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诚意学校突发事件维稳应急预案
根据省综治委《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市及市教育局相关指示精神,为提高我校维稳应急处理能力,有效预防、控制和妥善处理我校突发事件,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与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校园维稳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发生突发性群体事件、师生人身伤害事件、敏感、特殊时期的恶性事件、师生心理或心理疾病事件等。
二、工作原则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校园可能发生的各类恐怖和暴力事件,形成指挥统一、决策科学、保障有力、行动高效的应急管事体系,控制事态发展,在最短时间和最小范围内,使负面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做好师生员工工作,安定师生员工情绪,尽快恢复学校的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三、维稳领导小组
组 长:罗隆汉
副组长:陈晓明、段宪忠
成 员:全体行政
四、职责分工
(一)预防
1、校委会负责人:罗隆汉
(1)组织经常性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安排
(2)每天必须有校级领导带班巡查,严格落实轮流值班制度,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3)落实校长接待日制度,指导政教处及时化解学生矛盾,做好家长安抚工作。
2、保卫负责人:陈晓明
(1)严格执行校外人员入校询问、登记与验证制度,无关人员禁止入校。
(2)对进出校园的机动车辆加强管理、严格检查,原则上,上课时间机动车辆不能进出校园。任何车辆在校园内必须慢行。
(3)加强校园及周边巡查。
3、政教处、团队
(1)负责校园安全及维稳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落实维稳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任务;
(2)负责与、治安、执法、卫生、交通等部门的联络。
(3)提高认识,对学生进行经常性安全及避险、自救教育。
(4)适时开展相关的安全演练。
(5)强化处室值班制度,做好学校维稳工作档案。
(6)加强学校德育工作,进一步促进学生文明行为的养成。
4、总务处负责人:段赛武
(1)配置专用保卫器材。含物防、技防器材。
(2)做好学校安全设施的检查与检修工作,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二)事件发生
1、应变保护小组
组长:当日行政值班校级领导
组员:当日行政值班中层管理干部、保安门卫、在场教师
职责:
(1)负责在门介入之前尽力与侵犯势力周旋,规劝其终止犯罪,紧急时的格斗等。
(2)保安要全力保护好在现场或附近的其他师生。
(3)负责报警。
(4)警方赶到后,应变小组协助警方阻止暴力行为的最后实。
2、疏散小组
组长:戴 嘉
组员:各行政人员、各班班主任、科任教师
职责:疏散引导组负责疏散引导学生至安全地带。
3、人员救护小组
组长:苏华杰
组员:罗瑞娥、杨玉峰
职责:人员救护组负责为受伤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治、看护等。必要时要以最快的速度把伤员就近送往市级医院抢救,并及时通知家长或家属。
4、协调小组
组长:谭其身
组员:相关班主任和科任教师
职责:负责与家长、家属的沟通联系,安抚师生情绪等。
5、现场保护小组
组长:文在新
成员:王腾达及体育组所在成员
职责:(1)保护现场,配合警方调查取证。
(2)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护秩序和善后处理。
五、应急处置反应
1、应急处置要求:发生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后,维稳领导小组应根据实际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反应。
(1)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实行电话值班制度,必须保持24时开机。
(2)建立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零报告”制度。
(3)如遇突发事件或察觉将有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要发生,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处置和防控措施。
2、应急处理步骤:(1)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知情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校长或值日领导报告,并及时向、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
(2)校长或值日领导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学校维稳领导小组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组织现场人员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报学校突发事件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维稳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4)校长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在1小时内及时向市教育局汇报。
(5)报警电话:火警:119;报警110;急救电话:120;交通肇事:122。
3、善后工作
发生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处置后,应急处理小组要进行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并写出书面报告。在加强正面引导的同时利用事故(件)的经验教训对师生进行教育,迅速恢复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认真检查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杜绝类似事件再发生。
六、落实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处理完毕后,由学校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市教育局。
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处室的主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隐瞒、缓报、谎报或阻碍他人报告的;
2、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
3、不服从维稳领导小组指挥的;
4、在处理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七、本预案从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本预案由学校校园安全事故和涉稳事件应急处理维稳领导小组解释。
诚 意 学 校
20XX年9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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