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立良好的校风,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进一步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如下查课制度:
1.全体教师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空堂、不坐讲,有事要履行请假手续。
2.严格按课程表上课,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调课。
3.教师必须在铃声响后立即出发到教室。迟到10分钟以内按旷工一节课处理。
4.上课铃响后学校校务会成员将定时或不定时抽查,每天不定时督查3次,并将督查结果进行全校通报。
5.抽查时不在岗视为旷课(特殊情况如去厕所在5分钟内到教导处反馈)。
6.未履行请假手续擅离工作岗位者一律按旷工论处(特殊情况除外)。
7.查课结果计入教师考勤。
8.严格按下列要求对课堂情况进行检查:
(1)不按课表上课,擅自调课,迟到、早退、拖堂2分钟以上发现1次扣2分,未带教案执教,教学内容与教案不符,教学内容不明确1次扣3分。(5分)
(2)未使用普通话教学,坐着授课,在课堂上接打手机、走出教室或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1次扣1.5分。(3分)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课堂纪律较乱、学生学习氛围差,教师未及时调整发现1次扣1分。(2分)
本制度自2013年9月1日执行。
五里乡落圈小学 201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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