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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经济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来源:爱问旅游网
经济与法

浅析经济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李代江[1]

龙绪伟[2]

([1]湖南怀化学院系湖南怀化418008;

[2]湖南省麻阳县信用联社湖南麻阳419000)

经济犯罪是侵害社会经济制度、妨害经济活动和经济管理秩序、危害国民经济的犯罪。近年来,经济犯罪日益猖

獗,严重危害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影响了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针对当前经济犯罪所呈现的特点,有必要进一

步分析其产生的原因,从而制定相应的对策,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关键词

经济犯罪

现状

防范对策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06)10-035-02

中图分类号:D924.1

一、当前经济犯罪的特点

纵观当前的经济犯罪,主要具有如下一些特点:(一)社会危害性严重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犯罪给社会所造成的危害越来越严重。一方面,经济犯罪严重破坏了我国经济秩序、金融秩序和国家经济的安全,给国家、社会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偷税骗税、走私、合同诈骗、金融诈骗、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等经济犯罪,每年给国家和企业的损失至少在千亿元以上。经济犯罪的日趋严重,给国家的宏观、经济安全运行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另一方面,经济犯罪的泛滥也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经济犯罪的严重泛滥,给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导致大量的企业倒闭、破产、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经济犯罪还引发了绑架、勒索、抢劫、杀人等其他刑事犯罪,其不断地向政治、社会、文化领域的渗透,还严重地败坏了社会风气,加剧了贿赂、渎职等现象,最终将直接危及社会的稳定和国家政权的安全。

(二)作案手段智能化、隐蔽性强

在犯罪学理论上,经济犯罪素有犯罪之称,经济犯罪主体多系金融、财税、计算机、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材,又多具有长期从事经贸活动的经验,他们不仅善于钻金融、财税制度的一些漏洞,而且善于寻找较为合适的作案机会,作案前深思熟虑,精心策划,作案时手段狡猾,花样翻新,往往以合法的经济活动作掩护。随着人类进入信息进代,科学技术口新月异,利用高科技、高新技术进行犯罪将是本世纪犯罪活动发展的新趋势。经济犯罪的智能化特征更将导致经济犯罪的隐蔽性。特别是随着国际信息高速公路的不断拓展,非法侵入他人系统,窃取商业机密和帐号、故意散布电脑病毒等犯罪活动将不断增多,给机关的侦查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三)新的经济犯罪形式不断出现

入世以来,传统的经济犯罪如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罪、虚

报注册资本罪、侵犯商业秘密罪、走私罪等将依然存在,但也有些变化。如对于走私罪的物品种类,汽车、柴油等物品

因市场的逐步开放有所减少,对其他物品如固体废弃物等的走私则增加。随着国际经济联系的加强和经济交往的多样化,出现了不少新的经济犯罪形式,如破产欺诈、期货欺诈、背信损害等等。近年来,在一些地区未曾出现的经济犯罪也悄然“登堂入室”。如某直辖市近年来就首次受理了该市未曾出现的利用银行高利转贷、非法经营邮电案。2002年该市立案、侦破的新型案件就包括侵犯著作权案件、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强迫交易案件、妨害清算案件以及证券犯罪案件。这些新型经济犯罪严重妨碍着正常的经济秩序,探求其犯罪特点、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是我们面临的新任务。

(四)犯罪主体的多元性

经济犯罪的犯罪主体具有多元性的特点,自然人和单位都可成为经济犯罪的立体,并且在经济犯罪活动中,单位的范围十分广泛。单位作为经济犯罪主体是经济犯罪的一个主要特点,越来越多的单位已经加入到单位犯罪的行列,且在经济犯罪领域中,单位犯罪较之自然人犯罪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其涉及到的金额、产生的影响等较之自然人犯罪更具严重性。

二、经济犯罪的成因分析

纵观上述经济犯罪的特点,笔者认为,其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为如下一些原因:

(一)经济利益的驱动

“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大胆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利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有100%的利润,它就可践踏人间一切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马克思的这段话形象地揭示了经济犯罪产生的根本原因。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先富起来。但是,一些道德意识不高,法律意识淡薄,拜金主义思想严重的人,不惜以

经济与法

身试法,在公司企业设立、国内外贸易、同业竞争、银行信贷、证券交易和税收管理等方面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运用欺诈、不正当竞争等手段牟取暴利。

(二)市场经济法制不健全

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我国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法制框架已基本形成,但是还存在不少漏洞。经济转轨过程中,已有的立法滞后,现有立法不可能一下子完善,执法能力也不可能一下子相适应,造成某些法律上和司法上的漏洞,成为当前发生经济犯罪的法制因素。许多经济犯罪主体就钻这个空子,大肆进行犯罪活动。如金融系统开办的信用卡业务,异地透支到帐时间慢,一般需要2个工作日,偏远地区则需7个工作日以上,由于缺少防止恶意透支的有效措施,有的人就利用时间差,在异地一天之内透支十几次甚至几十次,大量侵吞国家资金。

(三)社会结构变化的冲击是诱发经济犯罪的重要环境因素

一般说来社会结构包括了一种长期的社会互动和社会关系。我国正处在社会经济空前发展的时期,社会结构的变动引起了社会诸多因素的改变,也影响到了人们的行为。社会结构变动的影响在现阶段主要在人际关系、社会利益分配关系方面得到体现。

三、预防经济犯罪的对策

市场经济固有的负面效应和经济全球一体化所带来的国际犯罪渗透,使经济犯罪在短时期内降不下来,且呈新的发展趋势。加入WTO,既给我国经济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机遇和契机,同时又使经济犯罪的控防面临新情况、新问题,经济犯罪控防体系的宏观构建函需作出调整。对于经济犯罪的防范和惩治对策也应当是多层次全方位的,健全法制制度。健全市场内部管理机制、加强对经济犯罪的侦查和打击、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水平都是不可忽略的有效途径。具体而言,对于经济犯罪的预防对策主要表现为如下方面:

(一)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经济案件侦查队伍

经济犯罪多属高智能犯罪,又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因此经济案件侦查队伍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目前经济案件侦查队伍从警力配备、知识结构等方面都很不适应。各级机关要把经济案件侦查队伍建设作为至关重要的大事来抓。一是要有计划地选调一批既熟悉侦查业务,又懂金融、财税、计算机等专业知识的人员充实到经济案件侦查队伍中来。二是要把对现有队伍的教育培训作为重点,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强化中心意识和服务意识。三是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尤其要加强金融、财税、保险等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要学好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与经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熟知和掌握法律武器。通过这些措施,努力把经济案件侦查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高素质队伍,以适应与经济犯罪作斗争的需要。

(二)健全经济犯罪的法律制度,堵塞犯罪漏洞经济犯罪作为一种法律现象,与法律具有十分密切的

联系。因此,经济法律规范作为调整各种经济活动的准则

必需十分齐备、完善,要与口新月益的经济发展相适应,要有前瞻性。首先,要尽快对刑法典关于经济犯罪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并针对司法实践中遇见的各种难点和问题制定相关的法规和司法解释,使之更完善,更具操作性。例如,明确界定赃款、赃物的范围;扩大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明确经济诈骗罪的法律规定;解决渎职犯罪的立法盲区;解决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中的法条竞合问题,高度重视立法解释。其次,制定与刑法相衔接的部门法律规范,尤其是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地产等热点部门的法律规范,使刑事处罚与民事处罚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相匹配。同时,明确国家工作人员相关职权范围和行业准则,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第三,修订我国法律对国际性经济犯罪的罪名、定性、量刑的有关规定,减少与主要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差异,签订双边或多边协议,为防范国际性经济犯罪,建立可靠的法律保障,奠定共同打击国际性经济犯罪的法律基础。

(三)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网络化的经济犯罪控防体系经济犯罪是社会多种矛盾交织的产物。因而,控防经济犯罪是一个系统工程。这一工程需要多种控防力量、手段和层次共同发挥作用。我国长期坚持的对犯罪进行综合治理的方针即体现了该思想。“统一领导、齐抓共管、打防结合”是犯罪综合治理方针的要义。构建我国经济犯罪的控防体系也必须坚持这一方针。与此同时,根据经济犯罪的犯罪领域宽、犯罪手段多、受害主体广、犯罪原因复杂等特点,我国经济犯罪的控防必须依靠专门机关、社会组织、公民等多种力量,运用预防和打击相结合的手段,构建一个全方位、立体式、网络化的经济犯罪控防体系。这一体系既应包含准确、快速、高效的侦诉、审判工作体系,也应包含内部相互补充、有机统一的预防体系;既是对新时期经济犯罪的阶段性控防,也是经济犯罪进一步控防的基础。

(四)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

企业经济活动的规章制度是企业防范经济犯罪的关键。许多经济犯罪案件的发生与一些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有直接关系,为此各企事业单位及经济管理部门应根据自身经济活动的特点,依法建章立制,对其经营管理、财务收支等内部业务操作制定具体规章,切实改变制度不完善、管理不严的混乱状况,使犯罪分子无空可钻、无孔可入。在一些经济犯罪案件中,犯罪的实施者往往是位于单位要害岗位或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所以建立对要害岗位的重点人员(尤其是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的监督机制,也十分重要。这种监督机制不仅体现在单位规章制度方面,而且还要充分发挥单位内部的民主监督、外部的社会监督等,形成完善的监督体系。

注释:

①穆伯祥、冯森.当前经济犯罪特点及网络化控防初探.现代财经.2003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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