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罪犯退赃后仍可能判刑,退赃会从轻处罚但不免于刑事处罚;受贿罪不退赃可能导致重刑,退赃与否影响量刑但不影响定罪;立案前退款视情况认定是否构成受贿罪。
法律分析
经济犯罪罪犯退赃后还会判刑吗
退赃的一般会从轻处罚,如果构成犯罪,不判刑除非是免于刑事处罚。
受贿数额较大,则构成犯罪,应当会判刑的。退赃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受贿罪不退赃会怎么样
退赃与否不是定罪情节而是量刑情节,退不退,承认不承认不影响检察、法院认定构成受贿罪,但是会影响量刑,拒不退赃、拒不认罪当然不可能得到轻判,当然,前提是检察机关取得的证据确实充分足以定罪。
一般来讲,要是受贿之后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要是不退赃的话,那么就没有法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也就不可能得到轻判。
立案前退款的认定
(一)因当场无法拒收或未发现贿款,事后及时退还的
如当时的场合不适合拒收贿赂或由他人代收,行为人发现贿款后及时退还的,这种情形下行为人仅仅是暂时收下了钱物,主观上则一直处于拒收的状态,没有受贿的故意,不符合受贿犯罪的构成要件,所以很明显不是受贿。
(二)因掩饰犯罪而退款的
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因自身或者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认定受贿罪。这种情况,一般是受贿已有一段时间,后来因为知道要被追查的消息,行为人迫于即将受到追究的压力,为逃避刑事责任才退还贿款。这种情形下,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受贿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受贿的行为,退款行为为掩饰犯罪的违法行为,不仅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其退赃行为也不应当得到法律的认同。
(三)因行贿人索要而退款的
该情形本质上和上一种情况一样,并不属于主动退贿、真心悔过,完全出于迫于无奈、害怕行贿人举报的客观原因而退款的,应予认定为受贿。
结语
经济犯罪罪犯退赃后是否会判刑,一般来说,退赃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于受贿罪,退赃与否不影响定罪,但会影响量刑。拒不退赃、拒不认罪将难以获得轻判。立案前退款的认定需考虑具体情况,如当场无法拒收或事后及时退还的不构成受贿,而因掩饰犯罪或行贿人索要而退款的仍应认定为受贿。
法律依据
(二)受刑事处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九十六条 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
(二)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
(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
(四)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
(五)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在收到申诉、控告之日起三十日以内作出处理决定,书面回复申诉人、控告人。发现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应当立即纠正。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五十八条 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证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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