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报销需要病历。
1、患者在定点医院住院时,使用医保卡结算医疗费用,病情危急在非定点医院抢救后,认定属于急诊抢救病种,也可使用医保卡结算;
2、转外地治疗,外地费用先个人自费结算,诊治结束后,备齐资料通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报销;
3、参保人生病,医疗费用符合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服务设施标准及急诊、抢救的,由社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4、参保人可携带医保卡或社保卡、身份证、门诊费用单据等材料到定点医院报销;
5、合作医疗报销时,需本人或委托他人带上必备资料到社保局或就诊医院报销;
6、教师使用社保卡看病报销时,需先支付医疗费用,准备相关资料后到医院医保报销窗口报销;
7、慢性病患者通过慢性病证报销,需填写申报表,提供诊断证明、病历本、检验报告等资料,由单位统一申报。
社保的报销流程:
1、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出示社保卡或相关证件;
2、医疗机构根据患者的病情提供治疗,并开具费用清单;
3、患者在医院结算时,医院会直接与社保系统对接,实现即时结算;
4、对于部分自费药物或超出报销范围的费用,患者需自行承担;
5、若需报销额外费用,患者需携带费用清单、病历、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6、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材料无误后,将报销款项划入患者指定账户。
综上所述,社保报销需要患者提供病历以及其他必要的资料,包括医保卡、身份证、门诊费用单据等,不同情况下报销的流程和要求也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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