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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贫困户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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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贫困户意外伤害保险

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有关精神,依照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关于<贫困户大病医疗补充保险与意外损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补充通知》〔晋开发办〔2018〕11号〕要求,经请示县要紧领导同意,决定在去年的基础上,接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贫困户的意外损害保险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精准对接金融需求,精准完善支持措施,精准强化工作质量和效率,努力让每一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都能享受到意外损害保险的保障,做到应赔尽赔。

【二】专属产品

2019年购买的贫困户意外损害保险,是在去年的基础上更加优化了的专门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专属产品,执行价格比纯商业性标准价格下浮70%-90%,充分表达了国有大型寿险公司的社会责任。具体如下:

贫困户的意外损害保险 1、项目对象

浮山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

2、提供保障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

序号 1 2 3 4 保障项目 疾病身故 意外身故 意外伤残 意外医疗 保险金额 3000 50000 50 50000 3000 保险费 备注 3、保险期限:1年〔从购买之日算起〕。

4、险种责任调整后,要确保统筹赔付率达到100%。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预备阶段。要紧工作:县扶贫开发中心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安排部署工作实施方案。

〔二〕宣传动员阶段。要紧工作:扶贫开发中心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联合落实工作方案和措施;人寿保险公司临汾分公

司浮山支公司负责对贫困人员的意外损害保险进行全方位宣传,让参保对象了解保险方案及办理方式,同时对县、乡业务人员进行培训,使之掌握保险方案和实际操作规程。

〔三〕承保工作阶段。要紧工作:人寿保险公司临汾分公司浮山支公司负责完善投保手续,完成承保事项;县扶贫开发中心与人寿保险公司签订投保合同,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同意后,拨付投保资金。人寿保险公司每季度向扶贫开发中心书面通报保险赔付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扶贫开发中心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建立信息交流反馈制度,加强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二〕加强宣传动员。人寿保险公司浮山支公司要加强宣传发动,通过发放服务明白卡、上门拜访、田间宣传、现场赔付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贫困户的意外损害保险的重要意义和惠民措施,做到家喻户晓。

〔三〕加强资金支持。依照我县贫困户实际情况,结合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每人50元,共计21736人,需投保资金108.68万元,从统筹整合资金拨付。人寿保险公司要做好参保贫困户的意外损害保险投保服务和理赔服务,确保贫困户能享受到优质保险服务。

〔四〕加强沟通协调。县扶贫开发中心要与人寿保险公司浮山支公司建立沟通机制,在承保、理赔等环节做好沟通协调,发明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探究经验,更好地发挥金融保险对贫困人群的保险分担保障作用。

2019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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