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 1
二、适用范围 ............................................. 1
三、职责 ................................................. 1
四、检验规则 ............................................. 1
一、总则
为了有效地指导对各种原材料的检验工作,以使原材料的各类要求符合规定,确保本项目工程质量与进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轨枕场工程施工所需的水泥、砂石料、钢筋、复合掺合料、外加剂和粉煤灰等原材料和外协件(套管、螺旋筋和固定件)的检验。
三、职责
1、物资部在水泥、砂石料、钢筋、粉煤灰、复合掺合料、减水剂进场后,及时填写复试通知单送至试验室。对于套管、螺旋筋和固定件,物资部则负责进场时的尺寸验收。
2、试验室根据物资部的复试通知单,及时进行取样,按规定进行检验和试验。不能进行检验和试验的应委外送检,并将检验和试验结果归档、保存。
四、检验规则
1、物资部在进料过程中应向供应商索取材料的有关材质证明资料,对材料进行外观检查。进料后,应立即填写材料复试通知单通知试验室进行检验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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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试验室接到物资部的复试通知后,应及时派人对材料进行取样,最晚不得超过一天的时间。
3、原材料检验指标、检验标准及取样要求 3.1水泥
水泥进场应附有产品合格检验单,并经试验室复检,按规定提交复验报告单,确认检验符合有关要求后,方可使用。
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52.5级的硅酸盐水泥或者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比表面积300---350 m2/kg,含碱量应不超过0.60%,三氯化物含量应不超过3%,氯离子含量应不超过0.10%,熟料中的C3A含量应不超过8%,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2 骨料
粗骨料:应采用材质坚硬、表面清洁的二级或多级单粒级碎石,按最小堆积密度配制而成。各级粗骨料应分级储存、分级运输、分级计量,含泥量按重量计不大于0.5%,氯化物含量不大于0.02%,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细骨料: 应采用材质坚硬、表面清洁、级配合理的天然中粗河砂。含泥量按重量计不大于2%,氯化物含量不大于0.02%,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不应使用具有碱-碳酸盐反应活性或砂浆棒膨胀率大于0.20%的碱-硅酸盐反应活性的骨料。当骨料的砂浆膨胀率为0.10%-0.20%时,混凝土碱含量应不超过3kg/m3。在投产前及骨料来源改变时,应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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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TB/T 2922和TB/T 3054的规定对骨料的碱活性继续试验和评估,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提出报告。
3.3 水: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4 外加剂:应采用减水率不小于25%、收缩率比不大于110%的聚羧酸盐系减水剂,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禁止使用掺入氯盐类外加剂。
3.5 掺合料:应能够改善混凝土的性能,其性能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序号 1 2 3 4 5 6 项目 氯离子含量(%) 烧失量 SO3含量(%) 含水率(%) 需水量比(%) 1d 活性指数(%) 28d 3.6 钢材:
桁架钢筋采用CRB 550级钢筋,其性能应符合GB 13788的规定。 箍筋采用CRB 550级钢筋,其性能应符合GB13788的规定。 箍筋固定件采用低碳钢冷拔钢丝,其性能应符合YB/T 5294的规定。
螺旋筋采用低碳钢冷拔钢丝,其性能应符合YB/T 5294的规定。
≥110 技术要求 不宜大于0.02 ≤4.0 ≤3.0 ≤1.0 ≤105 ≥125 3
用于加工冷轧带肋钢筋的低碳钢热轧圆盘条的性能应符合GB/T 701的规定。
3.7 双块式轨枕内预埋套管应满足《客运专线扣件系统暂行技术条件》(铁科技函【2006】248号)的相关要求。
3.8 除特殊要求外,钢材、水泥、掺合料、骨料和外加剂的检验、储存、和施工等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9 外协件的验收,物资部应填写《外协件进场验收记录》并归档保存。对于检验不合格批,按《不合格品处理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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