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备案表填写要求
工程建设各方及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人员:
鉴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备案表的重要性,以及根据目前经常出现的建设各方因“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内容填写存在瑕疵而在办理有关业务时出现受阻等现象,今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内容填写特作如下要求:
一、所有内容填写要真实、全面。“工程名称”要与质量监督书中名称完全一致;“建筑面积”按规划验收合格证中的面积填写;各单位名称要与公章名称完全一致。
二、用碳素墨水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要用现行规范用字,字体要工整且易于辨认(不得用草书);阿拉伯数字的书写要清晰、紧密,小数点也要清晰明显。
三、填写内容要求一次成功。特别是建筑面积、工程名称、竣工验收和备案日期等重要内容严禁出现修改或用刀片刮后重写等涂改现象。
违反上述要求者,必须重新填写整份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日照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日照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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