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离婚协议上写明址在XXX地方的房产为X和X共同所有,约定两个各占50%的份额;
2、离婚协议这样写了,但不是最好的方式,建议离婚协议签订之前到房管局办理产权证增名手续,然后再签署。因为房屋买卖正常以产权证上的人为准,持有产权证的一方可私自处分的,另一方的权益不好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awee.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