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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过错方少分或不分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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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果一方隐瞒、转移、毁损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对方财产,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同时,如果离婚原因为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无过错方可请求赔偿。

法律分析

离婚时,有过错方的话,其财产会被减少或不分割。过错情形如下:

1、夫妻一方隐瞒、转移、变卖、损毁或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减少分配或者不分配。

2、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导致离婚,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 重婚;

(二) 与他人同居且有配偶;

(三) 实施家庭暴力;

(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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