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信 息 出借方 开户行 电话 账号 电话 账号 营业执照号 法人代表 手机 账号 证件号 电话 证件号 证件号 利率:日息 % 千万 百万 十万 万 千 服务费: 元 百 十 元 角 分 出纳姓名 开户行 乙 方 信 息 借款方 住址 电话 开户行 担 保 方 信 息 借 款 内 容 担保方(一) 住址 担保方(二) 住址 借款用途 借款金额(大写) 人民币: 借款日期 年 月 日 承诺还款期 年 月 日 为维护甲、乙双方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 甲方应根据本合同议定的借款时间将款项于借款起始日, 通过公司账号、 公司出纳(自然人)账号或直接用现金,以网上银行、转账、电汇或现金的方式 汇(存)至乙方帐户,并起息;乙方应于承诺还款日期按时还款,并止息。
二、利息、服务费清算应按上述规定计算,利随本清,利息由乙方归还借款 时,一并主动划付给甲方。
三、逾期:乙方到期未能归还,逾期按借款余额每日 5‰计收违约金。 四、担保:如乙方不履行合同条款时,其担保人要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包括 本金、利息、服务费、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担保期限为 两年。
五、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签订后即成借 据,双方不再另行立其它借款、还款字据;
六、合同终止:当乙方用完款项,将款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电汇或现金的 方式汇至或存入甲方帐户,汇款或转账、存款凭证即为还款凭证;甲方接到乙方 所归还的款项,经查收本金、利息及服务费无误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签订地址为临沂兰山,如有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可以向兰山人民 起诉;
九、本签订日期为: 年 月 日。
甲方(出借方) :签字
乙方(借款方) :签字
担保人(一) :签字
担保人(二) :签字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awee.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