,督促学生准时到校或回家,不准在上学或放学途中玩耍,否则,如发生意外,责任在学生方。
五、学生有特殊情况不能到校上课,家长主动、及时告知班主任。
六、学生之间违纪造成的伤害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七、学生在校内外,因不可抗力或意外遭受侵害,教师不负责任。学生在校内外遭受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门追究加害人责任。
八、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九、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家长应及时告知教师,教师不知道或难于知道而造成的伤害,教师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成学生伤害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十一、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十二、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请假,经准许、签条后方可出门,并在门卫处做好登记,否则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十三、严禁学生擅自到沟塘、水库、江河游泳、洗澡,否则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学生方负责。
十四、学生应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安全制度。因违反上述规定或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十五、传染病流行期间,严禁学生外出和与疫区人员接触,并教给学生预防知识和饮食卫生常识性知识,并积极采取防患措施。
十六、教育学生按照学校及老师的要求做好自我防护工作,形成“珍惜生命,忽忘安全和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的意识。
十七、家长有责任适时适地给学生传授安全防护和自救等常识性知识,以防万一,否则家长应对发生的事故负责。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学生在校期间一至六年级有效。
班 级: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老师签名:
孟津县白鹤镇中心小学
二0__年九月六日
尊敬的家长:
根据镇教体办《关于全镇中小学元旦放假的通知》,xx小学放假的时间为20xx年1月1日(星期三)至1月3日(星期五),20xx年1月4日(星期六)正式开学。元旦假期虽然短暂,但是各位家长必须把学生的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为了让学生度过一个健康、愉快、文明、安全的假期,各位家长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严格要求学生:
1、学生在无大人的带领下不得私自去爬山或外出游玩,以防事故发生。严禁学生到水库、河坝、池塘等地方滑冰玩耍,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2、家长对参加户外活动的学生切实加强安全教育,要求学生自觉遵守上级有关野外用火的规定,不烧荒、不烧堤堰、不焚烧秸秆、不带火柴、不带打火机等进入林区,注意所在林区设立的警示牌、入山须知等永久性宣传标语。严禁学生上山,由家长负责监督管理学生,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节日期间,严禁学生到马路上骑自行车,追车,在马路上玩耍追逐打闹,以防发生交通事故。不得让学生乘坐“三无”车辆及三轮摩托车。
5、在节日期间家长要教育孩子防煤气中毒,防触电,防骗,防火,防溺水;不要随意与陌生人交往,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6、不要放松对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做到讲究卫生,如发现不适要及时诊治。要注意学生的饮食卫生,预防食物中毒。
希望各位家长以身作则,为孩子做榜样,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
自本责任书签订之日起,如出现事故,属于学生不服从管理,出现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学生家长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班主任签字:
年月日
安全无价,责任重于泰山。学校与家庭应共同担负起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与监护职责。为了学生安全,现就学校与家庭双方应担负的责任协议如下,双方须通力合作,齐抓共管,保证学生的安全。
甲方(学校):有效日期:xx年 3月9日----xx年7月5日
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高度重视学生安全工作。
2、把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上,利用多种渠道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劳动、饮食、游泳、用电、防火、防骗及集体活动等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防患于未然。
3、注意了解学生私自组织活动的苗头、动态,通过电话、家访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并与家长或监护人配合,做好工作,预防事故发生。
4、定期进行校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5、发现学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与公安机关配合,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6、对旷课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
7、加强学校秩序的管理。上课时间,无家长或监护人的请假,不得中途让学生私自离校,学生因病因事要离校时,须持有班主任签发的放行条。
8、组织集体活动应制定安全预案,学校有重大活动的安排情况,应适时向学生告知,并要求学生转告家长。
9、加强师德教育和法律法规学习,增强教师的责任意识,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0、不得随意变更法定教育时间,如有特殊情况,应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及时通知学生转告家长。
乙方(家长或监护人):有效日期:xx年 3月9日----xx年7月5日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班学生: 家长姓名:
家庭详细住址: 联系电话:
租(借)住房屋详细地址:
房主姓名: 房主联系电话:
(以上由学生本人如实填写)
为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鉴于部分学生和家长的申请要求,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我校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学生在校外租房住宿必须签订如下管理协议。
一、 甲方职责:
1、积极动员学生回校住宿,并广泛征求家长意见。
2、定期了解租住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对租住学生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教育并作出处理。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午休、晚睡,不迟到、早退,旷课。
2、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外期间不购买、藏匿各类凶器及易燃易爆的危险品:不打架斗殴、不赌博或变相赌博,不看黄色书目、录相;不上网、不抽烟、酗酒;不谈情说爱,不带异性同学进租住地,不参与其他违法违纪活动。
3、家长应经常对租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
4、租房住宿的同学必须定期向班主任老师汇报学习和住宿情况。尤其是住地发生变更时需及时将新地址、联系方式通知老师。
5、随时接受学校检查与管理,一旦发现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服从学校处理。
三、校外租住系本人或家长申请,经家长同意,租住期间,本人对自己言行及安全负责,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本人及家长或租住地监护人承担,学校及班主任不负连带责任。
四、校外住宿生不享受国家农村在校寄宿生免费营养早餐。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学校及家长各执一份)。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手印):
租住地监护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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