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中国现行的国家标准为《GB 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和《GB 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两大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十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分别不同的功能区制定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县级以上地方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划定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并进行管理。第十一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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