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苏州市没有制定关于工资支付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目前只存在江苏省制定的工资支付条例,其制定目的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加强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的监督管理。
【法律依据】: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条例。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条例执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工资支付以及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劳动力供求状况等,定期制定和发布工资水平宏观指导。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的要求,结合劳动力市场价格和本单位经济效益,合理确定本单位的工资水平。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根据本单位的经济效益增长情况、当地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和本地区、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等,逐步增加劳动者的工资。
第四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支付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按时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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