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般地,只要合法取得的书证,均具有作为证据资格的能力,即证据能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是关于收养关系成立形式要件的规定,与原《收养法》第十五条规定相比,增加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的新规定。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民政部门在进行收养登记时,要对登记的收养关系进行评估,对收养人的能力、社会关系,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融合度,以及收养后的回访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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