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我国,负责国家药品标准的制定和修订的部门是国家药典委员会。
法律依据:
《药典委员会章程》 第十七条 国家药典委员会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标准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药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常设机构实行秘书长负责制,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任命。常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相关的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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