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
(DGJ32/J11-2005)
第一部分:编制说明
缘由一:在对全省调研了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费用的基础上,究其原因,在于各地建设标准不统一。
缘由二:居住区开发建设单位与供电公司之间存在着利益上的矛盾,守的标准。由江苏省建设厅、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联合发起,
缺少两者应共同遵发现全省各地差距较大,
委托江苏省电力公司组织南
京供电公司、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及南京市民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专家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成立了编写组进行编写标准的工作。的工作
8月10日:与省建设厅标准站商议立项,成立编写组8月12日:标准站组织召开标准编写大纲审查会8月16日:标准站召开标准初稿讨论会,修改后定稿
8月30日:省建设厅和省经贸委组织召开全省范围的征求意见会,省公司相关部室、十三个地市的建设局、房地产开发商及供电公司代表参加了会议
9月5日:收集意见修改后,标准站召开预审会
9月9日:省建设厅和省经贸委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由三方九位专家组成的评委会进行了评审
9月15日:省建设厅与省经贸委正式发布该标准
9月16日:由南京、扬州、无锡三供电公司相关人员组成了标准实施意见编写组、费用测算组
9月19日:省公司组织召开了标准实施意见讨论会9月22日:完成标准实施意见及费用测算报告
8月5日:省公司确定开展编写标准
第二部分:总体简介
《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是遵照国家和我省有关对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的方针、政策,依据国家、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导则,参照其它省市调研成果,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本标准的适用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居住区及住宅建筑的供配电设施建设均应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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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J11-2005)
本标准,改建、扩建的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应参照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五章,主要内容有:5、施工与验收;附录。
第三部分:《标准》条文详解1 总则
1.0.1为适应人民生活水平日益增长的需要,保障广大业主可靠电力供应的合法权益,促进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
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相协调,
结合我省城市经济
1、总则;2、名词术语;3、供配电设计;4、设备选型;
发展和配电网现状,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经济、实用、适度超前的原则,特制定本标准。
1.0.2 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居住区及住宅建筑的供配电设施建设均应执行本标准,改建、扩建的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应参照本标准。
1.0.3 居住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应符合当地电力发展及城市发展规划。模及容量大小,应考虑预留居住区详规设计同步。
1.0.4 居住区供配电方案的制定,应根据负荷性质和容量,按照安全、于管理的原则,以缩短低压供电半径,的需求。
1.0.5 居住区内供配电设施应实现规范化、方便运行维护,降低运行维护成本。
1.0.6 居住区供配电设备的选型应执行国家有关技术经济政策,术先进、维护方便(免维护或少维护)淘汰及不合格的产品。
1.0.7 居住区内应根据城市规划要求,线路为主的配电网。
对“以电缆线路为主的配电网”的理解是:源引入居住区围墙的局部范围允许采用架空方式。
1.0.8 居住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
2 名词术语2.1 居住区
本标准中居住区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特指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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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居住区建设规
35kV-110kV变电站的站址及电力通道。供配电系统的设计应与
可靠、经济和便
提高供电质量为目标,满足居民生活水平增长对用电
标准化,以简化设计、施工,缩短建设周期,
采用运行安全可靠、技
、操作简单、节能环保型的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
从美化环境、提高供电可靠性出发,建设以电缆
居住区内应全部采用电缆方式,仅在外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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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所围合,包括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规模上涵盖了居住小区、居住组团和零星住宅
2.2 公共服务设施
一般称公建,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2.3 高层建筑指建筑高度超过2.4 高级住宅
指建筑装修标准高和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住宅。
指装修标准高,或者设有空气调节系统(集中空调系统)件即可。
2.5 建筑面积
房屋的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
(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
包括阳台、挑廊、
的住宅建筑,具备其中一个条
24m的建筑,高层住宅建筑为十层以上(含十层)的住宅建筑。
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
2.6 变电所
指10kV及以下交流电源经电力变压器变压后对用电设备供电的设备及其配套建筑物。2.7 配电所
指安装有开闭合分配电能作用的高压配电设备筑物),俗称开闭所。
2.8 环网柜
指以环网供电单元(负荷开关和熔断器等)组合成的组合柜,网柜。
2.9 电缆分支箱
指用于电缆线路的接入和接出,力设备,简称分支箱。
2.10 配电变压器
指将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变压成为可分为油浸式配变(简称油变)
2.11 箱式变电站
指把配变、高压设备、低压设备装在一个箱体内的组合配电设备,电单元的称组合式箱变。
2.12 配置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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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线上不含配变)及其配套建筑物(构
称为环网供电柜,简称环
作为电缆线路的多路分支,起输入和分配电能作用的电
400V电压等级的配电设备,简称配变,按绝缘材料
、干式配变(简称干变)。
简称箱变。含环网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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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配置变压器的容量(之比值。
kVA)或低压配电干线馈送容量(kVA)与居住区用电负荷(kW)
配置系数(Kp)综合考虑了同时率、功率因素、设备负载率等因素。2.13 电能计量装置
电能计量装置指包含各种类型计量表计路、电能计量柜(箱)等。
3 供配电设计3.1 负荷性质的确定
3.1.1 根据居住区内建筑物及配套设施负荷性质不同可分为一、二、三级负荷。居住区内特别重要的一级负荷,
用电单位应自备应急电源。
应急电源是指与电网在电气
(电能表),计量用电压、电流互感器及其二次回
上独立的各式电源,例如:蓄电池、发电机等。
3.1.2 居住区内一级负荷有:
1 高级住宅的电梯、泵房、消防设施、应急照明用电等;
2 十九层及以上居住类建筑的电梯、泵房、消防设施、应急照明用电等;3 Ⅰ类汽车库、机械停车设备以及采用升降梯作车辆疏散出口的升降梯用电;4 建筑面积大于
5000m2的人防工程。
对汽车库等级的说明:
Ⅰ
汽车库停车场
> 300辆> 400辆
Ⅱ151 ~ 300辆251 ~ 400辆
Ⅲ51 ~ 150辆101 ~ 250辆
Ⅳ≤50辆≤100辆
(注:汽车库的屋面亦停放汽车时,其停车数量应计算在汽车库的总车辆数内。3.1.3 居住区内二级负荷有:
1 十层至十八层居住类建筑的电梯、泵房、消防设施、应急照明用电等;2 Ⅱ、Ⅲ类汽车库;3 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
5000m2的人防工程;
)
4 区域性的增压泵房、智能化系统网络中心等。
3.1.4 居民用电负荷及其它不属于上述一级或二级的负荷为三级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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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负荷容量统计
3.2.1 居住区用电容量按以下原则确定:1 建筑面积120m及以下的,基本配置容量每户下的住宅,基本配置容量每户
2
2
8kW;建筑面积120m以上、150m及以
16kW。
22
12kW;建筑面积150m以上的住宅,基本配置容量每户
可根据用电需求增加配置容量,
以上规定是住宅配置容量的下限,进行容量配置,即以
4kW整数倍递增。
可以上调一档及以上
3. 2 高级住宅,基本配置容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本条说明了高级住宅容量的统计标准,
即每户应按实际核算后容量进行配置,
16kW。
但考虑到
其装修和建设标准较高,要求每户配置容量不得低于
3.2.2 居住区用电负荷配置系数按下列原则确定:1 配变安装容量应按不小于
0.5的配置系数进行配置。
户数越少则配置系数选择越大,
最小不得小于
0.5。
配置系数根据总居民住宅户数来定,具体要求见下表:
序号1 2 3
居住区总居民住宅户数
50户及以下50户以上200户以下
200户以上
配置系数(Kp)不小于0.7 不小于0.6 不小于0.5
2 低压干线截面选择,应按下表中配置系数进行配置:
序号1 2 3 4
居民住宅户数3户及以下3户以上12户以下12户及以上36户及以下
36户以上
配置系数(Kp)
等于1 不小于0.8 不小于0.7 不小于0.6
单住户的接户线、进户线配置系数应按1选择。
0.1进行配置,
对于十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建筑,低压干线配置系数宜视情况分别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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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
序号1 2 3 4
居民住宅户数3户及以下3户以上12户以下12户及以上36户及以下
36户以上
配置系数(Kp)
等于1 不小于0.9 不小于0.8 不小于0.7
3.2.3居住区内公建用电设备总容量在用低压方式供电。
公建负荷一般应采用高压方式供电,
250kW或需用变压器容量在160kVA以下者可采
只有公建用电设备总容量在250kW或需用变压器容
量在160kVA以下时,方可采用低压方式供电。
3.2.4 公共服务设施应按实际设备容量计算。公60~100W/m2;商业(会所)100~150W/m2。
一般情况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时可按下限
60 W/m2估算;作为写字楼的办公用房
100 W/m2估算;作为饭店、娱
设备容量不明确时,按负荷密度估算:办
时可按上限100 W/m2估算;作为商铺的商业用房时可按下限乐休闲场所的商业用房时可按上限用负荷密度标准的上限。
3.2.5 居住区配变的容量宜采用量不应超过1000kVA。
本条说明了居住区内配变容量的选择标准。充分考虑居民用电负荷增长的需求,中心。
3.3 居住区供电3.3.1 电源要求
1 居住区一级负荷应由双电源供电。2 居住区二级负荷宜由双回路供电。
150 W/m2估算。当公共服务设施用途不确定时,建议选
315~500kVA,油变的容量不应超过630kVA,干变的容
即应在满足低压供电半径要求的前提下,应
以利今后增容。配变容量选择不宜过大,且应靠近负荷
3 居住区三级负荷一般由单电源供电,可视电源线路裕度及负荷容量合理增加供电回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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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负荷应由双电源供电,是指来自不同变电站(配电所、变电所)或同一变电站(配电所、变电所)的不同高(低)压母线。二级负荷宜由双回路供电,
是指来自同一变电站(配
电所、变电所)的同一高(低)压母线。若一、二级负荷采用两路低压电源供电时,其上一级高压电源应不得相同。
三级负荷一般由单电源供电,
当单条电源线路容量不满足负荷开放
为提高供电可靠性,
时,应合理增加回路,采用多回路供电。当三级负荷的计算容量较大时,也应合理增加供电回路数。
3.3.2 高压供电
1 居住区宜采用配电所(环网柜)和变电所方式,可采用环网柜、分支箱和箱变方式,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环网供电。
居住区高压供电主要有两种方式,
推荐选用配电所(环网柜)和变电所方式实行环网供
可采用环网柜、分支箱和箱变方式供电。
电。当居住区确无独立房间设置配电所或变电所时,
同时,为提高供电可靠性,每台配变必须接入电缆环网中。居住区内根据住宅建筑层数、高度不同,也可采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环网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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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十二层及以上高层建筑应采用变电所方式供电。
依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十二层及以上高层建筑应配备消防电梯等公共设
因此,对十二层及以上高层建筑应采用
其位置力求靠近各自低压负荷
施,公共面积应满足供配电设施设置在户内的需求,
变电所方式供电。对负荷较大的高层建筑应分散设置变电所,中心。
3 配电所、环网柜每路出线所带配变不应超过综合考虑满足环网供电要求,
5台,且容量不超过2000kVA。
设备遮断容
设备故障或检修对居民的影响范围尽可能小,
量等参数的选择不宜过大等因素后,对配电所、环网柜每路出线所带负荷进行限制。
4 高压电缆截面应力求简化并满足规划、设计要求,应按下表进行选择。
类型
主干线分支线环网柜联络线箱变进线分支线进线
400、300 240、120、70 400、300 70 240
电力电缆(mm2)
为便于电缆网的运行维护和故障抢修,高压电缆截面选择应规范、统一,可根据负荷大
小分两个系列选择:(A)400、240、120(70);(B)300、120、70(单位:mm2)。从方便运行维护、提高用户用电可靠性角度出发,只选用一个系列。
3.3.3 低压供电
1 新建居住区,低压供电半径不宜超过本标准规定了低压供电半径不宜超过
150m。
150米,但未考虑用户计量装置后的进户线长度,每一住宅区应只选择一个系列,
同一个地区最好也
因此对于高层建筑的供电半径还需适当缩短。只有经计算负荷满载时最末端用户的电压降、以及负荷轻载时最近端用户的电压降均符合国家标准时,低压供电半径才可适当延长。
2 0.4kV电缆分接可采用低压分支箱,位置应接近负荷中心。本条根据缩短低压供电半径、
提高电压质量的要求,
提出0.4kV电缆分接可采用低压分
支箱,且低压分支箱的安放位置应接近负荷中心。
3 变电所应装设低压无功补偿装置,箱变具备条件时宜装设低压无功补偿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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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在配变安装低压无功补偿装置可以极大地改善居住区电压质量,中的电能损耗,符合满足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
减少电能输送过程所以变电所应装设低
也应装设低压
压无功补偿装置,箱变在满足低压无功补偿装置运行环境需要及设计要求时,无功补偿装置。
4 低压线路应采用三相四线制,各相负载电流不平衡度应小于本条要求低压线路应采用三相四线制,
15%。
且三相装接负荷应尽量均衡,三相负载电流不平
衡度应小于15%。5 低压电缆及单元接户线、每套住宅进户线截面应力求简化并满足规划、设计要求,应按下表进行选择。
低压交联聚乙烯绝缘导线(
低压电缆单元接户线每套住宅进户线
3.3.4 接线形式
1 居住区电源宜经前置环网装置接入,前置环网装置包括配电所、环网柜等设备。为合理分配电源线路资源,
满足远景负荷增长的需求,
本条指出宜在居住区高压电源接
环网柜等设备。
240、150、70 95、70
单相:10,三相:6
mm2)不小于
入处设置环网装置,并预留一个以上的环网间隔。前置环网装置包括配电所、
如确认该居住区周围无新增负荷的可能时,可不采用前置环网装置。
2 小型配电所(不超过
2进4出)可采用单母线接线方式;中型配电所(
2进6~8出)
和大型配电所(2进8~14出)应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方式,并应设置母联。
3 具备两台及以上配变的变电所应装设
0.4kV母联开关。
居住区负荷具有季节性变化大的特点,为提高配变的负荷率,减少不必要的空载损耗,本条规定了对有两台及以上配变的变电所应装设和技术参数应选择一致,以满足合环倒电操作的要求。
4 为公建供电的低压线路不应与为住宅供电的低压线路共用一路。为保障居民生活用电不受由于公共服务设施增容、
设备故障等因素造成的电压波动和供0.4kV母联开关。同一变电所内配变的容量
电可靠性的影响,本条明确规定为公建供电的低压线路与为住宅供电的低压线路必须分开。
3.4 配套设施
3.4.1 环网柜、分支箱、箱变宜在地面以上户外单独设置。
环网柜、分支箱及采用干变的箱变根据环境需要可在地面以上户外单独设置,
也可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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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户内,但采用油变的箱变不得放置于户内。户外设备基础应高于居住区的平均地面高度30厘米以上。
3.4.2 配电所、变电所宜在地面上或地下室(非最底层)独立房间内设置。配电所、变电所应具有排水、防渗水、隔热和通风设施及独立的消防、检修通道。
配电所、变电所应优先在地面上住宅楼以外的独立房间内设置。置在住宅楼的地下室时,
为保障供配电设备安全运行,便于检修、
若受环境所限,只能设维护,应在非最底层的独
应与供电公司协商解
立房间内设置。若居住区建筑只有负一层且确无其它独立房间设置时,决。为保证供配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配电所、变电所的建(构)筑物应具有排水、防渗水、
隔热和通风设施及独立的消防、检修通道。
3.5 配电装置接地
3.5.1 居住区内变电所配变中性点接地方式应遵从供电部门对该区域的规划要求。居住区内配电系统的低压接地方式采用TN-C接地系统,在居民用户计量装置后应采用
TN-C-S系统,在居民用户的计量装置前应采用TN-S接地系统。
1Ω时,可不另设人工接地
3.5.2 当变电所采用建筑物的基础作接地极且接地电阻小于装置。
总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应满足各种接地中最小的接地电阻要求,的基础作接地极且接地电阻小于气装置接地电阻小于
因此当变电所采用建筑物
10Ω和电
1Ω时,就同时满足了建筑物的基础接地电阻小于
4Ω的要求。
其接地装置应与建
3.5.3 配变等电气装置安装在由其供电的建筑物内的配电装置室时,筑物基础钢筋等相连。
3.5.4 配电电气装置的接地要求,准执行。
3.6 电能计量
3.6.1 居民住宅用电应实行一户一表计量方式。3.6.2 当每套住宅用电容量在宅用电容量超过
本标准没有规定的,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及电力行业标
12kW及以下时,应采用单相供电到户计量方式;每套住
12kW时,可采用三相供电到户计量方式。
I1≤I2,其中:
每套住宅安装的计量表计容量规格配置原则:I1:指每套住宅用电容量折算的电流;I2:指表计额定最大电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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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套住宅计量表计容量按下表配置:
供电方式用电容量(kW)
8
表计标定(额定最大电流)(A)
10(40) 15(60) 20(80) 5(20) 10(40)
单相供电12 16 12
三相供电
16 ~ 24
3.6.3 住宅区域内不同电价分类的用电负荷,公用设施用电,应相对集中设置公用计量表计。
对分割定户地下车库(储藏室)
应分别装设计量表计。对执行同一电价的
,可由公用设施供电电源供电,安装一只总表计量,住
宅开发单位对每户车库安装相应的分表计量,总表由供电公司抄录并与物业管理公司结算,分表由物业管理公司抄录结算;计量表计。
3.6.4 居住区宜采用远程自动抄表方式。对居住区宜采用远程自动抄表方式。
对智能化程度较高的居住区,
应采用远程自动抄表
因此在施工前应
也可由其对应户住宅供电电源供电,
并与该套住宅共用一套
方式。鉴于远程自动抄表系统有相应的管线敷设和数据集中器安装等工程,编制施工方案,经供电公司确认后,方可施工。
4 设备选型4.1.1 配变
1 配变应采用节能环保型、低损耗、低噪音变压器(如非晶合金变压器、卷铁芯)线组别为Dyn11。配变可根据环境的需要采用干变或油变
2 油变应采用免维护、全密封的风机。
3 地埋式变压器应采用低损耗变压器,防尘、防水性能应达到居住区应优先选用环保、
IP68要求。
,变电所应采用干变。
,接
11型及以上节能型变压器,干变应带有外壳、温控、
安全可靠性高、便于维护的干变,干变应设置于变电所内;若
可视实际情况使用油变,
油变设置于箱式变电站内。
空气
确受环境限制,配变只能设置于户外时,
箱变应选择紧凑型、
全密封、全绝缘结构。箱变的高压室应可兼容终端负荷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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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网开关、SF6环网柜。为实现降损、节能、环保的目的,对配变的损耗、噪音指标应至少满足以下要求:
表(一)油变的损耗、噪音指标
配变容量(kVA)
315 400 500 630
空载损耗(W)
小于200 小于250 小于300 小于350
噪音指标(db)
低于48 低于50 低于53 低于55
表(二)干变的损耗、噪音指标(局部放电水平小于
配变容量(kVA)
500 630 800 1000
空载损耗(W)
小于400 小于450 小于500 小于600
10Pc)
噪音指标(db)
低于56 低于57 低于58 低于58
为及时掌握配变的运行状况,提高其运行可靠性,配变低压侧应装设数字式综合测控仪,
对电压、电流、功率因数、电量等进行监测,监测数据通过无线等形式远传至供电公司。
对景观要求较高的居住区,可以视实际情况选用低损耗、完全免维护的地埋式变压器。4.1.2 高压电缆
1 高压电缆应采用三芯统包型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套、阻燃型。
2 附件要求:电缆头宜采用冷收缩、预制式,户外电缆头不得采用绕包式。对处于地下水位较高环境、内的电缆,应选用阻燃型。
电缆终端头应选用冷缩、预制式。地下水丰富的地区电缆头及电缆中间头宜采用热缩式。4.1.3 高压分支箱
1 高压分支箱应采用小容量插拔式或大容量固定连接式馈出结构的产品。2 高压分支箱宜采用
4单元,母线及馈出均应绝缘封闭,进出线均应配备带电显示器。
可能浸泡在水内的电缆,
应采用防水外护套,进入高层建筑
并根据使用环境采用防水外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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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分支箱所带负荷电流小于200A时应采用小容量插拔式馈出结构,所带负荷电流超
过 200A时应采用大容量固定连接式馈出结构。
为提高供电可靠性,
减少停电范围,高压分支箱馈出回路不宜超过
4单元,母线及馈出
均绝缘封闭且配备带电显示器、接地和短路故障指示仪以便于运行维护。
4.1.4 环网柜环网单元宜采用显示器。
环网柜应优先采用
SF6全充气式,应采用三工位开关,
有效防止误操作,同时应具有可
并且预留配
4单元,母线及馈出均应绝缘封闭,
进出线均应配备带电
视性接地功能,每个环网单元应配备故障指示装置。网自动化通信接口。
4.1.5 高压柜
环网柜应有电动操作功能,
1 变电所、配电所、环网柜应选用小型化负荷开关,采用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单元;
,并配置
对于大型变电所、配电所或供电负荷较大的馈线,宜采用断路器(中置式开关柜)相应的数字式继电保护装置。
2 双T接入系统且采用断路器作为开关设备的配电所,装置。
高压柜选用负荷开关
-熔断器组合单元时,
可视需要配置备用电源自动投入
应优先采用SF6负荷开关,负荷开关柜应采具备靠墙安装。开关柜应有完善的“五防”联并配备故障指示装置。开关柜还应有电动操作
用可扩展性强、模块化组合、金属封闭式柜,锁功能,采用三工位开关,有效防止误操作,功能,并预留配网自动化通信接口。
对于大型变电所、配电所或供电负荷较大的馈线,宜采用断路器(中置式开关柜)配置相应的数字式继电保护装置,操作界面应友好,并预留通讯接口
对于双T接入系统且采用断路器作为开关设备的配电所,自动投入装置,以提高供电可靠性。
4.2 低压设备
4.2.1 低压电缆应采用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并视使用环境采用防水外护套、阻燃型。地下水位较高的地区,桥架进出线时应采用阻燃型。
4.2.2 低压分支箱应采用元件模块拼装、框架组装结构,母线及馈出均绝缘封闭。低压分支箱应采用全绝缘的母线系统。
进出线采用塑壳断路器或绝缘封闭条形刀熔开关
电缆可能长期浸泡在水中时,
,并
可根据用户需要配置备用电源
应采用防水外套;低压电缆由电缆
保护。具备下进线和侧进线功能。外壳应采用覆铝锌钢板,钢板厚度大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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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mm。箱体防护
《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J11-2005)
等级不低于IP33要求。
4.2.3 低压开关柜应采用分立元件拼装框架式产品,并绝缘封闭。变压器出线总开关和母联开关应优先采用框架空气断路器,能达6000次,额定极限短路分断能力达到
操作寿命(电气无维护)应
65KA,并具有微处理器的电子式控制器,该控制
器可以在线整定,具有中文人机界面,能测量电流、电压,具备“四遥”功能。低压分路采用塑壳断路器,额定极限短路分断能力达到
50KA,配电子脱扣器,三段保护,电气寿命达
IP31要求。
应采
7000次以上。开关柜采用抽屉式,防护等级不低于
4.2.4 低压无功补偿箱应根据无功功率的需量及电能质量要求装配无功补偿装置,用智能型免维护无功自动补偿装置,具备自动过零投切、分相补偿等功能。
配变低压侧应装设无功补偿装置(低压无功补偿箱一般设置于变电所低压开关柜内)低压无功补偿的容量配置一般应不少于配变容量的
15%。建议采用晶闸管—交流接触器
。复合
投切电容器型式实现循环投切控制、分相补偿;采用微处理器的测量、控制系统。
电容器应优先采用干式、自愈式阻燃型电容器,电容允许偏差达135%额定电压,允许最高环境温度分组。
全部电容器组应采用低压塑壳式断路器保护,分组电容器应设置熔断器保护。4.3计量表箱
4.3.1 各类计量表箱应按国家和电力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制造,使用。
供电公司应结合当地的需求,
制定本地区的表箱制造标准,
统一表箱形状、规格和尺寸。并经当地供电部门确认后
+55℃。,按变压器额定容量的
-5%+10%,最大过载电压30%左右作一次性配置
供电部门应加强对表箱制造和使用的监督管理,所有计量表箱须经过供电公司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3.2 计量表计集中安装时,
应采用多户表箱,除满足该处居民用电计量需求外,
应预
留一只远程自动抄表装置表位。多户表箱不宜安装在户外。
多户表箱表位选择应包含每套住宅用电计量表计数,
以及所安装区域公用设施用电计量
表计数(至少一只),还应考虑开展远程自动抄表工作的需求,预留安装一只抄表数据采集终端安装的位置。
多户表箱通常安装在室内(楼道间内)多户表箱所安装的表位数
。考虑到表箱安装尺寸和电气容量等因素,每个
:单相不宜超过
12个,三相不宜
(不含公用计量和抄表装置表位)
超过8个。多户单相表位的表箱规格通常有2、4、6、8、10、12等表位规格;多户三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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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J11-2005)
位的表箱规格通常有2、4、6、8等表位规格。
4.3.3 单户住宅(含别墅)用电,应采用单户表箱。表箱宜安装在户外,便于抄表和维护,应具有防雨和防阳光直射计量表计等防护措施。
单户表箱通常安装在户外。发生,延长表计的使用年限。
4.4 与各类智能系统的接口4.4.1 配电自动化部分
1 在配网自动化规划区域内居住区的高压配电网,网自动化设备装设位置及通讯线路位置。
2 有条件的居住区应实现配网自动化功能。
高级住宅、供电可靠性和智能化程度要求高的居住区、
有一类负荷的居住区、
建筑面积
应预埋配网自动化通讯管孔,
预留配
具有防雨和防阳光直射表计的防护措施,
以减少表计的故障
超过10万平方米,停电影响范围大的居住区,建设时应一次性实现配网自动化功能。
4.4.2 远程自动化抄表系统应包括具有通讯接口的电能表、统。
在采用远程自动抄表系统时,应选用电子式具有5 施工及验收5.1 施工
5.1.1 居住区内供配电设施及相关建筑的施工除满足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外,电力行业有关技术规定。
5.1.2 施工应按正式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
不得随意更改。如需变更,须办理变更
还应符合
485通讯接口的电能表。
数据采集终端、主台管理系
手续。为规范施工过程,确保施工质量,应由具备资质(送变电或电力工程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施工设计。如与供电公司审核通过的供电方案不符,
施工应严格按照正式设计文件和图纸进行,确需局部调整和变更的,
施工现场
应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
变更书”或监理单位提供更改单,并向供电公司办理变更手续,经许可后方可施工。
5.1.3 施工中应做好隐蔽工程的记录和随工验收,电缆路径应按设计要求设置标志块(桩)等,未经供电部门允许禁止在电缆通道上挖掘施工。
电缆标志块(桩)的装设要求是应指明电力电缆所走的路径,每电缆沟两头等处均应敷设标志块。
5.1.4 电能计量装置安装
1 住宅用电计量表计应安装在专用计量表箱内,
表箱安装位置应符合电气安全要求,
便
10---20
米及拐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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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J11-2005)
于抄表和维护。同一居住区内,各电能计量装置安装方式和安装位置应尽量统一。
2 居住区住宅用电计量表计应采用相对集中安装方式。
1)九层及以下住宅采用以单元为单位的集中安装方式。表箱安装位置宜在楼道间负一层至一层半之间的墙面上。
安装在负一层时,应满足相应的照明、通风、防潮等方面的要求。
2)十层及以上住宅用电计量表计安装视不同情况,按下列原则办理:
①每层户数在4户及以上时,采用每层或分层集中装表方式。表箱宜安装在每层的配电井(间)或公用部位。
②每层户数在4户以下时,采用分层集中装表方式。每个点安装的表数应不低于
6只。
其单元可装设多个多户表箱,
相邻表箱之间供电电源,
应分别敷设表箱供电电源。可通过加装电源过渡箱方式连
高
在相应楼层设置安装表箱点
(间),
3 当同一单元户数较多时,
层住宅同一处安装多个多户表箱时,接。
对多层住宅楼同一单元内安装多个表箱时,应分别敷设表箱供电电源,不允许在表箱之
间串接。对于高层住宅楼,考虑到每层出线数量较少等因素,接使用,通过加装电源过渡箱方式连接。
允许相邻表箱之间供电电源串
4 表箱宜采用嵌入安装方式,安装高度为表箱下沿距楼面(地面)当表箱设置安装在专用表计间、
配电间时可采用明装方式,
1.4m~1.6m之间。
(地
安装高度为表箱下沿距楼面
面)大于1m。安装在户外的单户表箱下沿距地面要求,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5 导线保护管应进入表箱内,责统一检定及安装。
5.2 竣工验收
1.6m~1.8m。若距楼面(地面)小于上述
保护导线不受损坏。6 计量表计及互感器应由供电部门负
5.2.1 居住区内供配电设施及相关建筑的验收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及电力行业有关技术规定进行。
5.2.2电能计量装置及以上供配电设施经供电公司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5.2.3 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出具验收报告第四部分:示例及费用测算一、居住区规模
选择了小、中、大三个规模的居住区进行测算。其中:1、二万平方米的居住区:按
150户居民考虑,基本配置容量每户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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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kW,配置系数
《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J11-2005)
取0.6,计算容量1080KVA。
400户居民考虑,基本配置容量每户平均
12kW,配置系数
2、五万平方米的居住区:按取0.6,计算容量
2880KVA。
3、八万平方米的居住区:按取0.6,计算容量
4320KVA。
600户居民考虑,基本配置容量每户平均12kW,配置系数
二、居住区供电方案选择
居住区高压供电的形式主要有两种。居住环境的要求,推荐选用配电所(环网柜)立房间设置配电所或变电所时,
为提高供电可靠性,改善设备运行环境,
和变电所方式实行环网供电。
美化小区
当居住区确无独
可采用环网柜、分支箱和箱变方式供电。为提高供电可靠性,
每台配变必须接入电缆环网中。对以上两种形式分别进行测试。
三、供配电设备选型
按照《居住区供配电建设标准》
中居住区供配电设备的选型原则,
供配电设备应满足技术先进、
即根据国家有关技术运行安全可靠、使用
经济政策,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寿命长、维护方便(免维护或少维护)等的供配电设备进行测算。
、节能环保型的要求。分别选用了档次较高和档次中
其中:选用高档设备的含义是指供配电设备选用档次高(如一些进口设备、非晶合金变
。
且没有考
压器等)并考虑预留了智能化设备接口(如配网自动化、集中抄表等)
选用中档设备的含义是指供配电设备选用档次较高虑智能化设备接口(如配网自动化、集中抄表等)
四、费用估算范围
费用估算范围主要包括材料费(主材费和辅材费)括综合间接费、设计施工监理费、税金等,不包含
居住区规模:二万平方米
初步按150户居民考虑,基本配置容量每户按变电所方案接线如下,配
。
(如选用国产优质开关等)
、人工费、施工机械台班费、其他包10kV、400V电缆管沟土建费用。
12kW,配置系数取0.6,计算容量1080KVA,
630KVA的主变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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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J11-2005)
选用高档设备时:
前置环网柜(一进三出): 2主变(SCB-10-D-630/10) 2高压柜(SM6) 8低压总柜 2低压母联柜 1低压电容柜 2低压出线柜 6低压电缆分支箱 2高压联络电缆(YJV22-8.7/10 3*70
台 50台 40台 48台 20台 5台 16台 24台 3)及其附件 7
万万万万万万万万万万万
低压电缆(YJV22 4*120)及其附件 47电表箱 4.5设备主材合计:264.5万设计施工监理费用:摊销至每平方米约
74万(包括配网自动化、税收)合计:169元。
338.5万
选用中档设备时:
前置环网柜(一进三出): 2主变(SCB9-630/10) 2高压柜(SM6) 8
台 50台 32台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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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万万
《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J11-2005)
低压总柜 2低压母联柜 1低压电容柜 2低压出线柜 6低压电缆分支箱 2高压联络电缆(YJV22-8.7/10 3*70
台 20台 5台 16台 24台 1.56)及其附件 4
万万万万万万万万
低压电缆(YJV22 4*120)及其附件 38电表箱 4.5设备主材合计:233.06万设计施工监理费用:摊销至每平方米约
58万(包括税收)合计:145元。
291万
居住区规模:二万平方米
初步按150户居民考虑,基本配置容量每户按箱变方案接线如下,配
400KVA的主变3台,
12kW,配置系数取0.6,计算容量1080KVA,
选用高档设备时:
前置环网柜(一进三出): 2环网柜(二进二出): 1箱变(ZGSBH11-400) 3低压电缆分支箱 2
台 50台 25台 70台 3
万万万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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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J11-2005)
高压联络电缆(YJV22-8.7/10 3*70)及其附件 7万万万
低压电缆(YJV22 4*120)及其附件 38电表箱 4.5设备主材合计:197.5万设计施工监理费用:摊销至每平方米约
59.25万(包括配网自动化、税收)合计:128元。
256.75万
选用中档设备时:
前置环网柜(一进三出): 2环网柜(二进二出): 1箱变(SB10-M-400) 3低压电缆分支箱 2高压联络电缆(YJV22-8.7/10 3*70
台 50台 25台 54台 1.5)及其附件 7
万万万万万万万
低压电缆(YJV22 4*120)及其附件 38电表箱 4.5设备主材合计:180万设计施工监理费用:摊销至每平方米约
45万(包括税收)合计:112.5元。
225万
居住区规模:五万平方米
初步按400户居民考虑,基本配置容量每户按变电所方案接线如下,配
12kW,配置系数取0.6,计算容量2880KVA,
800KVA的主变4台,建二座变电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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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J11-2005)
选用高档设备时:
前置环网柜(一进三出): 2主变(SCB-10-D-800/10) 4高压柜(SM6) 16低压总柜 4低压母联柜 2低压电容柜 4低压出线柜 18母线 30低压电缆分支箱 10高压联络电缆(YJV22-8.7/10 3*70
台 50台 192台 96台 20台 10台 32台 72米 15台 15)及其附件 7.5
万万万万万万万万万万万万
低压电缆(YJV 22-4*120、4*240)及其附件 134电表箱 9.8设备主材合计:653万设计施工监理费用:合计:849万摊销至每平方米约
169元。
196万(包括配网自动化、税收)
选用中档设备时:
前置环网柜(一进三出): 2
台 5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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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J11-2005)
主变(SCB9-800/10) 4高压柜(SM6) 16低压总柜 4低压母联柜 2低压电容柜 4低压出线柜 18母线 30低压电缆分支箱 10高压联络电缆(YJV22-8.7/10 3*70
台 76台 96台 20台 10台 32台 72米 15台 7.8)及其附件 7.5
万万万万万万万万万万万
低压电缆(YJV 22-4*120、4*240)及其附件 134电表箱 9.8设备主材合计:530万设计施工监理费用:合计:662万摊销至每平方米约
132元。
132万(包括税收)
居住区规模:五万平方米
初步按400户居民考虑,基本配置容量每户按箱变方案接线如下,配
400KVA的箱变8台。
12kW,配置系数取0.6,计算容量2880KVA,
选用高档设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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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J11-2005)
前置环网柜(一进三出): 2环网柜(四单元)
3
台 50台 75台 190台 15)及其附件 7.5
万万万万万万万
箱变(ZGSBH11-400) 8低压电缆分支箱 10高压联络电缆(YJV22-8.7/10 3*70
低压电缆(YJV 22-4*120、4*240)及其附件 134电表箱 9.8设备主材合计:481万设计施工监理费用:合计:625万摊销至每平方米约
125元。
144万(包括配网自动化、税收)
选用中档设备时:
前置环网柜(一进三出): 2环网柜(四单元)
3
台 50台 75台 144台 7.5)及其附件 7.5
万万万万万万万
箱变(SB10-M-400) 8低压电缆分支箱 10高压联络电缆(YJV22-8.7/10 3*70
低压电缆(YJV 22-4*120、4*240)及其附件 134电表箱 9.8设备主材合计:428万设计施工监理费用:合计:535万摊销至每平方米约
107元。
107万(包括税收)
居住区规模:八万平方米
初步按600户居民考虑,基本配置容量每户按变电所方案接线如下,配
12kW,配置系数取0.6,计算容量4320KVA,
6
台,建三座变电所。
800KVA的主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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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J11-2005)
选用高档设备时:
前置环网柜(一进四出): 2主变(SCB-10-D-800/10) 6高压柜(Sm6) 28低压总柜 6低压母联柜 3低压电容柜 6低压出线柜 28母线 25低压电缆分支箱 15高压联络电缆(YJV22-8.7/10 3*70
台 58台 288台 168台 30台 15台 48台 112米 20台 22.5)及其附件 18
万万万万万万万万万万万万
低压电缆(YJV22 4*120、4*240)及其附件 210电表箱 15.5设备主材合计:1005万设计施工监理费用:合计:1305万摊销至每平方米约
163元。
300万(包括配网自动化、税收
)
选用中档设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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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J11-2005)
前置环网柜(一进四出): 2主变(SCB9-800/10) 6高压柜(Sm6) 28低压总柜 6低压母联柜 3低压电容柜 6低压出线柜 28母线 25低压电缆分支箱 15高压联络电缆(YJV22-8.7/10 3*70
台 58台 114台 168台 30台 15台 48台 112米 20台 11.7)及其附件 18
万万万万万万万万万万万万
低压电缆(YJV22 4*120、4*240)及其附件 210电表箱 15.5设备主材合计:820.2万设计施工监理费用:合计:1025万摊销至每平方米约
128元。
205万(包括税收)
居住区规模:八万平方米
初步按600户居民考虑,基本配置容量每户按箱变方案接线如下,配
400KVA的主变11台。
12kW,配置系数取0.6,计算容量4320K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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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J11-2005)
选用高档设备时:
前置环网柜(一进三出): 2环网柜(四单元): 4箱变(ZGSBH11-400) 11低压电缆分支箱 15高压联络电缆(YJV22-8.7/10 3*70
台 50台 100台 260台 22.5)及其附件 18
万万万万万万万
低压电缆(YJV22 4*120、4*240)及其附件 210电表箱 15.5设备主材合计:676万设计施工监理费用:合计:881万摊销至每平方米约选用中档设备时:
前置环网柜(一进四出): 2环网柜(四单元): 4箱变(SB10-M-400) 11低压电缆分支箱 15高压联络电缆(YJV22-8.7/10 3*70
台 58台 100台 198台 11.25)及其附件 18
110元。
205万(包括配网自动化、税收
)
万万万万万万
低压电缆(YJV22 4*120、4*240)及其附件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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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J11-2005)
电表箱 15.5设备主材合计:610万设计施工监理费用:合计:762万摊销至每平方米约
95元。
152万(包括税收)
万
测算结果(仅含居住区内供配电设施建设费用)
居住区规模
二万平方米
环网柜、变电所方式(高档)169
环网柜、变电所方式(中档)145
128
112
环网柜、箱变方式(高档)
环网柜、箱变方式(低档)
环网柜、变电所方式(高档)169
五万平方米环网柜、变电所方式(中档)132
125
107
环网柜、箱变方式(高档)
环网柜、箱变方式(低档)
环网柜、变电所方式(高档)163
八万平方米环网柜、变电所方式(中档)128
110
94
环网柜、箱变方式(高档)
环网柜、箱变方式(低档)
说明:以上费用的测算不含外线、居住区内高压主电缆和计量表计。
另外也进行了外线的测算:居住区供电外线部分均按两回路测算,每回路长度按考虑。如采用电缆线路(入,测算费用约
YJV22-10 3*400)接入,测算费用约
0.5KM
125万;如采用架空线路接
20万元。
,按245元/只计算,如该部分费用计入
,则每平米增加
2-3
目前普遍使用单相分时电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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