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商业模式视野下NBA与CBA运营机制的分析研究
作者:曾孝云 吴建平 张 昕 来源:《商场现代化》2008年第17期
[摘 要] NBA 和 CBA 产生的背景、职能不同;NBA 篮球联赛市场产生了俱乐部业主与 NBA 总裁﹑俱乐部业主与俱乐部总经理两个层次委托代理机制;我国 CBA 组织机构与投资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不清晰,投资者与职业俱乐部经理人之间尽管存在形式上的委托代理关系,但两者缺乏通过制度、契约所建立的运行通畅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关键词] CBA NBA 职能 运营机制
具有58年历史的NBA堪称职业篮球市场开发和运作的最成功典范。NBA2005年在门票和电视转播,国内、外授权产品收人和广告收人,总和就在150亿美元左右。所以总结NBA市场成功经验之所在,能为促进我国职业篮球运动的发展和市场开发提供有益的启示和帮助。下面,就从NBA与CBA的职能、产生的背景、运营机制(委托代理机制),把NBA和CBA逐一作一比较和分析,以便更加清醒地认识到NBA篮球联赛成功的因素,取长补短发展我国CBA篮球联赛。
一、NBA与CBA的职能与产生背景 1.NBA与CBA的职能 (1)NBA的职能
NBA与CBA两者不仅仅差了一个字母,而且其内涵也不同,NBA(National Basketball Association)字面意思为“国家篮球协会”,实际代表着美国第一大职业篮球联盟,它只负责职业篮球的运作。 (2)CBA的职能
CBA(Chinese Basketball Association)是中国篮球协会的英文缩写,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群众体育组织。其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的体育方针、政策,统一组织、协调全国篮球运动的发展,推动项目的普及、提高,并通过开展必要的经营活动,为篮球项目的发展积累资金。CBA篮球联赛仅仅是CBA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2.NBA与CBA的产生背景 (1)NBA的产生背景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美国作为战胜国获得了巨大利益。美国经济进入了显著增长的稳定时期,出现了持续而快速的经济扩张。此时的美国人民都希望有更多的娱乐活动来释放经历战争后的压抑心情,对精神生活有着强烈的渴求。由于當时能够提供的高水平职业体育项目也仅有橄榄球、棒球、冰球、拳击等,在职业体育市场上有待开发空间较大。于是一些体育经纪人开始寻找新的体育项目,试图开发职业体育市场。由ALStphin和Walter Brown两位体育经纪人发起,联合11家冰球馆和体育馆的老板于1946年6月6日,在纽约市的Commodore饭店召开了篮球联盟的组织委员会,成立了BAA美国篮球协会(Basketball,Association.of American),即NBA的前身。 (2)CBA的产生背景
CBA职业篮球联赛至今已进行了11个赛季。
1994年中国篮协通过与国际管理集团协商,组织一个主客场赛制的篮球联赛,该联赛被命名为CBA联赛。该联赛由国际管理集团买断CBA篮球联赛的经营权,并由国际管理集团进行全面市场运作。
二、NBA与CBA的运营机制
委托代理机制是职业篮球竞赛市场的运营机制,主要是指市场主体在职业篮球竞赛产品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相互作用关系原理以及协调其关系的制度安排。 1.联盟各俱乐部业主与 NBA 总裁
现对NBA职业篮球竞赛市场中,联盟各俱乐部业主(投资者)与联盟CEO(职业经理人)间委托代理机制设计中所包含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进行分析。 (1)激励机制
NBA职业篮球竞赛市场中,联盟各俱乐部业主(投资方)与联盟CEO(职业经理人)间委托代理关系的激励机制包括报酬体系和市场信誉两个方面。
①报酬体系。在职业篮球竞赛市场中,联盟CEO(职业经理人)的素质和努力程度是职业篮球联赛管理、运作取得成功的关键,因而为激发联盟CEO(职业经理人)管理潜质和努力程度的报酬体系在联盟各俱乐部业主(投资方)与联盟CEO(职业经理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以NBA联盟总裁大卫·斯特恩的薪金为例,在NBA联盟董事会与其签约的5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年合同(1997年~2001年)中的薪金总额为2750万美元,其最近的一份合同的薪金则是每年800万元。
②市场信誉。联盟各俱乐部业主(投资方)与联盟CEO(职业经理人)间委托代理关系是以一定年限的合约签署所建立的。在有限合约期内,职业经理人作为代理人必须拥有上佳的业绩表现,从而赢得良好的市场信誉,以确保其能继续得到委托方的下一份合约,并在下一份合约中报酬的讨价还价(博弈)中提高身价。有限期的合约设计使职业经理人更加关注自身的市场声誉,从而实现由声誉效应带来的无激励成本的激励效果。 (2)约束机制
NBA 职业篮球竞争市场中,联盟各俱乐部业主(投资方)与联盟CEO(职业经理人)间委托代理关系的约束机制包括外部环境的约束、内部组织架构的制衡体系和合约的限制条款等方面。
①外部环境方面的约束。外部环境方面的约束主要体现在社会舆论监督和职业经理人市场的替代效应。社会舆论监督表现为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评价和监督。
②内部组织架构的制衡体系。NBA企业篮球联盟的内部组织架构的制衡体系在于其依据现代企业制度所建立的董事会(最高决策机构)、总裁办公室(最高执行机构)和仲裁(最高监督机构)之间相互制衡、相互约束的分权组织架构。
③合约的限制条款。联盟各俱乐部业主(投资方)与联盟CEO(职业经理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是建立在签订合约的基础上的。联盟各俱乐部业主(投资方)作为委托方往往在合约中设计了一定数量的限制条款,对代理人偏离NBA联盟经营管理目标的行为加以约束。 2.俱乐部业主与俱乐部总经理
职业篮球俱乐部就是职业篮球竞赛产品的供给主体。它是由投资者、经营者、管理者、运动员和教练员组成的集合体。NBA职业篮球俱乐部一般由大的企业集团拥有或经营。各运动俱乐部通过建立联盟的形式共同生产经营他们的产品——职业篮球竞赛产品,这种具有观赏价值的特殊文化产品,通过市场交换向消费者提供体育娱乐服务,经营者进而获得门票、场地广告、电视广播以及冠名等特许权销售、运动纪念品销售等收入,获取投资回报。目前 NBA 各职业篮球俱乐部均按照现代公司制度建立,其形式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类。在俱乐部内部治理结构方面则主要通过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公司,即“三会”的法人治理体系,对俱乐部的经营管理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监督。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如前所述,有效地委托代理机制的核心在于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的设计,现对NBA篮球联赛市场中俱乐部业主(投资者)与俱乐部总经理(职业经理人)间委托代理机制设计中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进行分析。 (1)激励机制
NBA 职业篮球竞赛市场中,俱乐部业主(投资者)与俱乐部总经理(职业经理人)间委托代理关系的激励机制同样通过报酬体系来满足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约束和激励相容约束,使得俱乐部总经理(职业经理人)有积极性采取符合委托人即俱乐部业主(投资者)利益的行动。在具体实践中,俱乐部业主(投资者)与俱乐部总经理(职业经理人)的合约中报酬体系的设计主要以“高薪制”或“分级报酬合约”的形式来实现对代理人的有效激励。 (2)约束机制
NBA 篮球联赛市场中,俱乐部业主(投资者)与俱乐部总经理(职业经理人)之间委托代理关系的约束机制主要包括俱乐部内部治理结构的制衡体系和资本预算管理。
①俱乐部内部治理结构的制衡體系。NBA联盟各成员俱乐部通过建立俱乐部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有效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对代理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科学而有效的监督。通过在企业内部设立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等权利制衡体系,对俱乐部总经理(职业经理人)在俱乐部经营活动中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行为进行约束。
②资本预算管理。如前所述,NBA各职业篮球俱乐部是按照现代公司制度建立的企业,因而资本预算管理是俱乐部经营不可或缺的管理手段,在俱乐部的经营管理中起着目标激励、过程控制及有效奖惩的重要作用。资本预算管理包括:资本分配权的划分;资本分配标准(财务决策)与战略导向;资本支出预算编制;筹资预算;资本预算的执行与调控;资本预算支出反馈与事中评价;资本支出与预算的项目审计。 3.我国CBA篮球联赛市场委托代理关系分析 (1)CBA组织机构与俱乐部业主
目前,我国CBA篮球联赛组织机构与投资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不清晰。作为我国CBA篮球联赛组织机构——联赛委员会,是由篮协、俱乐部及商务合作伙伴(机构)的相关人员共同组成。在《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委员会章程》中明确规定:“为适应中国职业篮球市场化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规范职业篮球的运行机制,加强科学与民主决策,联赛委员会是由中国篮协授权成立,是联赛的管理机构,全面管理联赛及与之相关的各项事务。”“联赛委员会接受中国篮协的领导、指导和监督,遵守中国篮协的有关规定。”“联赛委员会全体会议是其最高权力机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构,联赛委员会常委会是其执行机构。”由此,中国篮协作为委托方将 CBA 职业联赛的管理权授权于联赛委员会这一机构代理。 (2)俱乐部业主与俱乐部总经理
目前的职业篮球俱乐部较 CBA 篮球联赛职业化改革之初虽然已有了很大变化,在“2005年~2008年中国男子篮球职业俱乐部准入实施方案”第三阶段(2007年~2008年赛季)准入标准中对俱乐部制度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第一条,中国职业男子篮球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必须是企业法人,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式登记为某某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或某某篮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第二条,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俱乐部有限公司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依照公司法明确职责。股东较少的俱乐部有限公司可不设股东会,其职责由董事会实行。但目前我国 CBA 职业篮球联赛各成员俱乐部的产权结构仍然参差不齐,离现代企业的公司制度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且在管理职责上划分也不够清晰。
因此,在我国 CBA 篮球联赛市场中,职业俱乐部经理人与投资者之间尽管存在形式上的委托代理关系,但两者间缺乏通过制度、契约所建立的运行畅通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来保障委托代理关系的稳定和效益。 三、结论
从NBA和CBA的分析中可以看出: 1.NBA和CBA产生的背景不同。 2.NBA和CBA具有不同职能。
3.NBA篮球联赛市场产生了俱乐部业主与NBA总裁﹑俱乐部业主与俱乐部总经理两个层次委托代理机制;我国CBA组织机构与投资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不清晰,投资者与职业俱乐部经理人之间尽管存在形式上的委托代理关系,但两者缺乏通过制度、契约所建立的运行通畅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不过,我国CBA联赛组织机构与体育中介机构之间建立起的委托代理机制,在设计上具有一定的创新价值和积极意义。
参考文献:
[1]王庆伟:我国甲A男子职业俱乐部现状调查研究[J],首都体育学院学报,2004,4 [2]鲍明晓著:体育市场[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12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3]戴中亮:委托代理理论述评,商业研究,2004(19),98~99
[4]席玉宝:美国职业运动联盟与卡特尔行业垄断,北京体育大学学报 [J],2004(4),462~463 [5]黄保强:现代企业制度[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7 [6]鲍明晓:体育产业[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0,12
[7]王建国:NBA制衡机制理论的构建[J].上海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05(3) [8]王庆伟:我国职业体育联盟理论研究[J].体育科学,2005(5)
[9]杨铁黎著:职业篮球市场理论[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3,10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