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人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符合新冠肺炎的症状。
二、本人及与本人一起共同生活的家人或亲属近期末接触过疑似、确诊、无症状感染新冠肺炎者:近 14天内未接触过海外回国人员;没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三、本人将严格按照新冠肺炎防疫要求,配合社区(村)、小区物业人员开展的防疫工作,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做好个人防护,养成良好生活及卫生习惯。积极参与社区/村安排的志愿者活动。
四、本人将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主动报告发现的疫情信息,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五、本人自愿承诺,以上情况如有瞒报、谎报,造成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一经查实,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承诺人:
XX年XX月XX日
当前,北京的防疫压力不断增大,特别是前14日内有境外旅行史、接触史,经国内各口岸入境进京的人员数量在持续增加。从其他口岸入境进京的人员,大多能认真执行北京的防疫,自觉落实隔离观察的相关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也出现了一些对北京防疫要求以及进京步骤、流程和相关不知悉的情况,也有极个别人员不遵守规定,不配合、不执行防疫工作的相关要求,给防疫工作带来了相应风险。
对此,本市提出,从全国各口岸入境进京的人员,入境前,均应向所在单位和居住地社区主动如实报告个人精准信息,身体状况、行程安排,其中,行程安排信息包括到达机场、火车站,到达时间等情况信息。14日内曾有过就诊经历的,还需提前报告就诊情况,并于抵京时提供就诊记录。不如实报告,隐瞒病史或境外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抵京时,入境人员按照各机场、火车站、进京检查站指引提示,以及通信运营商消息提示,主动前往各场站集合点集合,签订进京承诺书,并在相关区组织安排下,统一集中隔离观察14天,集中观察期间费用自理,确有特殊情况需居家观察的,需如实申请,经严格审核评估后,可以居家观察。
已经进京的入境人员,需严格遵守北京疫情防控的相关,落实各项规定要求,认真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及时就诊,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的传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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