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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生 学 费 缓 缴 计 划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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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生 学 费 缓 缴 申 请 书(存根联)

姓 名 家庭地址 班 级 欠费总额 (大写) 联系电话 缓交原因 是否按时缴纳 (由系部填) 年 月 日以前上缴 元。 缓交计划 年 月 日以前上缴 元。 是否按时缴纳 (由系部填) 申请人签字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系部骑缝章 学 生 学 费 缓 缴 计 划 书(学生保存)

年 月 日

姓 名 班 级 欠费总额 (大写) 年 月 日以前上缴 元。大写: 仟 佰 拾 元正 缓交计划 年 月 日以前上缴 元。大写: 仟 佰 拾 元正 申请人签字 学生处意见 校领导意见

班主任意见 说明:1、学生的一切费用原则上在每学年报到注册时交清。凡不按时缴纳学费,且不办理缓交申请的学生,视为故意欠费。 2、因家庭经济较困难的学生(持有当地区县民政局证明),可以办理缓缴手续,但必须拟定缓缴计划,每学期分期交款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且必须在下学期开学前完清所有欠款(特殊情况除外),否则不予注册。

3、缓交学生每次缴费后必须持缴款收据到系部备案,系部在“是否按时缴纳”栏进行登记,对不履行承诺的学生,学校不允许其参加期末考试。

4、对故意欠费或不遵守缓缴计划的学生,除按规定不允许参加期末考试外,取消学籍注册资格。 5、此表一式两联,上联由系部存档,下联由学生本人保管,每次缴款凭此联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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