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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来源:爱问旅游网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系统

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是指治疗护理过程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治疗护理效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护理纠纷或护理事故,以及影响护理工作正常运行和护理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1.各级护理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报告时限积极报告护理安全(不良)事件。对警讯事件,护理部要及时向全院科室发出预警信息。逾期未报者,按隐匿不报处理,按照医院管理规定给予处罚,与评优评先挂钩。

2.各部门定期组织护理安全会议(不良)事件分析会,制定整改措施,必要时请护理部参加。

3.护理部收到该部门报告的不良事件,调查核实,协助解决,并跟踪证。

4.护理安全(不良)这起事件需要其他部门的协助,护理部及时沟通解决。

5.护理部实施全院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监控,定期进行汇总,并组织召开护理安全(不良)事件讨论会,分析事件原因,寻求解决办法,制定改进措施,并进行追踪评价。

6.护理部负责积极报告护理不良事件的部门,给予鼓励和表扬。对于未增加患者痛苦、未影响患者治疗与预后的、不可预防所致的护理不良事件,将不影响个人、集体的评功评奖、晋职、晋级。根据上报事件的种类,对首先报告的科室于季度考核中加0.5分。

7.护理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及科室档案。 附:报告范围

1.患者在住院期间发生跌倒、坠床、用药错误、走失、误吸或窒息、导管滑落、烫伤等涉及患者安全的护理事故。

2.护理差错或护理事故导致患者严重并发症、非正常死亡、严重功能障碍、住院时间延长或住院费用增加等事件。

3.严重药物不良反应或输血不良反应。

4.医疗器械或医疗设备对患者或医务人员造成的损害。 5.护理人员对患者造成的伤害。 6.严重医院感染。

7.门急诊、保卫、信息和其他相关不良事件。 不良事件分类和报告时限

I 级事件(警讯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在疾病自然发展过程中永久性丧失功能。护理部对发生的警讯事件,应主动及时向医院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II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治疗过程中,由诊断和治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引起的患者身体和功能的永久性丧失。在采取积极措施的同时,当事人需立即通知护士长、上级医生和科主任,同时报告护理部、医务科(总值班),事后在24-48小时内上报《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

III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患者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后果轻微,无需任何治疗即可完全康复。当事人应立即报告护士长,护士长在了解情况后,1周内及时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上报护理部。

IV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发现及时,在对患者实施之前,发现并纠正错误,患者最终没有得到错误的医疗护理服务。鼓励护理人员主动上报,护士长每月进行记录并审核,对共性问题及时向护理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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