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刑罪,以窃取、刺探、收买等方式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或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拓展延伸
刑法中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法律条款的要点解析
刑法中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法律条款的要点解析包括以下内容:该罪行的构成要件、刑罚幅度、刑事责任等。根据刑法规定,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是指未经授权,以非法手段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构成要件包括主观方面的故意和客观方面的非法获取行为。刑罚幅度根据非法获取的秘密信息的重要性和后果的严重性而定,可能涉及罚款、有期徒刑等刑罚。犯罪人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包括刑罚执行、刑期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等。刑法对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法律条款旨在维护国家安全和保护国家秘密,确保国家机密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结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2条规定了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构成和刑罚幅度。根据该条款,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将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对于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或其他物品,并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行为,将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处罚。该法律条款的目的在于维护国家安全,保护国家秘密,确保国家机密信息的安全和保密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修订):第二章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第十条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修订):第三章保密制度第二十一条国家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
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设施、设备中保存,并指定专人管理;未经原定密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应当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修订):第三章保密制度第二十三条存储、处理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涉密信息系统)按照涉密程度实行分级保护。
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国家保密标准配备保密设施、设备。保密设施、设备应当与涉密信息系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
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规定,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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