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四无”水电站清理整顿工作
的通知
【法规类别】水利工程
【发文字号】湘水农电[2008]19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水利厅 【发布日期】2008.06.23 【实施日期】2008.06.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四无”水电站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
(湘水农电〔2008〕19号)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四无”电站清理整顿暨河道整治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水电站度汛安全。根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无”水电站清理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水农电〔2007〕34号)、《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切实抓好“四无”水电站清理整顿确保水电站度汛安全的紧急通知 》(湘防〔2008〕号)和《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切实抓好“四无”水电站清理整顿确保水电站度汛安全的紧急通知 》(湘水农电〔2008〕18号)文件要求,现对进一步加强“四无”水电站清理整顿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1 / 2
(一)成立机构。为加强对全省“四无”水电站清理整顿工作的领导,确保清理整顿
工作顺利开展,省厅去年12月份以湘水人〔2007〕76号文件,成立了湖南省水利厅“四无”电站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由厅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厅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游建华、人事葛国华、计划唐少华、建管郭世民、水政曹希、水保尹仲春、防汛办副主任肖坤桃、水政监察总队总队长雷衡生、洞工局副段炼中、农电局李雪辉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雪辉同志任主任,周水生同志任副主任,叶婵娟、廖长青、袁宏、朱诗好、龚彦等同志为成员,主要负责“四无”水电站清理整顿的日常工作,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协调清理整顿过程中的矛盾,负责督促整改工作的落实。从6月份开始,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集中办公,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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