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1期 总第103期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Journal of FujiaII Radio&TV University No.1,2014 General,No.103 提高农村居民财产性收人 缩小福建省城乡居民的收人差距 林秀清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福建福州,350003)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差距也在逐渐拉大。因此,缩小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是当 前社会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本文结合福建省实际,运用泰尔指数分析了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差距, 指出了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缓慢的主要原因.并提出了增加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城乡差距 中图分类号:F12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346(2014)01—0013—05 一、研究背景 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这是对财产 性收入的承认和肯定,也是对我国收入分配理 论的创新。因此,研究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的 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我国居民的收入水 平迅速提高,然而城乡之间的贫富差距也日益 突出,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差距,不仅有着重大的理论意义,而且有着积 极的现实意义。本文结合福建省实际情况,分 析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差距情况,提出提高 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几点建议。 本文所研究数据的时间范围为2000—2011 近年来,许多学者也就如何缩小城乡居民的收 入差距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但主要集中于对人 均总收入及工薪收入的差距,而对财产性收入 差距的研究相对较少。从国外的研究情况来看, 在城乡居民的各种收入差距中,人均财产性收 入差距是最大的,是造成居民家庭收入差距的 主要原因。例如Pryor(2006)通过对1975--2000 年,城乡人口和人均各项收入的数据是来源于 福建省统计年鉴和国家统计局网站。 二、福建省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的现状分析 年期间美国家庭收入统计数据的研究,认为美 国家庭财产性收入差距是导致美国家庭收入差 距扩大的首要原因。Tormalehto(2007)发现,欧 近十几年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 和中央的惠农政策,福建省城乡居民的收入水 平增长较快,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盟各国的财产性收入基尼系数远高于可支配收 入的基尼系数。【1】因此,我们在研究城乡居民的 收入差距时,就必须重视财产性收入差距的影 响情况。 达到28.055元,比2000年增长了277.49%; 2012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9,967元,比 2000年增长了208.58%。从收入结构来看,城 镇居民家庭收入仍然以工资性收入为主,农村 居民家庭收入以家庭经营性收入为主,而财产 党的“十七大”报告第一次提出“要创造 收稿日期:2014—02—02 基金项目:福建广播电视大学科研课题(项目编号KY12048)。 作者简介:林秀清,女,福建省古田人,福建广播电视大学经管系教授。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学报(总第103期) 2014年2月25日 性收入在城乡居民收入中所占的比例都很低。 们也应该看到,目前福建省城乡居民财产性收 2011年,城镇居民家庭的人均财产性收入占人 入所占的比重虽然还很少,但是发展的潜力却 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7.04%,农村居民家庭的 很大,2000年以来,除个别年份外,福建省城 人均财产性收入占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为3.32%。 乡居民家庭财产性收入得以迅速发展,特别是 财产性收入在居民家庭收入中所占的比重,是 近些年来,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增长速度明 衡量一个国家生活富裕程度的重要指标。如在 显快于人均年收入的增长速度,这表明财产性 美国,拥有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券的公民占比 收入对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作用在不断增 在90%以上,家庭财产性收入占国民可支配收 加,对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将起到积极的 入的比重高达40%。然而,从表1和表2中我 影响。 表1 福建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人均财产性收入变化表 人均可支配收入 人均财产性收入 人均财产性收入占人均 年份 绝对数(元) 增长率(%) 绝对数(元) 增长率(%) 可支配收入的比重(%) 20oO 7432.26 155.55 2.09 2001 8313.08 l1.85 164.42 5.70 1.77 20o2 9l89.36 lO.54 146.76 —10.74 1.60 20o3 9999.54 8.82 285.75 94.71 2-86 20o4 l1175.37 11.76 347.97 21.77 3.11 2005 12321.31 lO.25 447.98 28.74 3.63 20o6 13753.28 l1.62 508.74 13.56 3.70 20o7 15506.05 12.74 739.89 45.44 4.77 2OO8 17961.45 15.84 952.9l 28.79 5.31 2oo9 19576.83 9.0O 1172.76 23.07 5.99 2OlO 21781.31 l1.26 1420.84 21.15 6.52 2Ol1 24907.40 14-35 1752.82 23-37 7.04 表2福建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与人均财产性收入变化表 人均可支配收入 人均财产性收入 人均财产性收入占人均 年份 绝对数(元) 增长率(%) 绝对数(元) 增长率(%) 可支配收入的比重(%) 2O0o 3230 76.97 2-38 2001 3381 4.37 75.14 -2.38 2.12 2002 3539 4.67 79.4 3.16 2.24 2003 3734 5.51 78-38 —1.28 2.10 2004 4089 9.51 80.40 2.12 1.96 2005 4450 8_83 98.73 2335 2.22 20o6 4835 8.65 l13.52 14.98 2-35 2oo7 5467 13.07 146.92 29.42 2.69 2oo8 6196 13.34 179.03 21.86 2.89 2009 6680 7.81 199.93 lI.12 2.99 2010 7427 l1.18 245.10 22.59 3.3O 2011 8779 l8.2O 291.47 18.92 3-32 2014年第1期 林秀清:提高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 缩小福建省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 泰尔指数是荷兰经济学家泰尔在1960年 利用信息理论中的熵概念来研究收入差距时所 同丽司 使用的一个指标。泰尔指数越大,表示收入差 盥 距也越大;反之,越小。其计算公式为: 2 Ti= (旦fL)In( d) (1) 图 福建省城乡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比较图 在公式(1)中,表示第i期的泰尔指数。 由上图可见,2000年以来,福建省城乡居 1,2分别表示城镇和农村地区, 表示第i时 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保持较快的增长态势,但城 期城镇居民(j=1)或农村居民(i=2)的总收入, 乡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的差距也在不断扩大。 表示第i时期的总收入,zii表示第i时期城镇居 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之比由 民(j=11或农村居民(j=2)的人口数,Zi表示第i 2000年的2.O2倍扩大到2011年的6.O1倍。 时期的总人口。 三、福建省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差距分析 (二)福建省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差距的基 (一)分析方法和数据来源 本情况 本文采用泰尔指数对福建省城乡居民财产 通过公式(1),可以测算福建省城乡居民不 性收入差距进行测度,希望能找出福建省城乡 同收入来源的泰尔指数(见表3),以便研究财产 居民财产性收入差距的变化规律,并获得一定 性收入差距的特点。 的解释。 根据表3可进一步计算出福建省人均收入 表3 2000—2011年福建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泰尔指数 年份 人均收入 工资性收入 经营性收入 财产性收入 转移性收入 20o0 0.0849 0.0611 0.3161 2001 0.0984 0.O750 0.3286 2002 0.1067 0.2853 0.2401 O.O463 0.3793 2003 0.1124 0.2832 O.1641 O.1815 0.3893 20o4 0.1150 0.2698 0.1279 0.2197 0.4030 2005 O.1175 0.2595 0.1172 0.223l 0.3740 2006 0.1l94 0.2609 0.1024 0.2166 0.3634 20o7 O.1172 0.2500 0.0830 0.2655 0.3668 2008 O.1195 0.2384 0.0165 0.2419 0-3443 2009 0.1167 O.23l1 0.0289 0.2503 0.3274 201O 0.1l28 0.2125 0.0324 0.2368 0.3157 20ll 0.1053 0.1860 O.0122 0.2378 0.3072 泰尔指数的均值为0.1104,工资性收入泰尔指 70.29%和103.24%;但低于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 数的均值为0.2477,经营性收入泰尔指数的均 收入,低了31.76%和86.86%。从各项收入的泰 值为0.0925,财产性收入泰尔指数的均值为 尔指数的发展变化趋势来看,人均收入的泰尔 0.1880,转移性收入泰尔指数的均值为0.3513。 指数差距不大且近年来呈下降趋势,由2008年 从计算结果来看,财产性收入的泰尔指数均值 的最高值0.1 195降低到201 1年的0.1053,工资 高于人均收入和家庭经营性收入,分别高出了 性收入的泰尔指数由2000年的最高值0.2853降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学报(总第103期) 低到2011年的0.1860,家庭经营性收入的泰尔 指数由2002年的最高值0.2401降低到2011年 的0.0122,转移性收入的泰尔指数由2004年的 最高值0.4030降低到201 1年0.3072。只有财产 性收入的泰尔指数总体而言是逐年扩大的,由 2000年的0.0463,扩大到2011年的0.2378。由 此可见,近年来,福建省城乡居民人均收入、 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的 差距是在逐步缩小,而财产性收入的差距却在 不断扩大,这表明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与其他 四项收入相比不平等情况更加严重。 四、福建省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缓慢 的主要原因 (一)思想观念落后。投资理财的意识淡薄 福建省农村居民的文化素质较低,他们大 多未接受专业的投资理财训练,缺乏金融理财 知识,对股票、债券、基金及其他各种金融理 财产品不了解。同时,害怕上当受骗,不敢购 买银行、保险公司专门为其提供的分红型存款、 社会保障型存款等理财产品,宁肯少收入也不 愿意进行各种风险投资,所以,他们大多选择 定期储蓄和购买国库券等传统的理财方式,而 这种方式所能获得的收益相对于股票、债券和 基金等金融资产交易带来的收益来说是极小的。 (二)农村居民家庭总收入低 家庭总收入是农村居民获得财产性收入的 前提条件,家庭财产的多少决定了财产性收入 的多少。因为财产性收入是一种衍生品,它是 凭借人们的财产所获得的收入,因此,对人们 来说,财产越多,财产收入也就越多。但由于 受到城乡“二元结构”经济特性的影响,与城 镇居民相比,农村居民家庭总收入的增长速度 较为缓慢,收入水平较低,所以,他们的财富 积累速度也比较慢。2012年,福建省农村居民 家庭人均纯收入为9,967元,而同期城镇居民家 庭人均收入却达到28。055元,农村居民的人均 收入只相当于城镇居民人均收入的35.5%。考虑 通货膨胀的因素,再扣除购买农资等生产经营支 出和自己的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之后,就所剩无几 .1 . 2014年2月25日 了。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必然 就很少。 (三)土地经营权流转配套机制不健全,流 转规模小 随着农村居民进城务工,农村的土地经营 权的流转活动也不断增加。通过这种方式,农 村居民能够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地经 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转让等收入,以及参股农用 地经营方的分红收入。圆然而,由于福建省土地 经营权流转的相关机制还不够健全,土地经营 权的流转率较低。目前全省有近一半的农村劳 动力人口向城镇和第二、三产业转移,但是流 转的土地面积仅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 20%左右,而且转让费也较低。目前,每亩土地 每年的转让费大约在400~600元,[31而广东省佛 山市则高达每亩1,200~2.500元。由于福建省农 业规模化程度低,在农业劳动生产率无法大幅 提高的同时,制约了农村居民依靠农用地经营 权流转增加财产性收入。 (四)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低 政府征用农村集体土地,需要支付补偿费 用,同时农村居民能够据此获得征地补偿收入, 为进入城镇创业和生活积累重要的资本。然而, 目前我国普遍存在征地范围过大、征收补偿标 准过低、被征地农村居民得到的收入和补偿少。 根据现行补偿标准,按照福建省耕地年平均产 值估算,农用地补偿费在每公顷五十万元左右, 而当地政府通过协议出让和“招拍挂”出让等 方式却可以获得每亩几十万元甚至几百万元的 土地出让收益,一些沿海发达地区城郊的土地 出让价格甚至高达每亩上千万元。再加上一些 地方存在征地补偿费用分配不公平,地方政府 层层截留等现象,被征地农村居民补偿所得不 足,这就严重制约了农村居民土地财产性收入 的增加。 (五)农村宅基地使用效率差 2012年末,福建省农村居民人均拥有房屋 面积为50.8平方米,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7 平方米。然而,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 2014年第1期 林秀清:提高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 缩小福建省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 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农村居民拥 有土地的使用权,而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村集 农村居民的财产性收入。 .)加快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体所有,农村居民只拥有房屋的使用权,没有 产权证,根据法律规定是不允许出售的。因此, 农村房产的转让、出售、抵押等都受到了极大 的限制。大量农村居民进城务工,他们在农村 的房屋大多处于闲置状态,没能得到充分的利 用,价值严重缩水,造成极大的浪费。 五、增加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几点建议 (一)提高农村居民的总收入,为财产性收 入的增加提供保障 土地是农村居民最重要的资产,也是他们 获取财产性收入的重要来源。因此,要大幅度 提高农村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必须加快进行土 地制度的改革。 第一,确认农村居民的土地(房屋)产权,增 加他们的土地财产价值。要大幅度提高福建省 农村居民的财产性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就 必须要在农村土地和住房制度改革上率先取得 突破,明确农村居民作为土地和住房产权的主 体地位,肯定农村居民土地承包权和住房的物 提高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是当前增加农村 居民财产的重要前提。因此,福建省首先应当 权性质,这样才有助于保护农村居民对土地占 有权、排他性的使用权、合法自主的交易流转 处置权和相应受益权的实现,保障农村居民土 地财产权, 才能增加他们的土地财产价值。 第二,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市场。一是要鼓励采取出租、参股等多种方式 统筹城乡发展,不断完善农村发展机制,加快 新农村建设,大力提高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 要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促进农村现代化水平的 不断提高;其次,进一步加快对农村剩余劳动 力的转移,加快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提高 外出务工农村居民的劳动报酬。只有这样,才 流转承包经营权,以提高耕地、林地、养殖水 面等农用地规模化程度。二是要完善农用地经 营权流转市场,建立健全产权交易平台,加快 农用地流转制度建设。三是要培育和发展土地 流转服务的中介组织,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沟 通与咨询、地价评估代理、合同签订、纠纷处 理等多种服务。四是要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信息 网络,逐步实现土地流转信息的网络化管理。 第三,完善征地补偿机制,确保被征地农 村居民的权益。要淡化政府对经营性征地项目 的行政推动,逐步缩小强制性征地范围。应该 按照各地土地的级差、产值最大值等要素重新 能让农村居民获得更多的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 收入,促进农村居民收入持续增加,才可能把 更多的收入转化成财富,不断增加财产性收入。 (二)增强农村居民的投资意识,扩大投资 渠道 要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投资理财意识,鼓 励农村居民将现有的资金进行合理的投资,确 保现有财产的保值、增值。因此,政府要充分 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多种手段,向农村居 民宣传有关投资理财方面的知识,提高他们对 于投资风险的认识,在此基础上,提供多种投 资渠道,吸引农村居民的参与,使农村居民有 更多的机会参与债券、股票、保险、基金、不 动产等投资方式以获取相应的投资回报,增加 参考文献: 制订或修改征地补偿标准,这样既能真实地体 现土地市场价值,同时也可以维护农村居民的 土地权益。 【1】刘江会,唐东波.财产性收入差距、市场化程度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基于城乡间的比较分析[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 究,2010,(4):20—33. [2]张立先,郑庆昌.保障农村居民土地财产权益视角下的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问题探析【J】.福建论坛,2012,(3):29-33. [31201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青年调研第三组.广东、云南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调研报告叨.中国经贸导刊,2012,(1)上:32-3 [4]覃建芹.基于土地制度改革的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增收研究[J].管理案例,2011,(1):47. [责任编辑:姚青群】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