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委会的一切财务管理行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实施的《会计法》。
二、村委会必须依法设置会计、出纳各一人,一般由计生专干担任会计、文书担任出纳。
三、村委会必须依法设置会计帐簿,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即会计设有总帐、明细帐、固定资产帐,出纳设有现金日记帐。
四、村主任对本村的财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要完全负责,即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完全负责。
五、各村会计、出纳各负其责干好自己的财务工作,即会计管帐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帐,具体要求如下:
(一)会计工作的具体要求: 1、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
2、按规定上帐,即必须出凭证并采用借贷记帐法; 3、帐面要保持平衡。
(二)出纳工作的具体要求:
1、必须管好本村的现金,帐目必须日清月结,不能积攒单据,出现帐本、单据各在一边的现象;
2、必须即日上帐,现金余额只能≥0;
六、出纳上帐后定期把单据过给会计,并与会计进行核对,即
出纳、会计现金余额要一致,并编制会计报表。
七、村委会必须按要求分工,各负其责,管好本村财务,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八、村委会在管理好本村财务的同时,还必须对各村民小组的财务进行管理和定期清查,由会计负责处理业务,如有较大问题使管理工作无法顺利进行的小组,由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上报镇,再由镇财政所协助解决。
九、各村必须实行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保障村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其公开内容如下:
1、各种承包款的收缴和使用情况;
2、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和实施情况; 3、从集体经济中所得到的收益及使用情况;
4、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公益事业的筹集方案及实施情况; 5、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承包方案和实施情况;
6、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及实施情况; 7、宅基地审批情况;
8、国家计划生育的落实方案及实施情况。
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全体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推动党务政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局机关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下列事项,列为党务政务公开内容: (一)机关党建工作目标及考核考评情况; (二)对的考核考评情况,后备干部推荐情况; (三)积极分子及建党对象培养、发展情况;预备培养、发展、转正情况;
(四)机关党组织和受到表彰、奖励、记功及通报批评、处分或处理情况;
(五)机关党组织和廉洁自律情况: (六)机关党组织和受到投诉举报情况;
(七)党费收缴及变动情况; (八)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第三条 党的秘密事项,或者有关事项尚处在党的秘密阶段,不列务公开内容。
第四条 党务政务公开,采用党务政务公开栏发布、会议通报等形式,必要时,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先行公示,充分听取及党外群众的意见。
第五条 党务政务公开,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月度公开的方式。必要时,可以随时公开。 第六条 党务政务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
第七条 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报经审核,重要事项还应报经支委会记审核批准。
第 党的秘密事项,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第九条 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
第十条 机关支部应当主动征求、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和党外群众及有关方面对党务工作提出的意见。
第十一条 及党外群众对党务工作如有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向负责人或总支办公室反映。如正确意见未被采纳,可以向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如实反映。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村务公开制度
一、村务公开的内容。村财务、干部目标责任制及工资报酬、宅基地分配、企业承包费、计划生育指标、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等群众关注的事项。重点应放在村级财务公开上,主要包括:财务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各项收入和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代收代缴费用、水电费、以资代劳情况以及群众需要公开的其他财务事项。
二、村务公开的形式。开设公开栏、张榜公布、召集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等方式实施村务公开。全体村民有权随时对村委会的活动提出批评和建议,也可以向上一级部门反映情况。 三、村务公开的时间。需要公开的事项要根据不同内容采取随时公开、月公开、季度公开和年终公开等形式向村民公开。有些时限较长
的事项,可以每完成一个阶段,公布一次进
村级重大事项票决制度
为了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提高村级决策的公开性、民主性、科学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涉及村务重要决策、重要项目、重要人事安排以及大额财务开支等重大村务事项,必须实行票决制。
二、“重要决策”包括村级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宅基地审批等与村集体、村民利益密切相关并有长远影响的重要方案和规划;“重要项目”包括水、电、路、校建、村办公活动阵地建设等工程建设项目; “重要人事安排”包括村级后备干部推荐、出纳文书等干部人选的提名和任免;“大额财务开支”包括村干部工资发放方案、由村集体经济支付的其它较大数额开支等。 三、对拟票决事项,需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村“两委”班子研究并形成初步方案,报乡镇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票决制程序进行票决。
四、票决前,村党支部或村主任必须对拟票决事项(方案)作详细说明,使参会人员充分了解各种利弊关系,准确理解方案内容。然后,由参会人员围绕议题认真开展讨论,充分吸纳多方意见,不断优化方案。
五、票决大会由村党支部主持,全体、村民代表和代表参加,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六、投票表决结束后,由监票人和计票人进行统计,村党支部及时向大会公布计票结果,并在会后将票决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
七、票决中如遇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时,按多数人意见暂缓实施,并在进一步调查研究,充分交换意见,修订完善方案后,重新安排时间再作票决。
八、票决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村“两委”会根据多数人意见形成决议,任何人都必须无条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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