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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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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的实施意见

中共__县委 __县人民政府 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的 实 施 意 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深化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加快城乡协调发展步伐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美丽乡村建设。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提升农民群众生活品质为核心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突破口以“生态宜居环境美、特色鲜明内涵美、富民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素质美、管理民主和谐美”为创建目标以硬化、净化、绿化、亮化、美化为重点加强村内道路、供排水、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为重点加快发展农村公共服务以深化改革、创新经营、发展产业、为重点全力促进农民致富增收坚持示范带动、重点培育、点面结合、梯次推进努力建设具有地域特色、充满时代活力、兼具田园风光、宜居宜业、民富村美的美丽乡村。

2、基本原则 (一)农民自愿政府推动。把农民作为美丽乡村建设主体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强化政府组织引导通过政策倾斜、财政支持、宣传引导、典型引路等形式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建设热情建立自下而上逐级申报上下贯通的规划建设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合力建设的格局。

(二)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按照规划一步到位、建设分步实施的原则以村镇体系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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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基础将产业、新农村、土地、公共服务和生态规划“五规合一”编制美丽乡村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科学确定村庄布局和规模配套建设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三)示范带动梯次推进。结合旅游资源开发、古村落保护、林业生态建设、农村扶贫开发、一事一议项目支持等首先选择生态环境较好、经济比较富裕班子有力、群众积极、富有特色的村庄通过整合资源、重点建设示范带动全县美丽乡村建设。

三、目标要求 (一)总体目标:2021年全面启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启动12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力争到2021年底全县农村环境面貌明显改善打造出2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到2021年全县30%的行政村基本达到“五美”要求到2021年底全县城镇规划区以外50%以上的村庄基本达到美丽乡村建设标准;通过长期努力 逐步实现美丽乡村全覆盖。

(二)创建标准 1、生态宜居环境美。生态环境良好山绿、水清、天蓝、气洁村庄、庭院绿化好有专人负责卫生保洁有长效环境治理机制。

2、特色鲜明内涵美。保持田园风光、传承优秀文化、体现农村特色以村庄规划为引领公共服务齐全基础设施配套管理运行规范。

3、富民增收生活美。村有主导产业户有致富项目。产业特色鲜明、效益较高农民就业创业增收门路多、生活宽裕幸福指数高。

4、乡风文明素质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村民道德素质高邻里和睦、尊老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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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诚实守信、团结互助崇尚科学、移风易俗。

5、管理民主和谐美。基层组织坚强有力民主管理、村民自治、党的建设不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改进社会环境安定有序、人际和谐。

四、工作重点 (一)科学编制规划。把城镇规划区、产业集聚区以内的村庄纳入城镇化进行规划、布局、建设和管理;其余村庄纳入美丽乡村建设范畴根据区位条件、经济基础、环境状况、人口规模等情况 宜大则大、宜小则小在全面整治农村综合环境的基础上按照发展中心村、保护特色村、治理空心村的要求科学引导建设聚集发展型、集中新建型、新村完善型、保留改造型、乡村旅游型、古村保护型等不同类型的美丽乡村。科学引导农村住宅和居民点建设,加快农村水、电、路、卫生室、学校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注意保留村庄原始风貌尽可能保留农村特色、田园风光、乡土气息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农村居民点迁建和村庄撤并必须尊重农民意愿经村民会议同意;不提倡、不鼓励在城镇规划区外拆并村庄、建设大规模的农民集中居住区。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凡是启动的示范村必须有规划。由县住建局负责4月底前完成首批12个美丽乡村示范村规划6月底前完成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创建计划。

(二)全面开展环境整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点和基础要在全县所有农村全面启动“乡村清洁”工程工作重点是“五化、四改、三清、两处理”。“五化”即“硬化、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四改”即改水、改厨、改排、改厕;“三清”即清垃圾、清路障、清污泥;“两处理”即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美丽乡村示范村垃圾集中收集率要达到100%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卫生改厕覆盖率分别达到70%和90%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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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县环保局负责牵头3月20日前完成《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并启动农村环境整治工作6月底前取得明显实效。

(三)试点先行示范带动。一要选好示范村。今年每个乡镇至少选择1个示范村试点。由各乡镇按照本意见提出的基本原则在充分发动的基础上以省道、国道沿线、县乡主干道和风景区周边为重点各自选择。试点确定采取村申报、乡(镇)审核、县审定的方式。3月5日前各乡(镇)将初审选定的美丽乡村示范村上报县美丽乡村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由指挥部研究确定作为乡级示范村。县指挥部从乡级试点中选择2个村作为县级精品示范村集中倾斜打造亮点。二要建好示范村。具体建设中要按照创建标准结合自然、人文、产业特点多角度、全方位地发掘村庄的个性和亮点突出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注重挖掘山水资源、人文景观中的丰富内涵把历史文化和现代文化有机融合努力打造传承历史、融入自然、富有风情的韵味村庄。

三是打造示范带。树立全域景区化的理念以示范村为基础以精品村为支点注重点线结合、串点连线、连线成片全县规划出2-3条旅游结合型、文化保护型、农业观光型等不同类型的美丽乡村风景带增强示范带动能力。

(四)大力促进富民增收。加快培育主导产业促进农民增收。围绕果品、烟叶、食用菌、畜牧、蔬菜等地方优势产业加快发展农业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业示范园区、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 主体通过连片开发推进规模经营形成特色产业村。充分利用村庄区位条件、文化传承、山水资源、农业特色等优势大力发展“农家乐”、休闲游、民俗游、山水游。结合民间传统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具有民族传统和地域特色的民间工艺、民间表演、民俗活动和民俗旅游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培育农村股份制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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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作组织增加集体收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断探索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的新途径。

(五)加强农村综合治理。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村民自治组织建设完善基层民主决策机制和矛盾调解化解机制。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道德法制建设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发展新文明。全面推行村务公开切实做到村务公开内容、形式、程序“三到位”。完善社会保障机制扩大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完善公共服务机制根据各村的实际需求和条件建设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和功能齐全的卫生、体育、文化、超市、学校等公共服务场所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和场所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为切实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美丽乡村建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委农办。建立指挥部联席会议制度 常务副指挥长为召集人发改、住建、财政、交通、农业、水利、林业、国土资源、商务、环保、卫生、文化、广电、电力、扶贫、供销、畜牧和文明委、共青团、妇联等为成员单位指导和协调美丽乡村建设和整治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实行县领导包乡(镇)美丽乡村建设指挥部成员单位包示范村责任制。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切实负起主要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实行乡级领导干部包示范村责任制。

(二)明确责任强化工作保障。实行“县规划指导乡(镇)村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县美丽乡村建设指挥部设立3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由县委农办负责具体做好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方案制定、综合协调、检查督促等工作。规划指导组由县住建局负责具体做好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总体发展规划、年度创建计划的制定和全县美丽乡村村庄建设规划的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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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评审和建设指导等工作。环境整治组由县环保局负责具体负责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制定和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检查、指导及验收考核抓好全县生态村创建和农村垃圾处理清运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财政局负责资金筹措、拨付和监督工作;组织部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及乡村领导班子考核;宣传部负责宣传报道、特色文化乡镇、文化大院建设;文明委负责文明村镇创建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广电传媒中心负责电视新闻报道宣传和 广播电视、宽带村村通工程;农业局负责编制农业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布局督促指导农业产业发展和农业技术培训抓好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和服务;教体局负责中小学网点调整及办学条件改善、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交通、水利、电业、林业、卫生等部门负责村组道路硬化、水源净化、街道亮化、村庄绿化及改水、改厕等工作;国土局负责按规划审批农村宅基地、清理农村违规建房和农村空心村整治等工作;民政局负责农村社会保障、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工作。

(三)拓宽筹资渠道提供物质保障。把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纳入公共财政覆盖范围探索建立政府引导、群众主体和社会参与的共建机制。县财政资金每年设立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15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或项目奖励方式扶持支持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各乡镇财政要按一定比例列支专项资金扶持乡级示范村建设。要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慈善组织、致富能人和社会资本投入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或者发展特色产业引导本村居民通过投资投劳改善本村环境。同时按照“性质不变、渠道不乱、统筹使用、各司其职、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积极整合涉农资金集中投入到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要明确帮扶部门的帮扶责任出资帮扶美丽乡村建设。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美丽乡村建设的示范点定到哪里项目和服务就配套到哪里”的要求主动开展“计划对接、规划衔接、项目配套、规费减免” 支持美丽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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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格步骤强化督导考核。坚持试点先行、典型示范、有序推进不搞形式主义不搞盲目攀比不搞形象工程严格考核验收确保建一个成一个。要严格质量标准有效巩固成果确保建设实效。县委、县政府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列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年度绩效考评体系并作为考核乡镇、部门干部工作政绩和工作水平的重要内容。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意见》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加强督查严格考核以实绩定奖惩形成良好导向。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职责制定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细则主动加强业务指导和服务。县美丽乡村建设指挥部要经常组织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情况督促检查不断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形成激励先进、督促后进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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