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直没交社保,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拿到补偿金吗?可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据此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劳动者可以通过书面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同时在快递单上注明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的情形,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然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当事人应当亲自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一)申请书。(二)身份证明。(三)劳动人事关系证明。(四)被申请人身份证明。(五)送达地址确认书。(六)相关证据材料。
综上所述,公司一直没交社保,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拿到补偿金得到,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处理。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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