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担心另外一方会强行阻挠不让孩子的户口迁走,其实法律没有规定, 离婚 和户口存在着必然的联系,孩子的户口就可以随母亲,也可以父亲,离婚之后,一般的原则是谁 抚养 孩子,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如果碰到另外一方强行阻挠,不让户口迁出,也可以要求机关介入动员劝说,劝说无效,机关也会按照户口的分户立户的规定,办理 户口迁移 ,所以不用担心孩子的户口迁不走。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 离婚 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 抚养 ,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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