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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和补偿金是否同时发放?

来源:爱问旅游网

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可以分期发放吗

不可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要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所以是不能分期发放工资的。根据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发放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除了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的规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什么时候发放

1、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在工作办理交接时就应当发放。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2、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合同跟社保是一起签的吗

劳动合同跟社保是一起签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解除劳动合同要给补偿金吗

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该内容由 路成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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