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煤隆生字[2007]2号
关于煤质管理办法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机关各办科: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将2007年确定为管理提升年的指示精神,落实韩总经理提出的:“安全第一、煤质第二、生产第三”,“爱护煤质,就象爱护眼睛一样”,“抓煤质就象抓安全一样”,关于提高煤质的指示要求,加大煤质管理力度,确保煤质达到指标要求,特制定本煤质管理办法。
一、煤质管理组织机构 1、组 长:赵士华 夏玉萍
副组长:王革良 胡效康 马熙程 刘选文 张铁民
郭建军 刘洪博 寇晓明
2、成 员:调度室、生产科、安监处、安监大队、地测工 程大队管理人员,各采掘维队队长、运输队队长、皮带队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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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煤厂厂长、保安区长
3、煤质管理办公室设在调度室,主任安洪海。
4、各煤质管理科室及选煤厂每月末总结所辖业务范围内的煤质管理情况及下月煤质管理计划和措施,每月2日前上报煤质管理办公室汇总并交矿煤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矿根据煤质变化情况召开煤质管理工作会议,解决有关煤质问题。
二、有关煤质管理的职责、考核和奖罚
1、矿煤质领导小组确定采场接续及煤质管理总的指导方针,确定年及每月煤质考核参数和奋斗目标,领导和参与煤炭生产全过程的煤质管理。
2、选煤厂根据集团公司下达品种煤的各种指标及煤炭市场对品种煤的需求,采取合理对路的加工方式,并提出相应的煤质管理措施。按矿下达的煤质管理办法,负责煤炭加工、洗选过程中的煤质管理和实时监控煤质参数,并及时上报给领导小组成员及煤质管理办公室。
3、地测工程大队负责采场设计初期的煤质管理工作,另外参与采掘过程中的煤质管理。
4、生产科参与采、掘、维、运输过程中的煤质管理,负责煤质管理工作的组织安排,措施审批和落实。
5、安监大队负责井下生产全过程中现场煤质管理。按煤质管理办法对违规单位、责任者处罚。
6、调度室负责采、掘、维、运、选、贮、装全过程的煤质监察、检查工作,负责各采掘生产单位月煤质考核指标的下达及日常考核工作。即本单位生产原煤的热值的考核(考核办法另附),超者奖,降者罚。相关煤质工作的日常考核奖罚,负责全月的煤质管理资料统计、奖罚汇总、报批及工作总结。
7、采、掘、维、皮带队、运输队各单位正职负责本单位生产现场的日常煤质管理,对照矿下发的煤质管理办法,自检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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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按要求整改。
8、在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煤质管理指标情况下,对参与煤质管理的有功人员(科室管理人员、区队管理人员等),按职责及工作量多少给予奖励。
9、对采、掘、维、皮带队、运输队、选煤厂及参与煤质管理科室的单位及个人的煤质罚款,10%另落党政正职。
10、对各单位个人罚款实行交现金政策,三日内不交者,加倍罚款。
三、地质设计的煤质管理
1、设计部门安排采场接续时,必须考虑煤质优劣块段合理搭配。保证煤质稳定。
2、采场设计时,必须根据地质资料,在地质说明书上明确标出该采场的可采煤层的内在灰份,要求内在灰份不得超过40%,并标明可采高度(及可放顶煤高度)范围内岩石数量、比例等参数及岩性(夹石、岩层、冲刷、火层岩侵入等)等资料,外部混入岩量超过10%时,设计出矸系统。
3、设计部门要优选采掘方法及采掘设备。防止因采掘工艺及设备选型不当,造成采掘时岩石混入量的增加而降低煤质。
4、掘进过程中加强所掘巷道层位管理,确保回采煤质合格层位。
四、生产过程中的煤质管理
1、采煤、掘进及巷道维修工程,在编制作业规程时,必须有煤质管理的措施。并经煤质管理办公室审批。措施中要明确煤矸分运,煤水分流的具体办法,施工中严格执行措施中的规定。由矿煤质管理办公室实施考核。没有煤质管理措施罚队长、技术员每人100元,不按措施规定执行,罚责任者100-200元。
2、综采工作面在生产过程中要擦顶移架,严禁割顶、底板岩石,否则每架罚责任人50-100元。综采工作面顶板冒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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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mm以上每架罚款100元,并及时刹顶。防止顶板矸石掉入运输机,出现少量大块矸石,必须捡出扔到架间,否则每块罚款20元。综放面掌握好放煤量,即矸石混入量不得超过10%,煤的回收率不低于85%,二者均不能超过规定指标,否则对放煤工及跟班干部罚100-500元。
3、如遇断层、冲刷带、火成岩侵入等地质构造,造成工作面出现岩石厚度300mm以上时,生产科必须组织施工单位采取有效的煤岩分运措施,尽量减少矸石混入量。
4、半煤岩巷道掘进,当岩层厚度大于巷道净高1/2时,不准进入煤仓,采取装斗车等其它方法。煤岩混运时,必须将大块岩石打碎严禁有300×300mm岩石运出,否则每块罚跟班干部100-200元。
5、巷道维修单位在拉底开帮挑顶时,必须执行煤岩分装、分运岩石采取装袋或集中运输方式,否则按每吨混运量罚款500元。
6、运输队对各采区运出的劣质煤岩的车辆,不准翻入主井煤仓,要运至地面指定地点。否则每车罚款100元。
7、综采工作面顶板有淋水时,必须设挡水装置,将水流引至工作面下帮,不准上运输机、皮带机。否则每架罚责任人100-200元。工作面有积水必须设泵排水,生产前把水排净,保证水不能上运输机,否则罚责任人100-200元/架。
8、综机的冷却、消尘达到安全、卫生标准即可,尽可能降低喷水量,做到进刀喷雾,退刀减半或不喷,停机必停水的原则,否则罚责任人50-100元。
9、掘进队放炮或开机前,必须将工作面积水排净,否则每次罚跟班干部和班长各100-200元。综掘机要控制喷雾,做到停机停水,否则罚掘进机司机50-100元。
10、各皮带道、煤仓口遇有顶板淋水,必须设接挡水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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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否则罚责任人100元。严禁用水冲洗皮带头、尾和处理堵仓,各煤仓上口不得有水流入煤仓内,否则每处罚责任人50-100元,严禁往皮带上扔杂物,否则罚责任人200-500元。
11、各皮带道、转载点处管道阀门严禁跑、冒、滴、漏,发现阀门关不严,滴、漏水不及时处理的罚责任人50-100元。巷道洗尘不得往皮带上洒水,换管路阀门放水时,不得将水放至皮带上,隔爆水袋上水或放水时,水严禁上皮带,否则罚责任人100-200元。
12、因煤湿粘或大块岩石造成堵仓的每次罚责任人1000元。
13、皮带队、运输队在放货时,应根据各地点煤湿干情况合理配煤,保证湿、干货混放,保证煤质的稳定性,具体放货配煤方式由矿调度根据各采场实际情况统畴安排,不听从安排放货者,每次罚放货工50-100元。
14、矿地质部门在生产过程中及时跟踪采掘维生产进度,掌握地质情况,安排好预测工作,超前提供地质构造变化情况,否则罚生产科、地测工程大队有关管理人员100-200元。
15、严禁湿货,粘泥煤上皮带运输系统。否则罚责任人、跟班干部200元。
16、不按矿要求的生产工艺(较薄煤层掘进、半煤岩掘进、综采顺槽挑顶,拉底,采煤工作面防矸石混入等)施工作业,造成矸石、水混入,影响煤质的。罚单位正职500-1000元/次。
17、综采工作面需注水进行防灭火时,保安区提前通知煤质管理办公室及综采队,以便采取措施进行煤水分流,否则罚责任人100-200元/次。
五、筛、选、贮、装的煤质管理
1、选煤厂每周对采煤、煤掘工作面进行标准采样化验,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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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把化验结果上报给煤质管理领导及办公室,并且每个生产小班对井下各出煤的采掘单位生产的原煤煤样按标准采样化验,原班上报一次。每班对商品煤化验,上报煤质管理办公室,以便分析煤质波动原因,并采取措施。采样人员漏采或不认真,罚款100-200元/次。
2、选煤厂每月末根据原煤发热量确定商品煤发热量参考指标,制定下个月的煤质指标及商品煤的数量,并做出相应的措施保证,送煤质办公室及矿有关领导审批后,报集团公司确认。
3、选煤厂100#设专人看护,严禁大块矸石上101#皮带,否则每发现一次罚责任者50元。
4、手选台按矸石量多少,合理配置拣矸人员,大块矸石、杂物必须拣出,否则罚手选台小班50元-300元。
5、加强筛分作业管理,各岗位振动筛,要求篦条或筛面完好,透孔率要大于90%,对不及时清理筛面或堵筛孔、造成入筛上物限下率超5%,罚单位500元,责任人50-300元,筛面破损不及时修补,造成筛下物限上率超5%,每次罚单位500元,责任人50-300元。
6、加强洗煤作业管理,随时监测分选密度,发现密度不稳及时汇报处理,否则密度不稳造成跑煤(矸石带煤大于5%)或煤中带矸(5%)一次罚责任人50-200元。
7、加强装车的煤质管理。车门必须完好,车底要干净无杂物,无漏煤孔、隙,确认车皮状况良好后,方可装车,否则罚责任者50元。
8、品种煤严禁混装,换装品种煤时,一定要等皮带拉空之后,再装另一品种煤,如不执行本项规定,一次罚责任者50元。
9、地面煤场及煤仓,不得有杂物混入,装车点浮煤及时清扫,否则罚当班班长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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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洗中块仓装车时要留有100吨的余量,不准放空,以防煤块破碎,否则罚责任者100元。露天煤场不准出现自燃现象,否则每处一次罚100元,并及时处理。
本办法解释权属矿,文件自2007年元月1日起执行。
二○○七年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煤质 管理办法 通知 本矿:副总以上领导
铁煤集团公司大隆矿办公室 2007年1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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