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 学区 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委员会管理制度表
膳食委员会人员名单
主 任成 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膳食委员会管理办法
为了促进营养改善计划阳光操作,推动民主监督与管理,调动广大学生、家长、教师参与的积极性,根据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小水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在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学校建立膳食委员会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函【2013】1号),确保营养餐工作的有序开展,学校特成立膳食管理委员会,制定以下管理办法:1、膳食管理委员会是在学校校委会指导下,具有相对独立性,以学校、营养餐管理人员和学生及学生家长为主要成员的管理机构。2、膳食委员会工作宗旨:代表师生、服务师生,做广大师生膳食方面的代言人。3、膳食委员会基本职能: (1)参与营养餐管理与监督,如卫生、营养餐质量、价格、份量、进货渠道及服务态度等。 (2)加强营养餐大宗物资采购价格的监控。 (3)征求师生对营养餐的意见,定期发放营养餐调查表,对营养餐进行综合评分。备注:此表必须按期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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