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问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残疾证办理条件是什么

残疾证办理条件是什么

来源:爱问旅游网

我们知道在现实社会中有很多残疾人,但是他们可以享受残疾补助,但是很多时候残疾人去世残疾证又没有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呢?关于这个问题,

一、办理残疾证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残疾评定标准即批准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规定,凡要求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申办资格和必要条件之一者:

(一)视力残疾:(双眼)必须是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力者(或经医疗机构认定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的)。

(二)听力残疾:(双耳)必须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

(三)言语残疾:是指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必须明确病因,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

(四)精神残疾:必须是精神病患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

(五)智力残疾: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

(六)肢体残疾:是指人的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对因病或因交通、工伤、意外等事故造成的肢体伤害的残疾评定,必须在最终治疗结束后经过一年以上功能锻炼不能恢复的(截肢、截瘫,关节融合术后等无法恢复功能的除外)。

(七)多重残疾的残疾等级以残疾最重的等级为准。

具体评定类别、等级见残疾评定标准,即批准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下载)。

二、残疾证有什么用?

1、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可享受低保或持残疾人贫困证的一级肢体、视力、智力、精神、多重及60周岁以上的一级听力、语言的重度残疾人,可享受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

2、残疾人托(安)养方面,一级重度残疾人(不含听力、语言、视力残疾)或18至60周岁二级重度残疾人(不含听力、语言、视力残疾),集中托养:低保户、贫困户的对象补助每年补助现金按各地规定金额发放。

通过上文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就是残疾人去世那么残疾证明也就失去效力了,所以即使办理也是没有意义的,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awee.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