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问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模式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模式是什么

来源:爱问旅游网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形式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出售、交换和赠与三种方式。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略作发展,将转让的方式规定为买卖、赠与或其他合法方式。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是什么情况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是: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注意事项:(一)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不得转让使用权;(二)合同主体应当适格,内容、形式、程序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其他注意事项。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年限

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是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第12条,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土地使用权如何转让

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出租、入股、抵押、买卖、交换、赠与等方式转让。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出让合同。

如何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awee.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