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上下班交通安全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对上下班的交通安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车间要加强对本部门员工的交通安全教育,并做好表率作用,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避免或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公司所有员工要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三、驾驶机动车上下班,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无证不得驶入道路。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开赌气车,英雄车,严禁超速行驶。
四、驾驶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上下班,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在规定的车道行驶,不与汽车抢道。上下班行驶前要注意检查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等性能是否正常,尤其是刹车是否有效、结构是否完好。过马路时要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过无信号灯的路口时须左右察看过往车辆,确保安全。
五、搭乘中巴、公交,应在路边等候,中巴、公交停稳后方可上下车。
六、骑车或步行外出员工须走人行道,无分车道的应靠右行走;横穿马路应走斑马线,按交通信号指示行走。无斑马线和信号灯的路段,应左右观察,在确认安全的前提下通过。横过马路时不准接电话发短信、不准追逐嬉闹。
七、因公出差人员,身处异地,更要加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措施,避免意外交通事故和人身安全事故发生。
八、住厂员工下班后,任何私人行为外出厂区发生交通事故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非住厂员工应视与公司距离远近充分预留路途行车时间(严禁卡点打卡上班),避免因仓促赶着上下班,盲目超车加塞引发事故。
九、门卫要加强对摩托车、电瓶车驾驶人员的戴头盔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戴头盔的摩托车、电瓶车驾驶人员,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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