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修厂2012年管理制度
为提高工作效率,高质量、快速服务于各区队,圆满地完成矿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与技术指标,引入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员工在“五行企业”方面的积极性与聪敏才智,做到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奖罚分明。机修厂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 厂内分工及班组人员编制划分:
(一)分工
1、韩敏(厂长):负责机修厂的全面工作,规章制度的制定与贯彻,安全生产、人员安排、考勤及工资审定、各类井下防爆开关的技术指导及培训机修厂电工,电器配件月度计划提报,电器设备台帐的建立兼电工。
2、张连宝(副厂长):协助厂长的工作,分管全厂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在厂长不在岗的时候,行使厂长的职责和义务。负责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班组建设、精神文明考核、五型企业绩效考核、员工加班的安排和审核、现场管理、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各类井下防爆开关的技术指导及培训机修厂电工,处理学习AM文件,做好上传下达等工作。
3、刘勇(经营主管):协助厂长的工作,负责EAM、班组核算、机械检修电焊材料 /工器具的领用以及劳保的发放,登记与各区队到车间材料领用登记和检修电焊材料的月度计划提报,检修电焊工技术指导及培训兼电焊工,处理学习AM文件,做好上传下达等工作。
4、李佳浩(内业资料员):协助厂长的工作,负责具体的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图牌版的更换与加工)、班组建设、精神文明考核、五型企业绩效考核、员工加班的统计以及工资表的制作、重点处理和学习 AM文件以及日常内业资料的管控,做好上传下达等工作。
5、刘喜安和苑金涛班长:负责本班组的现场管理、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以及组织好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和师带徒工作等。
(二)机修厂下设两个班组 检修电焊班:班长:刘喜安;
成员:冯国育、王江民、胡超、刘志远、姜淑杰、 任艳宁、孟玉霞、王波、高宇。 电器维修班:班长:苑金涛;
成员:王子行、李雄伟、罗沛、张祥、 张阳、刘鹏、呼鹏、王俊芳。 二、 安全生产
1、机修厂负责人:根据矿下达的生产任务,厂长分配到各个班组,班组长必须根据矿生产需要合理安排组织检修或焊接;同时根据生产任务的性质;进行危险源辨识并采取相应措施,圆满完成生产任务。 2、厂里下达生产任务,由班长统一指挥,自行安排本班组任务。 3、物料码放及加工工件成品或半成品摆放整齐;厂里的工器具不能私自外借(特殊情况除外且要有借条,以便归还)。
4、中午值班人员不能擅自离开车间,有事必须请假(找人替换),待厂领导准许方可。矿安排的应急任务以及入井检修或焊接工作,属于哪个班组的由班组长统一安排(特殊情况例外)。由厂领导统一安排。 5、值班期间各区队的紧急加工件,一般情况下由值班人员自己处理(根据工作和工种的需要,特殊情况方可另派他人)。 6、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开机(包括4位特殊津贴人员)。 7、各班长安排工作要有质和量的概念。做到有安排、有检查、有验收,做好奖勤罚懒的工作,坚决杜绝干好干环一个样,干多干少一样的钱,为员工工资的二次分配提供有力的依据。
8、机厂检修完好的设备(加工好的工件)达到一定数量请及时交给矿机电组入库,由机电组统一管理,机修厂不能私自发放、外借。 9、对于不完好的设备严禁入库发放给区队,否则发生地一切后果自负。
10、对于区队交回地待修设备应积极配合机电组进行检查验收,同时做好记录并开具回收票。
11、修复待修设备时,一定要做好检修记录,以便材料费地合理分摊。
12、对出勤不出力,不服从厂领导或班组长分配和指挥、消极怠工又无正当理由,完不成当日工作量的,可扣除当日绩效分的50%。
13、厂内的各种边角料及更换的物件,确实不能够进行使用的,可以存放到废铁存放地点,不得随意把能够使用的边角料及更换下来的物件随便丢弃或乱放。
14、所有员工,不得在工作中干私活;不得在供应站私自领取物料,严格按照审批流程作业办事(特殊情况请给予汇报,及时给予补办手续),否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按偷盗论处)。如特殊情况,必须经厂长同意后,按实际情况,收取相应的费用,同时做好记录。 15、各班组在加工检修前,必须认真审核图纸和实物进行加工,如在加工过程中,因没有按图纸工艺要求加工或没有审明的图纸工艺尺寸,造成工件报废的,按原材料价的35%分摊到班组、10%分摊到班组长、15%分摊到分管生产的厂领导。在检修过程中,损坏其他工件的或把拆除的部件丢失的,均按部件原价格的40%分摊到本班全体人员。 16、各班组加工检修的设备和配件,必须保证质量,如属于加工检修质量造成损失,由责任人或班组承担。
17、电工在检验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时,必须严格按照电气设备完好标准进行验收,任何人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杜绝没验设备就给开票的现象,发现一次给予200-1000元罚款,并在全厂会议上作出书面检查。
18、电工在检修设备时,必须严格按照电业安规进行操作,必须做到谁停电谁送电。
19、所有员工在维修设备、加工物料方面,一定要做好修旧利废、交旧领新工作,降低生产成本,在“双增双节”和“小改小革”方面起到表率作用,牢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理念。
20、厂内员工统一服从厂里的生产安排,根据生产需要,随时调配人员,保证完成矿里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指标,如工作态度不认真、
不听统一调配的人员,要对其进行停工教育2—5天,记不安全行为并对其做出罚款200元处罚,停工教育并写出书面检查交回厂里。不服从管理的,一律退回经营办。
21、厂内的全体员工,不允许酒后上岗,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劝其回家休息,保证员工人身安全,如果酒后滋事的,按情节每次罚款200—500元,损坏的任何设施由滋事人自己承担。 22、厂内全体员工必须团结互助,爱护公物,任何人不得损坏厂内的公共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进行相应赔偿,情节严重者交矿处理。 23、厂内全体员工不允许有互相发生口角或争执甚至打架斗殴现象,严禁拉帮结派扰乱机修厂的正常工作秩序,一经发现,按情节,给予处罚每次500-100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在班前会作检查,不服从管理的,一律退回经营办。
24、各班组加工检修的设备和配件,必须保证质量,如属于加工检修质量造成损失,由责任人或班组承担。
25、严禁在社会上进行聚众赌博(造成后果一切自负),积极参加矿举办的各种文娱活动。
26、全厂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和请销假制度。班组以上管理人员更应该以身作则模范带头,起到表率和典范作用。 此管理办法从下发即日起执行(如有和公司及矿文件相抵触的,请按公司及矿文件执行)。
榆家梁煤矿机修厂 二〇一四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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