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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离婚诉讼要哪些材料

来源:爱问旅游网

法律分析:提起离婚诉讼需要的材料如下: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有合法的夫妻关系;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提交一份离婚诉讼书和一份副本,起诉书中应当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及相关证据;

5、夫妻共有财产清单;

6、原告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交离婚诉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部门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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