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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费谁出?

来源:爱问旅游网

房屋过户费用一般由卖方承担,具体由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地产转让需签订书面合同,包括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也随之转移。当事人应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申请前可撤回。

法律分析

房屋的过户费用在一般情形下,由卖方承担。具体由哪一方承担,视房屋买卖合同的具体约定而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拓展延伸

房屋过户费由买方或卖方支付?

房屋过户费由买方或卖方支付,具体支付责任取决于双方的协商和约定。在房屋交易中,通常存在一定的灵活性,买卖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决定费用的承担方。一般情况下,买方承担过户费的情况较为常见,因为买方是新的产权人,需要完成相关手续以确保房屋的合法过户。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卖方也可能同意承担过户费用,以吸引更多的买家或作为交易的一部分。因此,最终的费用分配应该在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以确保公平和合理。

结语

房屋过户费用的承担责任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由卖方负担。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地产转让需要签订书面合同,并明确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转让时,土地使用权的权利和义务也会随之转移。申请人或其代理人需要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登记前可以撤回申请。在房屋交易中,买卖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决定过户费的支付责任。一般情况下,买方承担过户费较为常见,但卖方也可能同意承担,以吸引更多买家或作为交易的一部分。最终费用的分配应基于双方协商一致,以确保公平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二条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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