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一、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电工及用电人员
1、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3、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4、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转;
5、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6、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 7、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室内配线
1、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
2、室内配线应根据配线类型采用瓷瓶、瓷(塑料)夹、嵌绝缘槽、穿管或钢索敷设。 3、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和管接头应密封;当采用金属管敷设时,金属管必须做等电位连接,且必须与PE线相连接。 4、室内非埋地明敷主干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5、架空进户线的室外端应采用绝缘子固定,过墙处应穿管保护,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并应采取防雨措施。
6、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或电缆的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或线路的计算负荷确定,但铜线截面不应小于1.5mm,铝线截面不应小于2.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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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钢索配线的吊架间距不宜大于12m。采用瓷夹固定导线时,导线间距不应小于35mm,瓷夹间距不应大于800mm;采用瓷瓶固定导线时,导线间距不应小于lOOmm,瓷瓶间距不应大于1.5m;采用护套绝缘导线或电缆时,可直接敷设于钢索上。
8、室内配线必须有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电器与绝缘导线、电缆的选配应符合本规范第7.1.17条和7.1.18条要求。对穿管敷设的绝缘导线线路,其短路保护熔断器的熔体额定电流不应大于穿管绝缘导线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的2.5倍。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
1、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
2、配电系统宜使三相负荷平衡。220V或380V单相用电设备宜 接人220/380V三相四线系统;当单相照明线路电流大于30A时宜采用220/380V三相四线制供电。 3、总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开关箱。
4、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 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5、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6、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当合并设置为同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 必须分设。
7、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潮气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亦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场所。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理。
8、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2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 杂草。
9、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冷轧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钢板厚度应为1.2-2.0mm,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2mm,配电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5mm,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
10、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
1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阻燃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方可整体紧固在配电箱、开关箱箱体内。 金属电器安装板与金属箱体应做电气连接。
1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13、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I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
14、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 15、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必须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导线绝缘的颜色标志应按本规范第5.1.11条要求配置并排列整齐;导线分支接头不得采用螺栓压接,应采用焊接并做绝缘包扎,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16、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电器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与PE线做电气连接,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必须通过采用编织软铜线做电气连接。
17、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尺寸应与箱内电器的数量和尺寸相适应,箱内电器安装板板面电器安装尺寸可按照下表确定。
配电箱、开关箱内电器安装尺寸选择表 间 距 名 称 并列电器(含单极熔断器)间 电器进、出线瓷管(塑胶管)孔与电器边沿间 最小净距(mm) 30 15A,30 20-30A,50 60A及以上,80 上、下排电器进出线瓷管(塑胶管)孔间 电器进、出线瓷管(塑胶管)孔至板边 电器至板边
18、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
25 40 40 19、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卡固在箱体上,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
20、配电箱、开关箱外形结构应能防雨、防尘。
电器装置的选择
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严禁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2、总配电箱的电器应具备电源隔离,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以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电器设置应符合下列原则:
3、当总路设置总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所设总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总断路器或总熔断器。
4、当各分路设置分路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分路所设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分路断路器或分路熔断器。
5、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并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如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可不另设隔离开关。 6、熔断器应选用具有可靠灭弧分断功能的产品。
7、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8、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电度表及其他需要的仪表。专用电能计量仪表的装设应符合当地供用电管理部门的要求。
9、装设电流互感器时,其二次回路必须与保护零线有一个连接点,且严禁断开电路。 10、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其设置和选择应符合本规范第8.2.2条要求。
11、开关箱必须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当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装设断路器或熔断器。隔离开关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并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当断路器是具有可见分断点时,可不另设隔离开关。
12、开关箱中的隔离开关只可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3.OkW的动力电路,但不应频繁操作。容量大于3.O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断路器控制,操作频繁时还应附设接触器或其他启动控制装置。
13、开关箱中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和动作整定值应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和特性相适应。通用电动机开关箱中电器的规格可按本规范附录C选配。
14、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总配电箱、开关箱靠近负荷的一侧,且不得用于启动电气设备的操作。
15、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GB 6829和《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的要求》GBl3955的规定。
16、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17、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18、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子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19、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极数和线数必须与负荷侧负荷的相数和线数一致。 20、配电箱、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宜选用无辅助电源型(电磁式)产品,或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能自动断开的辅助电源型(电子式)产品。当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不能自动断开的辅助电源型(电子式)产品时,应同时设置缺相保护。
21、漏电保护器应按产品说明书安装、使用。对搁置已久重新使用或连续使用的漏电保护器应逐月检测其特性,发现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22、漏电保护器的正确使用接线方法应按“配电箱、开关箱内电器安装尺寸选择表”选用。 23、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
使用与维护
1、 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图。 2、 配电箱、开关箱箱门应配锁,并应由专人负责。
3、 配电箱、开关箱应定期检查、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并应做检查、维修工作记录。 4、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5、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按照下列顺序操作:
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 分配电箱 开关箱;
6、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 分配电箱 总配电箱。 但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可除外。
7、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8、开关箱的操作人员必须符合本规范第3.2.3条规定。 9、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整洁。 10、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随意挂接其他用电设备。 11、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
12、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采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漏电保护器每天使用前应启动漏电试验按钮试跳一次,试跳不正常时严禁继续使用。
13、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严禁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强腐蚀介质和易燃易爆物接触。
二、 玻璃安装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裁割玻璃,应在指定的场所进出,裁下的边角余料,应集中堆放和处理,搬运玻璃要戴手套。
2、高处安装玻璃,应将玻璃平稳放妥,垂直下方禁止人员通过或作业,安装屋顶采光玻璃,应搭
设脚手架平台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3、安装玻璃用的工具,应放入工具袋内,操作时禁止将小铁锤、铁卡片等含在口中或任意抛掷。
4、安装门窗玻璃时,安装前要检查门窗合页是否牢固,操作顺序应自上而下进行,玻璃安装后即将门窗关闭好。
5、安装屋顶及天窗玻璃时,应铺设脚手板,设置防护区域,禁止下部人员通行和停留,并要系好
安全带,严禁蹬踩窗框操作。
6、搬运尺寸较大的玻璃时,必须用木制托架或专用工具,以免运输中破裂伤人。 7、玻璃钻孔时,操作台底部应平整垫实,钻头必须牢固,不能有晃动,钻磨要轻。 8、玻璃磨槽,砂轮机要掌牢,磨槽时回转弧度不得大于周长的1/4,转速应缓慢,不宜过快。
三、 机械制材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般规定
1、工作前检查机械防护装置是否齐备可靠,刀具是否正常完好,各部连接螺丝是否松动,经试运转合格后,方可正式操作。
2、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利落,袖口、裤脚口紧身整齐,不准带手套操作,女工需戴工作帽。 3、操作场所的通行道路不准堆放材料,待加工和已加工完木材应清理堆放指定地点,以保证道路通畅。
4、机械运转时,严禁给机械注油、台面擦油及清扫木花、测量工件尺寸和清理机械上面的和底部的木屑、刨花、杂物等。
5、木材遇有透节、活节必须清除,再刨木材,防止蹦出伤人。
6、使用砂轮磨刀具时,砂轮必须有安全罩,砂轮如有裂纹及破损,应停止使用,用砂轮时要戴眼镜,并站在侧面。
7、应按时磨刨刀,磨刀时精神要集中,防止割手。
8、木材加工前,必须将铁钉,灰垢等金属物及活节、石块等清除干净。
圆锯操作
1、圆锯不设防护档板,禁止操作。
2、锯片应平整,大小应与主动轴匹配、牢固,不得有连续缺齿,裂缝长不得超过2CM,且裂缝未端须钻孔封闭。
3、操作时站立位置应避开锯片旋转的正方向。
4、锯长木料接近尾端时,应用工具送料,不得直接用手推送料。
5、锯料时,不许将木料左右摆动或高抬,送料不宜用力过猛,遇木节要减速慢锯。 6、锯短料时,料长不得小于锯片直径的1.5倍,料高不得大于锯片直径的1/3,料接近锯口时,严禁用手推、拉木料。
7、锯线走偏时应逐渐纠正,不准猛扳。
8、应经常保持锯台清洁,严禁机械运转时作清扫调整工作。
平刨机操作
1、 刨机的刀架、夹板必须吻合,固定刀片的螺丝必须坚固,刀片焊缝超出刀头和有裂缝的刀具不准使用,刨刀必须保持锋利,与刨床的间隙不得超过3MM,刨床上要设安全防护装置,否则,禁止使用。
2、刨料时要两脚站稳,双手操作,头部偏开,木料要按顺搓施刨,刨大面时,手按在料上面,刨小料时,手指不得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且离床面不少于30CM,禁止用手在料后推送。 3、刨削量每次不得超过1.5MM,送料速度保持均匀,经过刨口时用力要轻,禁止在刨刃上方回料。
4、刨厚度小于1.5MM,长度小于40CM的木料时,必须使用压板推进,禁止直接用手推料。 5、遇木料戗搓时要减慢推料速度、禁止将手按在木节上推料。 6、调整切削量或更换刀片时,必须停机、切断电源。
压刨机操作
1、操作时应站在机床一侧。吃刀量每次不超过3MM。
2、所刨木料长度不得短于前后压辊间的距离,刨厚度小于1CM木料时,必须垫托板。木料不走时,可用其他木料推进,送料者手指必须离开滚筒20CM,接料时须待木料走出台面。 3、进料必须平直,发现木料走横或卡住、应停机降低台面后拨正。木料两端宽窄厚薄不一时,应先刨大头。
4、机械运转时不得将手伸进安全挡板里侧去移动木板或拆除安全挡板进行刨削,严禁带手套操作。
裁口机操作
1、 按材料规格调整盖板,一手按压一手推进。木料要锯到末端时,将手移到刨刀或锯片的前面。
2、 送料要缓慢均匀,不得猛拉猛推,遇有硬节要减速推进。
3、 裁口时,吃刀量一次不得超过2CM,裁硬木口,吃刀量一次不得超过1.5CM,禁止在中间插刀。
4、 裁圆形木料时,须用圆形“靠山”,用手压牢,慢慢进料。
开榫机操作
1、 要侧身操作,不要面对刀具,进料速度要均匀,不得猛推。
2、 短料开榫,必须加垫板压牢,禁止用手握料,长10CM以下木料和有节疤的木料,不得上机。
3、 开榫,1.5M以上的木料,必须两人操作。
4、 发现刨渣或木片堵塞,要用木棍推出,禁止用手掏。 5、 调整刃具位置必须停车进行。
打眼机操作
1、 打眼必须使用夹料器,不得直接用手扶料,遇节疤时必须缓慢压下,不得用力过猛,严禁带手套操作,1.5M以上的长料,必须使用托架。
2、 施工材料的堆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搭设。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堆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释易燃、易爆液体。、遇有凿芯被木渣挤塞或因猛压使机械转动缓慢或凿眼冒眼时,必须立即抬起手,深度超过凿渣出口长度时,要勤拔钻头。 3、 清除凿渣,禁止用手掏。
4、 更换凿心时,应先停机切断电源,并须在平台上垫木板后,方可进行。
四、油漆工
1.各类油漆和其它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它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2.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库房与其它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油料应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的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4.在室内或在容器内喷漆,要保持通风良好,喷漆作业周围不准的火种。
5.使用喷灯,加油不得过多,打气不得过足,使用时间不宜过长,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 6.在调油漆或对释稀料时,室内应通风,在室内和地下室油漆时,通风应良好,任何人不得在操作时吸烟,防止气体燃烧伤人。
7.用不完的料桶应盖好放回原处,不准到处乱放。
8.清理随用的小油漆桶时,应办理用火手续,按申请地点用火烧,并设专人看火,配备消防器材,防止发生火灾。
五、电焊工
1.电焊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
2.电焊机要设独立的的开关,开关应设在防雨的箱内,拉闸时应侧身操作。
3.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4 .预热工件时,应采用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焊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5. 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对其进行覆盖或隔离。
6.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内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验许可后,方可施焊。
六、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
1、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确定用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设施.
2、 柱,梁和行车梁等构件吊装所需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用拉攀件,应在构件施工图或说明内作出规定.
3、 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4、 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
5、 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s,不得有缺档.
6、 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7、 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8、 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L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 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2m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9、 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10、悬空进行门窗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安装门,窗,油漆及安装玻璃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阳台栏板上操作.门,窗临时固定,封
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
(2)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时,应张挂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3)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
七、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1、操作人员所具备的条件和持证上岗的要求,这是保证安全操作的基本条件。 2、根据事故分析资料证明,很多事故是由于操作人员思想不集中、麻痹、疏忽等因素及其它违规行为所造成。本条突出了对操作人员工作纪律的要求。
3、保持机械完好状态,才能减少故障和防止事故发生,因此,操作人员要按照保养规定,作好保养作业。
4、交接班制度,是使操作人员在相互交替时不致发生差错,防止由于职责不清引发事故而制定的。
5、要为机械作业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消除一切障碍,才能安全生产。本条明确规定了现场施工负责人对此所负的责任。
6、本条规定是促使施工和操作人员相互了解情况,密切配合,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7、机械的作业能力和使用范围是有一定限度的,超过限度就会造成事故,本条说明需要遵照出厂说明书的规定使用机械。
8、机械上的安全防护装置,能及时预报机械的安全状态,防止发生事故,保证机械设备的安全生产,因此,需要保持完好有效。
9、本条明确操作人员在安全生产上的权利,制止个别领导人强迫命令的错误行为,指出因违章指挥而造成事故者是要追究责任的。
10、新机、经过大修或技术改造的机械,需要经过测试,验证性能和适用性;由于新装配的零部件表面配合程度较差,需要经过磨合,以达到装配表面的良好接触,防止在未经磨合前即满负荷使用,引起粘附磨损而造成事故。
11、寒冷季节的低温给机械的启动、运转、停置保管等带来不少困难,需要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机械因低温运转而产生不正常损耗和冻裂汽缸体等重大事故。
12、这三条是对机械放置场所,特别是易发生危险的场所需要具备条件的要求,如消防器材、警示牌以及对危害人体及保护环境的具体保护措施所提出的要求。
13、机械停置或封存期间,也会产生有形磨损,这是由于机件生锈、金属腐蚀、橡胶和塑料老化等原因造成的,要减少这类磨损,需要做好保养等预防措施。
14、对于重大机械事故,本条规定了要由领导亲临现场组织处理,以促使各级领导能重视安全生产并采取防范措施。
15、使用砂轮的手持电动工具,其转速一般在10000r/min以上,因此,对砂轮的质量和安装有严格要求,以保证安全。
16、手持电动工具转速高、振动大,作业时直接与人体接触,并处在导电良好的环境中作业。因此,要求采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结构的电动机和导线。
17、采用工程塑料为机壳的手持电动工具,要防止受压和汽油等溶剂的腐蚀。
18、手持电动机具温升超过60℃时,要停机降温后再使用,这是防止机具故障、延长使用寿命的必要措施。
19、手持电动机具依靠操作人员的手来控制,如果在转动时撒手,机具失去控制,会破坏工件,损坏机具,甚至伤害人身。
20、40%的断续工作制是电动机负载持续率为40%的定额为基准确定的。负载持续率就是电动机工作时间与一个工作周期的比值,其中工作时间包括起动、工作和制动时间;一个工作周期包括工作时间和停机及断电时间。
21、角磨光机空载转速达10000r/min,要求选用安全线速度不小于80m/s的增强树脂型砂轮。其最佳的磨削角度为15°~30°的位置。角度大小,增加砂轮与工件的接触面,加大磨削阻力;角度大,磨光效果不好。
22、本条所列注意事项,都是为了防止射钉误发射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23、本条所列注意事项,如铆钉和铆钉孔的配合过盈量大,将影响铆接质量;如因铆钉轴未断而强行扭撬,会造成机件损伤;铆钉头子或并帽松动,会失去调节精度,影响操作。
八、施工现场防火要求
施工现场一般要求:
1、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电、气焊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手续 2、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3、材料的堆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搭设。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堆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释易燃、易爆液体。
4、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在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的,要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定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5、场严禁吸烟。必要时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6、装修施工时,易燃材料较多,对所用电气及电线要严加管理,预防断路打火。在吊顶内安装管道时,应在吊顶易燃材料装上以前完成焊接作业,禁止在吊顶内焊割作业。如果因为工程特殊需要必须在易燃棚顶内从事电气焊时,应先与消防部门商定妥善的防火措施后,方可施工。在使用易燃油漆时,要注意通风,严禁明火,以防易燃气体燃烧爆炸。还应注意静电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发生火灾事故后的注意及急救要领
1、 出现火灾或火险时,要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救,救火方法要得当。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扑灭。可用泡沫灭火器或隔离法压灭火源。电气设备起火时,应尽快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千万不要向电气设备上泼水,这样容易造成触电、断路爆炸等迸发事故。如果化学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据起火物性质选择灭火方法,同时注意救火人员的安全,防止中毒。
2、 现场出现火险时,工长要判断准确,当即不能救的要及时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在消防队到达现场以后,工长要及时、准确地向消防人员提供电器、易燃、易爆物的情况。火灾区内如有人时,要尽快组织力量,设法先将人救出,然后再全面组织灭火。
灭火以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并设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燃。保护火灾现场又是查找火灾原因的重要措施。
消防安全技术
在施工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明火作业
1、 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禁止违章作业。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时间内有效。
2、 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禁止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
续,并采用严密的消防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3、 使用明火时应注意下列问题:
1) 现场生产、生活用火均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使用明火。使用明火时,要远离易燃物,并备有消防器材。
2) 使用材料烧火时,要随时有人看管,不准用易燃油料点火。用火完毕要认真熄火。 3) 现场应设吸烟室,场内严禁吸烟。
4) 现场从事电焊、气焊的工作人员均应受过消防知识的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证。在作业前 要办理用火手续,并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看火人员应随身应有灭火器,在焊接过程中不准擅自离开岗位。
九、影响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生产的因素
不安全状态
1、 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1)无防护 无防护罩 无安全保险装置 无报警装置 无安全标志 无防护栏
电器金属外壳未接地 绝缘不良
风扇无销声系统、噪音大 危房改造内作业
空压机、石材切割产生粉尘 刷油漆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 其他 (2)防护不当
防护罩未在适当位置 防护装置调整不当 防爆装置不当 电气装置带电部分裸露 漏电保护器失灵 其他
2、 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1)设计不当、结构不符合安全要求 通道门遮挡视线 制动装置有缺欠 安全间距不够 设施上有锋利倒棱 其他
(2)强度不够 器械强度不够 绝缘不符合要求
起吊重物的绳索不符合安全要求 其他
(3)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行 设备带“病”运转 超负荷运转 其他
3、 个人防护用品用具——防护服、手套、护目镜及面罩、呼吸器官护具、听力护具、安全带、安全保密冒、安全鞋等缺少或有缺陷 (1) 无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2) 所用防护用品、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 4、 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1)照明光线不良 照度不足
作业场地烟雾尘弥漫视物不清 光线过强 (2)通风不良 无通风 通风系统效率低 其他
(3) 作业场所狭窄 (4) 作业场地杂乱
工具、制品、材料堆放不安全 施工场地朝天钉 其他
(5) 交通线路的配置不安全 (6) 操作工序设计或配置不安全 (7) 地面滑
地面有油或其他液体 冰雪覆盖 地面有其他易滑物
(8) 储存方法不安全 (9) 环境温度、湿度不当 不安全行为
1、 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1) 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 (2) 开动、关停机器时未给信号
(3) 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转动、通电或泄露等 (4) 忘记关闭设备
(5) 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
(6) 操作错误(指按钮、阀门、搬手、把柄等的操作) (7) 奔跑作业
(8) 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 (9) 机器超速运转 (10) 违章驾驶机动车 (11) 酒后作业 (12) 客货混载 (13) 工件坚固不牢 (14) 用压缩空气吹屑 (15) 其他
2、 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1) 拆除了安全装置
(2) 安全装置堵塞,失掉了作用 (3) 调整的错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4) 其他 3、 使用不安全设备
(1) 临时使用不牢固的设施 (2) 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
(3) 其他
4、 用手代替工具操作 (1) 用手代替手动工具 (2) 用手清除切屑
(3) 不用夹具固定、用手拿工件进行机加工
5、 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 6、 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1) 冒险进入未加防护的“四口”“五临边” (2) 接近漏料处(无安全设施) (3) 冒进信号 (4) 调车场超速上下车 (5) 易燃易爆场合明火 (6) 未及时暸望
7、 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汽车档板、吊车吊钩) 8、 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9、 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10、有分散注意力行为
11、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 (1)未戴护目镜或面罩 (2)未戴防护手套 (3)未穿安全鞋 (4)未戴安全冒 (5)未佩戴呼吸护具 (6)未佩戴安全带 (7)未戴工作帽 (8)其他 12、不安全装束
(1)在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旁作业穿过于肥大服装 (2)操纵带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时戴手套 13、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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