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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未告知债务人生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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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未告知债务人不生效。

民法典规定,在债权转让的过程中,债权人必须通知债务人。如果未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不产生效力。即使债权转让已经完成,债务人可以向原债权人清偿债务,这种清偿是有效的。为了保证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债权人在转让债权时应当及时通知债务人,否则转让行为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对此无需承担责任。

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

1、债权转让的定义: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将其对债务人的债权,依法转移给第三人的民事法律行为;

2、债权转让的要件:包括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的债权转让合同、不违反法律和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债权的性质;

3、债权转让的效力: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生效的前提是通知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承认,未经通知或承认,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4、债权转让的通知:债权人应当向债务人发出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对受让人承担债务;

5、债权转让的异议:债务人有权对债权转让提出异议,但异议应当基于合法理由,不能无理拒绝承认债权转让。

综上所述,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不产生效力,债务人有权向原债权人清偿债务,且此类清偿被视为有效,确保了债务人的利益不受未经通知的债权转让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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