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开庭时间的规定:
1、适用的是简易程序,法院在当事人在收到应诉材料后15日之后安排开庭;
2、适用的是普通程序,则需要在30天之后安排开庭
3、被告下落不明公告送达的,公告送达的期限是60天。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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