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被拘留者面临刑事审判和处罚,拘留最长可达37天。拘留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拘留对象是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且具备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紧急情形包括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在逃,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可能。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都有权决定拘留。
法律分析
一、什么是刑事拘留严重吗?
刑事拘留严重。刑事拘留指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被刑事拘留后果比较严重。被刑事拘留说明当事人嫌疑构成犯罪,要面临刑事审判接受刑事处罚。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这两个条件。
二、刑事拘留最长时间是多少天?
刑事拘留最长三十七天。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61条和第132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2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具有以下两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权决定拘留: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结语
刑事拘留的严重性不容忽视。刑事拘留是在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被拘留后果严重,意味着嫌疑构成犯罪,将面临刑事审判和处罚。根据刑事诉讼法,刑事拘留最长可达37天,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30天。拘留必须同时满足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的条件以及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涉及自杀、逃跑、毁灭证据等情况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也有权决定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五章 对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五十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和犯罪的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法治教育。
对涉及刑事案件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其法定代理人以外的成年亲属或者教师、辅导员等参与有利于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邀请其参加有关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第三章 实施戒严的措施 第十五条 戒严期间,戒严实施机关可以决定在戒严地区采取宵禁措施。宵禁期间,在实行宵禁地区的街道或者其他公共场所通行,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件和戒严实施机关制发的特别通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有关社会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虐待、歧视接受社会观护的未成年人,或者出具虚假社会调查、心理测评报告的,由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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