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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政部门对重度残疾人申办低保是否还有单独立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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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政部门对重度残疾人申办低保是否还有单独立户的规定?国家民政部门对重度残疾人申办低保是否还有单独立户的规定?市残联、民政局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做好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按照文件规定,全市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将全部纳入低保,并且重度残疾人可以单独立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根据文件规定,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将单独立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全额全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按照文件要求,具有聊城市户籍年满16周岁,有二代残疾证,无固定收入且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城乡残疾人(即:一级、二级的视力、智力、肢体、精神和多重(除聋哑外)残疾人)。由重度残疾人本人或亲属,向其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低保书面申请,由县、乡民政部门按照低保审批手续予以办理发放。据悉,全市将有1万多名重度残疾人以个体的形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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