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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书面劳动合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来源:爱问旅游网

用人单位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1、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自第二个月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2、超过一年的,向劳动者支付11个月的两倍工资,并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立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在预防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以及有效控制用工成本上也会陷入被动。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事实劳动关系,如果有书面劳动合同,则劳动者必须提前30日通知单位才可以解除。4、终止事实劳动关系,需依法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而对于存在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而言,劳动合同到期如因劳动者主动不续签而终止,则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风险提示: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风险有哪些

别不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当回事,现实中大量存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这些用人单位大多认为不签劳动合同对自己最有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 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了从根本上杜绝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劳动合同法加大了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用人单位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自劳动关系建立起的次月开始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实践中也存在部分劳动者不愿意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由于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对劳动者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情形作出规定,此时用人单位应特别加以注意及时解雇该员工。风险提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劳动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劳动合同管理的六大风险包括:一、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风险;二、订立合同时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的风险;三、违法约定试用期且实际履行的赔偿风险;四、不符合法定条件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无效风险;五、违法解除合同的赔偿金风险;六、拒不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赔偿风险。风险提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二倍工资如何支付,《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进行了具体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风险有什么

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风险如下:1、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成立的风险《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的,就视为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3、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风险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超过一个月的,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4、劳动者可以随时走人,将导致企业内部人员的流动性,这种流动对企业制度管理不利,对企业文化更是致命;5、不能对涉及商业秘密或竟业限制的劳动者进行有效约束;6、对企业出资培训的劳动者,只有在劳动合同中月的那个服务期或签订专项的培训协议,才可以预防和控制劳动者提前离职,防止给企业带来损失。【风险提示】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劳动关系的应当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另外,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各种社会保险,并及时交纳保险费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予以补办,还可以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因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未给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就上述事实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要求处理,也可以直接提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新员工入职,不签劳动合同有哪些风险

新员工入职,不签劳动合同的风险有:1、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行政责任及处罚;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按照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对用人单位处以每人500元罚款。3、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存在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劳动合同法》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4、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丧失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辞退员工的权利;劳动合同规定试用期内,如出现员工无法胜任工作时,企业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企业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将丧失该权力,并需支付辞退员工的经济补偿金。5、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对于员工的社保义务不能免除。风险提示:企业只要与员工发生实际用工行为,即产生了事实劳动关系,即使没有签订合同,也需要为该员工缴纳社保,否则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企业将会被强制执行社保缴纳义务。在该类劳动仲裁中,企业方处于劣势并承担一切后果。

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后果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将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作为所有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律义务,规定在建立劳动关系时就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不能够建立劳动关系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可以给予1个月的宽限期。如果1年以后仍然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就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实际上就是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尽量多订立长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保护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需要说明的是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接受了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双方之间仍然形成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风险提示:法律为什么规定必须要和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其原因在于:(1)劳动合同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实践中,有些有人单位出于规避劳动法或是为了节约成本的目的,不愿意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致使发生劳动争议后,双方权利义务无从依据,甚至造成劳动者因为无法证明劳动关系存在而不能获得法律救济,使劳动者权益受损,而书面劳动合同有利于证明双方劳动法律关系的存在。(2)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定权利义务的依据。用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便于双主根据劳动合同载明的内容,行使各自的权利和履行义务。(3)劳动合同是劳动行政部门行使劳动监察权的法律依据。由于实践中用人单位以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方法规避劳动法,法律如果不将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作为用人单位应尽的法律义务,劳动行政部门在行使劳动监察权时就没有依据。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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