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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通知:员工未完成转正程序须提前告知公司

来源:爱问旅游网

没转正辞职需提前三天通知公司,但与公司协商一致也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或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法律分析

没转正辞职要提前三天通知公司。没转正辞职的,即处于试用期期间辞职的,要提前三日通知公司,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与公司协商一致的,也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拓展延伸

提前通知公司的离职意向:员工离职前如何与公司沟通?

员工在决定离职之前,应当尽早与公司进行沟通,以便为双方提供充分的准备时间。首先,员工可以书面形式向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离职通知,并注明离职日期。同时,应当与上级或直接负责人进行面谈,解释离职原因,并表示对公司的感激之情。此外,员工还可以提供协助过渡的建议,例如培训新员工或完成未完成的工作。在沟通过程中,保持专业和诚实的态度是至关重要的,以确保离职过程顺利进行,并维护良好的职业形象。

结语

员工在决定离职之前,应当尽早与公司进行沟通,以便为双方提供充分的准备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离职通知中,员工应以书面形式向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离职通知,并注明离职日期。同时,与上级或直接负责人进行面谈,解释离职原因,并表示对公司的感激之情。在沟通过程中,保持专业和诚实的态度是至关重要的,以确保离职过程顺利进行,并维护良好的职业形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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