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 D )
A. 人与物的关系 B.人与环境要素的关系C.人与自然的关系 D.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但又通过人与人的关系体现人与自然的关系。 3.现代外国环境法产生阶段的立法特征主要是( A ) A. 针对环境污染实行控制立法 B.加强自然资源与自然环境保护的立
法完备阶段
C.针对野生动物保护立法 D.针对国际环境问题立法
4.国务院第一次向全国发出注意环境污染的警告是由下列哪一事件引发的?( C ) A. 海河流域污染 B.淮河流域污染C.官厅水库与北京西郊污染 D.滇池污染
5.基于环境问题自身的特点和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经验教训,首先提出“预期的环境政策”、
强调采取预防性措施的是( B ) A. 《人类环境宣言》 B.《世界自然资源保护大纲》C.《内罗毕宣言》D.《里约环
境与发展宣言》
6.为弥补、恢复、更新自然资源的减少、流失或破坏而向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者收取的费用是( D ) A. 开发使用费 B.保护管理费C.惩罚性收费 D.资源补偿费
7.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可以划定为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区的是( D )
A. 尚未达到规定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区域 B.国务院批准划定的酸雨控制区 C.二
氧化硫污染控制区
D.尚未达到规定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区域、国务院批准划定的酸雨控制区以及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
8.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负责防止海岸工程和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主管机关是( A )
A.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B.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 C.国家海事行政主管部门 D.国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了统一主管、分工负责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制。其具体内容是: ⑴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主管全国海洋环境的保护工作;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内的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并主管防止海岸工程和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环境保护工作。
⑵国家海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开展科学研究,并主管防止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和海洋倾废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环境保护工作。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负责船舶排污的监督和调查处理,以及港区水域的监视,并主管防止船舶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环境保护工作。
⑷国家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渔港船舶排污的监督和渔业港区水域的监视工作; ⑸军队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军用船舶排污的监督和军港水域的监视工作。 9.我国就主要水系的水污染防治制定的第一个专门行政法规是( B ) A. 《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 B.《淮河流域水污染防
治暂行条例》
C.《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 D.《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
10.《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的1类标准(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适用于( B )
A. 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0类
B. 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C.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2类;3类标准:工业区 D.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类
11.向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颁发经营许可证的机关是( B ) A.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C.省级以上人民政府D.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12.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按照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 A )
A. 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类B.生产用地、城市用地和生态用地三类
C.耕地、林地、草地和建设用地四类D.基础设施用地、城市发展用地和农业生产用地三类 13.我国《水法》规定,水资源属于( B )
A. 集体所有 B.国家所有C.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D.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和投资者所有 《水法》第三条 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14.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开办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和其他大中型工业企业,
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的水土保持方案必须由下列哪一机关批准?( A )
A.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 B.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管理
部门
C.县级以上城建行政管理部门 D.县级以上土地行政管理部门 关于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各级人民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
15.依照全国人大的决定,在有条件的地方,年满11周岁的健康公民每人每年应当义务植树( C ) A. 1棵 B.3棵 C.3-5棵 D.7-9棵
16.为了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向受益的单位和个人征(D)
A. 渔业资源保护费 B.渔业资源增值费C.渔业资源补偿费 D.渔业资源增值保护费 关于渔业资源增殖和保护的规定:实行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向受益的单位和个人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专门用于增殖和保护渔业资源。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分:海洋渔业资源费和内陆渔业资源费两大类。
17.依照我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的规定,下列哪一类野生植物禁止出口?( A ) A. 未定名或者新发现并有重要价值的野生植物B.濒危的野生植物
C.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 D.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 18.目前专门规范我国排污费征收、使用和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是( A ) A. 《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 B.《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C.《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D.《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9.下列气体中属于国际公约管制的温室气体是( A ) A. 二氧化碳 B.哈龙C.甲烷 D.乙醇
20.在专属经济区内,对沿海国的权利义务表述错误的是( C )
A. 沿海国对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承担国际义务B.沿海国对生物资源的养护和管理享有主
权权利
C.沿海国享有绝对的主权权利 D.沿海国有义务确立有关生物资源的捕捞总量
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范围内并不独享强制执行权。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21.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和单行法的关系是( ABCDE ) A. 它们同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
B. 我国环境保护基本法是在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C. 单行法是基本法的具体化 D.基本法是单行法的立法依据
E.基本法主要对环境保护的重要问题作出原则性规定,单行法则针对特定的环境保护对象作出具体的规定
22.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确立的许可证形式有( AE ) A. 城市建设用地许可证 B.海洋倾废许可证 C.总量控制许可证 D.森林采伐许可证 E.矿产资源勘探、开发许可证
我国环境与资源管理中的许可证制度:《城市规划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农药登记规定》、《文物保护法》、《渔业法》、《森林法》、《矿产资源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均有相应规定。
23.中国现行有关环境污染防治的专门法律有( BCDE )
A.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B.《水污染防治法》C.《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D.《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E.《海洋环境保护法》
自1979年颁布实施第一部《环境保护法(试行)》以来,我国的环境污染防治立法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目前我国环境污染防治法的体系主要是由下列:海洋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环境噪声污染防治以及有毒有害物质安全管理等六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或规章所组成。
24.按照我国《草原法》的规定,在下列哪些地区可以建立草原自然保护区?( ABCDE )
A. 具有代表性的草原类型B.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分布区C.饮用水水源区的草原 D.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和经济科研价值的草原 E.有重要人文遗迹的草原
25.国家对个体采矿实行积极扶持、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允许个人开采的矿产资源有(BCD)
A. 矿产储量规模较大的矿产资源 B.零星分散资源 C.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
石、粘土
D.为生活自用而开采的少量矿产资源 E.对国民经济有重要价值的矿产资源
26.城市规划和建设要求对具有历史文化特征的老城区、古城遗址、文物古迹、名人故居、古建筑、风景名
胜和古树名木等,应当采取下列哪些严加保护的措施?( ABCDE )
A. 禁止乱占、乱拆、乱挖、乱建 B.禁止任意迁动位置 C.在遗迹周围划定保护地带 D.禁止受到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损害 E.限期治理遗迹周围污染严重的企业 27.下列有关我国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表述正确的有( CE ) A.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实施总量控制的水体 B. 实施总量控制的水体,不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
C. 向实施总量控制水域排放重点污染物的企业或单位,必须承担排污量削减任务 D. 向实施总量控制水域排放污染物的企业或单位,承担排污量削减任务 E.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决定要实施总量控制的水体
《水污染防治法》在环境污染防治法律规范中率先规定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实行总量控制制度,即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实现水污染物达标排放仍不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水环境质量标准的水体,
可以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控制制度,并对有排污量削减任务的企业实施该重点污染物排放量的核定制度。
28.国际社会就管理外空活动达成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国际规范有( BCDE )
A. 外空适用“先占先有”的主权排他原则 B.各国进行外空活动必须考虑其他国家的利
益
C.禁止任何国家对外空或者天体造成污染 D.各国对外空享有平等的受益权 E.各国应该采取措施避免外空事件对地球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29.促进“持续增长”到“可持续发展”战略转变的具有重要国际影响的文献是( AB ) A. 《我们共同的未来》 B.《增长的极限》C.《寂静的春天》D.《封闭的循环》E.
《大自然的权利》
30.环境污染侵害发生之时,为了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以下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AE )
A. 排除妨碍B.停止侵害C.消除危险D.恢复原状E.赔偿损失 一、《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赔偿损失;(八)支付违约金;(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二、我们把《民法通则》规定的十种责任方式,从性质和作用上分成三种类型:
⑴防止性的方式。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这些方式都是在分割行为发生之时,为了避免造成损害结果,要求致害人采取措施以制止侵害;
⑵补偿性的方式。如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在分割行为发生后。在环境保护方面主要适用~。
⑶处罚性的方式。如支付违约金。多适用于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当事人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其条件是不履行合同而不论是否给对方造成了经济损失。
三、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领域特别是在因公害引起的民事责任中,为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应该在立法的改进、救济方式上更多采用预防性的责任形式,作到积极预防和避免损害的发生。
(1)排除危害:主要是指由于环境污染和破坏对他人造成人身或财产危害的排除。包括正在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危害的排除。是一种积极意义的防止性责任形式。
(2)赔偿损失:是指环境污染和破坏的致害人以财产赔偿受害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失。赔偿范围: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31.简述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权限和适用效力。
答:(1)地方级(省级)环境标准,就环境质量标准而言,省级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报国家环保总局备案;
(2)对于污染物排放标准,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对国家排放标准未作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排放标准的地方排放标准。
32.简述我国自然资源使用权的取得方式。
答:(1)确认取得;(2)授予取得;(3)转让取得;(4)开发利用取得。 33.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立法采用的经济刺激手段有哪些? 答:(1)财政援助;(2)低息贷款;(3)税收。
34.试列举三个主要的陆地生物资源养护公约的名称。
答:(1)《国际重要湿地保护公约》。该公约是第一个希望全球都能参加的保护野生动物的国际公约;
(2)《世界遗产公约》。该公约也是通过制定清单方式来对世界遗产进行保护的; (3)《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该公约既非针对特定的物种,也非针对任何物种的栖息地进行保护,而是控制或防止濒危物种或由其所制成的产品的国际商业贸易,从而间接地达到保护濒危物种的目的。该公约是通过对这些物种及其制成品的进出口的控制措施来达到目的的。
(4)《野生动物迁徙物种养护公约》。目的是养护迁徙动物的栖息地以及对迁徙过程中的动物进行保护。也采取列举清单的方式。
(5)《生物多样性公约》生物多样性在生态学上是一个最全面的概念,它包括了所有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以及它们所属的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是指:基因、物种、生态多样性。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第35小题8分,第36小题12分,共20分)
35.什么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它与其他规划(如城市总体规划、开发利用规划、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
划等)的关系如何?(8分)
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各级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
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对土地的使用所进行的总体安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关于土地
利用的整体安排,它与其他种类的土地利用规划相比,具有最高的效力。
首先,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
其次,江河、湖泊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最后,土地利用年度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建设用地和土地利用的实际情况编制。
36.阅读下列短文,从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角度、结合科学发展观和科学政绩观,谈谈三门峡水库所反映的
问题对今后编制类似规划和新建类似项目的启示。(12分)
2003年10月,水利部召集陕、晋、豫三省相关部门及部分专家学者在郑州举行会议,研讨三门峡水库的去留问题。三门峡水库是黄河上修建的第一座以防洪、防凌、供水、灌溉、发电为目标的综合大型水利枢纽。然而,小浪底水库投入运用后,小浪底水库成为直接控制下游洪水的重要枢纽。在此背景下,专家学者 提出了三门峡水库的去留问题,废除、炸坝、敞泄、停运等不一而足的观点再一次叫响。
据悉,三门峡水库在规划阶段就一波三折“三起三落”。反对三门峡工程的主要理由在于:沿黄流域水土保持好就能解决黄河水患问题,无须修建三门峡工程。但三门峡工程并没有因此停止。
由于三门峡水库规划和设计的先天不足,迫使工程在投入运用不久就不得不进行两次改建,三次改变运用方式,主要改造是针对泄流排沙。1960年,大坝基本竣工,并开始蓄水。1961年下半年,反对者的担忧变成现实:15亿吨泥沙全部铺在了从潼关到三门峡的河道里,潼关的河道抬高,渭河成为悬河。关中平原的地下水无法排泄,田地出现盐碱化甚至沼泽化,粮食因此年年减产。1962年以来陕西省曾多次呼吁国务院从速制订黄河三门峡水库近期运用原则和管理的具体方案,以减少水库带来的严重问题。
答:(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对传统经济发展方式的改革,它可以把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起来传统的建设项目的决策,考虑的主要因素是经济效益和经济增长速度,着眼于分析影响上述因素的外部条件,很少考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结果导致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尖锐对立。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可以使决策的研究不仅从建设项目的外部条件分析对经济发展是否有
利.还要考虑建设项目本身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及这种影响的反馈作用,并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这样就可以真正把各种建设开发活动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统一起来,把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协调起来。
(2)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贯彻“预防为主”原则和合理布局的重要法律制度。
从实质上说,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也是认识生态环境和人类经济活动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过程,从而在符合生态规律的基础上,合理地布局大型水利项目等。这样就可以把人类经济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通过评价还可以预先知道项目的选址是否合适,对环境有无重大不利影响,以避免造成危害事实后而无法补救。
(3)从法理上说,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作为一种强制性的法律制度。是民事侵权法律原则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里的运用民事侵权法有一条原则:任何民事主体(包括法人)在进行某种活动时,有义务防止发生对他人的损害,作为受害者有权要求停止侵害、采取防范措施或赔偿损失。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可以根据这一原则对各种可能影响环境从而给社会或他人造成损害的建设者和开发者提出下列义务:必须事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采取防范措施,以避免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并给他人造成损害。在某些情况下;环境污染和破坏造成的侵害,往往具有潜在性和积累性,不像一般民事侵权行为的损害后果那样显而易见,同时。环境侵害不是“私害”,而是“公害”,即对一定区域或群体。实际上是对公共利益的侵犯,因而更有预测和防范的必要。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第37小题12分,第38小题8分,共20分)
37.1997年以来,王某等18户渔民经当地政府批准,集资数百万元,在某县滦河出海口沿海滩涂合伙开办经营了一个大型贝类养殖场。2000年10月上旬,来自某市造纸、化工等企业的工业污水沿滦河河道顺水流入大海,污染了王某等经营的贝类养殖场的海水水域,造成大面积海洋生态破坏,致使即将成熟上市的滩涂贝类、鱼类成批死亡,直接经济损失惨重。
经渔政部门监测,贝类死亡的直接原因是养殖海域内存在的大量有机物和悬浮物所致。经环保部门沿滦河对上游排污企业的排查,发现有三家排污企业排放的有机物和悬浮物数量相当、排污口地理位置相近。其中,A造纸厂排放的有机物和悬浮物严重超标;B造纸厂排放污水虽然达标,但主要污染物仍为有机物和悬浮物;C化工厂也将大量未达标的工业污水直接排入滦河,虽其污染物中不含悬浮物,但有机物的排放也严重超标。
2000年12月,渔政部门对这次污染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了评估,污水造成贝类养殖场的损失为860万元。同时,污染事件对养殖区域及附近海域的海洋生态造成了重大损失,经有关部门评估,损失约为3600万元。为此,王某等18户渔民欲联合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问:(1)本案中A、B、C三家企业是否都能成为被告?为什么?(6分) 答:A、B、C三家企业都能成为被告。
因为A、C二家企业排放污水严重超标,明显负主要赔偿责任;B造纸厂排放污水达标.其行为不发生违法性问题,但是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不把侵权行为的违法性作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只要从事了“致人损害”的行为并发生了危害后果,即使行为合法,也要承担民事责任。
(2)王某等18户渔民是否有权对污染事件引起的海洋生态破坏损失提出赔偿请求?(6分)
答:王某等l8户渔民有权对污染事件引起的海洋生态破坏损失提出赔偿请求。
38. 1997年,某市一化工公司将在生产除草醚替代品时封存的化工废料197桶,送到某市洪山区环保固
体废弃物交换中心处置,并交付处置费用19900元。1999年3月,洪山区环保局决定处理这批废料,并决
定由时任分管副局长的李某具体负责此事。经时任洪山区环保固体废弃物交换中心主任朱某推荐,朱某的
两位朋友刘某和杨某可以处理这批废料。于是李某便提议先给197桶废料做个化验以弄清废料的化学成分
再行处理。不久李某便收到了一份没盖公章的“某市化学研究所检验报告单”,上面写着送检样品只含铁、
锌等物质,无毒无害。这时李某已意识到此检验报告不符合规定要求但未明确指出,仅委婉提出化验单上
需要加盖公章。
1999年3月底,朱某告诉李某准备将此化工废弃物交给刘某和杨某处理,李某此时既未督促其提供加盖公章的化验单、也未予以制止,便同意将这批废料交给刘某和杨某处理。刘、杨二人遂将其中80余桶化学废料随意倾倒在汉阳锅顶山半山腰。倾倒完毕后恰逢天降暴雨,废料顺地势侵入下游的仙山村和龙阳湖,导致土壤、水中苯酚含量严重超标,村民鱼池、菜地、藕田和湖水遭受污染,直接经济损失达200万元。
问:(1)本案中刘、杨二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5分)
答:刘、杨二人的行为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338条之规定,其二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因此刘、杨二人的行为构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2)本案中原洪山区环保局分管副局长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3分)
答:李某的行为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408条之规定,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李某的行为构成渎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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