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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居住权如何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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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的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房屋所有人可以为他人设立居住权吗

居住权是《民法典》新增的亮点制度之一,房屋所有人可以为他人设立居住权。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

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怎么设立居住权?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设立居住权需要两个条件:

1.设立居住权的双方采取书面形式约定,书面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的期限、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2.需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公示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没有登记,则不产生居住权。

设立居住权的方式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的设立方式,通常是以订立合同方式设立;另外,房屋所有权人也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订立居住权。

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可以进行出租吗?

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可以进行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产所有权人可以为他人设立居住权吗

房产所有人的同住人享有居住权,同时,房产所有人也可以通过合同方式为家庭成员以外的任意对象设立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占有、适用房屋,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该内容由 曹慧敏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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