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认为原判错误,申请再审。
2、与原判无关,认为执行标的涉及案外利(所有权、担保物权等阻止标的物转让和支付的实体权利),向执行提出案外人异议。对异议裁定不服,案外人和申请执行人均可向执行提起诉讼。
3、与原判无关,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执行提出执行行为异议。对异议裁定不服,向上一级人民复议。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各级人民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对地方各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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