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自然人之间借款利率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九条 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债务人可以请求债权人赔偿增加的费用。
在债权人受领迟延期间,债务人无须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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